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此论坛看过一个朋友关于思源大道大棚(那个地震时扎人堆的地方)跳坝坝舞放的音乐,那叫一个嚣叫。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的休息,更为荒谬的是,近一百米处就是城管执法局的办公楼。最近在观察了一下,事实确实如此,在此也呼吁一下。
从晚上七点一至叫到十点,有时超过十点,这里跳舞放的那个音响开到最响,男男女女(尤其是五十岁以上的)跳交谊舞,声音远不止禁噪要求的60分贝,至少一百五十分贝,关键是,这个声音天天必放,因为那个大棚可以挡雨,一放就是几个小时,要到晚十点过。周边就是住房住户,而且有好多幢,这得有好多家住户,好多家的小孩,有的需要读书,有的可能需要早点休息,还有的白天值班了晚上在休息,你看这个声音就严重影响到了他们的休息。也有不少住户给那里承包的人反映,但是利益使然,没有人制止。
由此产生几个质疑:
一、这个大棚放音乐的承包人员,是否与相关部门有利益关系。否则连最近的城管执法局对如此严重的噪声都置若罔闻。
二、市城管执法局,你的职责哪去了,难道仅仅是收钱收款么,收占道费够多了。原市环保局的禁噪职责早已移交给你了,你不去管管思源大道的噪声,就是失职。
三、跳舞的人和收钱放音乐的人,你们的行为已经侵害了周边群众的利益。从法律角度说,这就是一种侵权。一种行为适当与否的限度,在于是否侵犯了别人的权利,可你们不是不知,而是为了你们一时的欢愉和心理满足、金钱获取而置之不顾,你们于良心和法理来说,都是一群最丑陋的人。
四、广安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应该从这些“小事”抓起,广福街道办事处(你作为一级乡镇政权)以及你们下辖的社区工作人员,履一下职嘛。还有包街包社区的市级机关,你们是哪个机关,创文明城市有一票否决,占出来履行你们的职责,把这个噪声之源给处理了。否则,创文明城市推进大会上,你们可能不好交差了,这是实话。因为老百姓都说实话。
最后说一下,请有良知的媒体记者,来一个正反两面的报道,党报不是喜欢报喜嘛,把这个不文明的现象处理了就可以当喜事报道了,不过其他新闻报纸可最喜欢报忧哟,因为这是群众之忧。
不是不让你跳,不是不让你放,你要有一个度嘛,干嘛放到十点,并且声音大得死人,都不让人休息了。在思源大道这样一个美好的标志性街道上,你们真的太煞风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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