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城镇管理局
关于发贴“平昌城管局长,请给我们解释清楚”的回复
名为jingexia的帖主:
你在平昌论坛麻辣社区发的《平昌城管局长,请给我们解释清楚》(为敢爱敢恨版主编辑名)的贴子,局领导高度重视,就你关心和关注每月最低生活补贴为450元而非最低生活补贴710元的问题,局领导曾多次在会议上向文明劝导员解释清楚,也曾多次向县委、政府汇报争取,现回复如下:
一、文明劝导员基本情况。根据平府办函〔2009〕123号关于印发《平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县627个公益性岗位中城管有岗位170人,城管岗位170人的分布为:广场环境卫生岗位12人,公厕卫生岗位5人,环卫所夜间守垃圾箱岗位20人,夜间巡逻中队16人(18:30—晚22:30,含新华市场值班人员),街面文明劝导员岗位117人。按人口密度分配在(三条街),下设6个中队19个小组,其中:新华街51人、新平街48人、临江路、小桥街18人。
二、关于全市最低生活标准。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规定,巴中市最低生活标准:2005年—2008年为300元/月,2008年—2010年8月为450元/月,2010年8月以后市政府调整为710元/月。
三、劳动保障部门拨款情况。从2008年起,劳动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调整为最低生活标准450元发放,每月由县就业局下拨发放,2010年8月市政府调整巴中市最低生活标准调整到710元,但公益岗位生活补贴至今仍按450元下拨,与最低生活标准比差额为260元,也未预算,更未下拨,且全县公益岗位人员均未补发(包括江口镇、西城管委会等公益岗位)。
四、我局实际发放情况。县就业局每月下拨的生活补贴450元(450×170=76500元),而我局实际增发小组长每月局里补贴50元(50×19=950元)、中队长补贴100元(100×1=100元)、广场清扫保洁员补贴50元(50×12=600元)、驾驶员补贴100元(100×4=400元)、民兵应急分队人员补贴100元(100×10=1000元),后勤人员100元(100×2=200元),其余文明劝导员按每月450元发放,共计支出:79750元,每月收入76500元-支出79750元=-3250元,全年多支出3250元×12=39000元。
五、节假日补贴及劳保情况。重大节日,局领导想尽一切办法为文明劝导员发放过节费,春节每人500元(500×170=85000元),五一节100元(100×170=17000元),每年暑热时期每人发放75元(75×170=12750元)的防暑药品,每年发放劳保“雕牌无磷洗衣粉1件、雕牌透明肥皂218克的10块、洗洁净1壶”等价值120元(120×170=20400元),每年换发文明劝导员服装一套价值80元(80×170=13600元),解决文明劝导员特困户及看望生病文明劝导员5000元,合计:85000+17000+12750+13600+5000=153750元,以上经费县财政均未列入预算,就业部门也未拨发,全使用的城管局的公业务费。
六、工作人文关怀及教育情况。过去文明劝导员是全天上班,没有节假日,从2008年起,文明劝导员上班时间实行三班倒错时上岗,上午为8:00—12:30,下午为12:30—18:30,晚班为18:30—22:30。暑热时期及时调整了文明劝导员的上班时间,中午只是个别重点位置留个别人值守,其余大多回家休息,各部门反映文明劝导员工作没有责任心,人员没有文化,素质不高、磨羊工等等,局领导在各种场合向领导汇报放大成绩,请求部门理解。县总工会聘请专业培训公司对我局文明劝导员进行了一周的培训,每人发学习补贴100元(100×170=17000元)。局里开展了“良心、爱心、孝心”教育演讲比赛,评选出优秀文明劝导员和优秀小组长,每人发200元以资奖励。
七、保留个人追述权力。诽谤虽可造成一时轰动效应,但你发的“吴学毅确实是抢劫犯”我们已报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同时,我们将保留进一步追述权力。
八、真诚的建议:文明反映问题,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理性反映问题,我们衷心希望“让文明成为习惯,让习惯更加文明”。
特此回复
平昌县城镇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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