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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删帖,请速速核实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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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2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申请人:宋裕梅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

申请原因:
我是威远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宋裕梅(后附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证明),贵网站上登载的题为《控告威远县法院陈德友、威远县检察院宋玉梅违反政策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771388&extra=page%3D1&page=1),其内容严重失实,且以实名直指我本人,已经侵犯到我的名誉权,请贵网站尽快予以删除!
2010年,该帖子作者付强就到威远县纪委等相关部门举报贴中所写事项,因其所反映的事件性质严重,涉及到两名司法人员,县纪委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进行了调查,最终查明:付强败诉的原因是自己违约在先,没有按约定按时交清转让费,所以对方拒绝将企业过户给他,而并非是我或者其他任何人干预的结果,同时还查明:我本人和文中的陈德友都与该企业没有任何关系,没有经商办企业,更不存在利用职权霸占企业获取非法利益的事实,举报纯属捏造。如贵网站需了解更详细更客观的情况,可以直接与威远县纪委取得联系,威远县纪委电话:0832-8222293
我郑重希望贵网站马上删除该贴,今后也不要再登载此类未经查实且严重侵权的帖子。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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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感谢有您!

发表于 2011-7-22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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