这是当事人的呼吁书
谁来维护下岗职工及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我名叫李XX,女、现年38岁,于2004年11月下岗至今。爱人谢XX,中共党员,在自贡张化厂工作于96年下岗,有一女读初中,我们一家三口靠平时做临工维持家济。
为维持家庭的基本生活,经与爱人商量,决定拿出爱人买断工龄补贴资金,准备新办一个经营项目自主经营,爱人认为这主意较好,一方面不再给人打工,另一方面也可锻炼自己。为选好项目,我和爱人经常独自转悠,寻思好的项目。通过调查,认为开办鱼塘垂钓和休闲是个不错的项目。为使项目能有市场,我和爱人几乎跑片了自贡市区所有的垂钓休闲场所,认为项目完全可行。有了项目后首先是筹措资金和联系场所,单从我们自己的积蓄远远不够,我和爱人多方想办法,从亲戚朋友处借了部分资金(付息),但还是不够,最后决定和我二哥合资入股开办垂钓休闲项目。
二嫂,朱XX,贡井盐厂下岗职工,一直失业在家,二嫂父母均在,父亲从贡井盐厂退休在家,每月退休费300多元,母亲城市居民,无其他收入,二位老人体弱多病,二嫂在家维持老人基本生活和医疗,过着贫寒的生活。
项目确定后,我们多方联系经营场所,但没找到理想的地方,无意间听说自贡西山公园有一鱼塘要对外承包,我们怀着喜悦的心情,冒雨观察了鱼塘位置,决定这个地方(即西山公园楼子冲)是个理想的经营场所。下来我们积极与西山公园管理处杨大刚联系,经过多次商谈,最终与西山公园签订了15年的《承包协议》书(西山公园管理处处长杨大刚、处长助理邱勇说,承包范围内无其他规划项目开发,况该地承包给多人经营均全部撤场,造成土地闲置、杂草丛生。管理处本来就是要规划成开展养殖、种植和餐饮娱乐项目)。因承包范围内无一间象样的居住场所,西山公园管理处处长杨大刚,处长助理邱勇在西山公园管理处会议室口头承诺,在我们的承包范围内,可以修建临时用房和办公用房开展渔家乐,并告诉我们所修建的房屋办不到产权,建议我们不要把房屋修建的太华丽,以免浪费资金。
协议签订后,我们积极开展鱼塘及附属设施建设。原来的鱼塘可以说是杂草丛生,毛荒之地,只有一个土墙房子摇摇欲坠。为使项目能早一点经营,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我们组织人力、物力,全身心投入,在短短的一个多月的时间把鱼塘修建成现在的规模,并完善周边绿化及设施等,处处鸟语低吟、白鹤群飞,基本还算一个休闲之地,能招揽一些顾客,并能维持两家人的基本生活了。
但好景不长,我们承包的地方自贡市久大集团要开发盐温泉项目。应该说开发新项目有利于自贡地区旅游业的发展,但不能违背“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损害人民的利益。原因是这样的:盐温泉项目确定后,没有任何一个地方组织或管理处给我们书面通知说要征用该地,同时自贡市久大集团进行野蛮施工,用推土机强行推倒我们投资修建的设施,没有通知西山管理处,也更没有通知我们,我们认为这是一意的霸权行为。本着友好协商原则,我们还是主动与西山公园管理处联系,但至今无任何回音。为使该项目顺利进行,西山公园与我们协调,我们本着支持盐文化项目积极配合,但万万没想到,西山公园只赔偿我们6万余元,与我们实际投资相差甚远,说什么只赔偿我们的材料运费,其他的一概不予确认,难道材料从天而降,是外星人修建的,简直岂有此理,可笑之处比比皆是。
这种霸权行为(或者说是强盗行为)能继续下去吗?我们喊天天不应,似乎没有一个相关部门为我们做主,我们怀着恳求的心情向社会正义人士求助,这是我们两家所有的血汗钱,并还承担着借款,两家老人们欲哭无泪,担心我们今后怎样还帐,怎样生活。他们这样不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在共产党的天下象土匪一样横行霸道,这样还有天理吗?并扬言在这几天之内要强行拆除我们的经营场所,有些领导大言不惭的说“整了再说”,这是人民公仆的语言吗?能这样对待下岗职工和弱势群体吗?还让公安机关调查我们的家庭背景,象我们这样的小市民一无背景,二无权利,值得他们调查吗?这是在侵犯我们的隐私权!假如我们有背景或权利,他们能这样事无忌惮的做吗?这是歧视和侮辱我们下岗职工和弱势群体的霸道行为。他们这样做不仅给共产党摸黑,也降低共产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象我们这样的下岗职工不靠国家救济,自食其力难道还有错?在此我们恳求正义人士伸出援助之手,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自贡市民:李XX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16 23:18:0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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