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七中关于对限期搬离市委党校通知的回复
中共巴中市委员会党校:
贵校于2011年7月13日所发《关于要求巴州区七中限期搬出市委党校的通知》已收悉,现正式回复如下:
一、巴州区第七中学(原巴州区柳林私立中学)与贵校签订的《联合办学协议》合法有效。贵校以第七中学拖欠场地租金,构成根本性违约为由,要求巴州区第七中学限期搬离的理由不能成立。在双方未能达成新的协议之前,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终止合作关系。否则,造成损失全部应由贵校承担。
二、贵校要求第七中学限期搬离,将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目前,第七中学在校学生近约2500名,教师160多名。在没有落实新的教学场所前要求第七中学搬离,将导致2500多名学生无法正常上课,同时,也会引起学生家长的极大担忧,激化社会矛盾,滋长社会不稳定因素,破坏巴中市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基于以上理由,贵校无权要求巴州区第七中学限期搬离,我方对此搬离要求明确表示反对。请求贵校予以慎重考虑,多考虑学生的学习和成长,多考虑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撤回要求第七中学限期搬离的通知。
特此回复!
巴中市巴州区柳林私立中学
巴中市巴州区第七中学 2011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