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看到眉山市仁寿县富加派出所干警违法拘留廖华的帖子,查看了一些资料,笔者认为这应该是一件典型的官欺民的违法案件.其原因有四点:一是网民提出异议后,仁寿公安局的回复完全不负责任,既然当事人反映这个案件是违法的案件,自然派出所所谓的四个人的证词就应该引起怀疑,当事人的纠纷对象实际上是富加镇城管人员,如果四个证人全部是城管的人,这个证词有法律效力吗?二是据悉,廖华冲进城管办公室时,错把城管的伍某人当成打其妹妹的人,冲过去准备打的时候被人拉开,并不是钟山,怎么就成了钟山挨打呢?三是廖华的行政拘留,应该在其家属签字之后实施,怎么是被关了一天以后才通知家属到看守所签字?值得那样急?四是廖华之妻李利一行到仁寿上访无果,按逐级上访原则到了眉山,并无过激行为,怎么在人员被接回仁寿之时,就公然冒天下之大不韪,使用手铐等刑具,现场拘留4人,试问,这符合哪条法律?这件事情,看是小事,在中国的今天是绝无仅有的,敢这样公然践踏公民权益,也是令人瞠目结舌的.这个案子的背后,笔者认为城管的伍某人,应该是徇私的参与者,甚至有地方党委政府的直接参与,这都需要上级和地方执纪执法部门进行认真调查.笔者认为这个案子公安机关和城管违法的事实应该是非常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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