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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话说] “你爸干什么的? 农民! 打你没商量" ------演绎现代四川安岳刑警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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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4 12:40 | |阅读模式
7月22日下午4时左右,我为帮朋友咨询有关法律问题,怀着“有事找警察叔叔的纯真心愿”来到安岳县沱街派出所刑警中队咨询.在进门1分钟内便被几位英雄刑警莫名扣制,一人拽着我头数次撞击墙壁。我不由得大喊道“警察打人,打人哪!”我一向敬重的警察却说:“打你?我是在执行公务!” 停止殴打后,这名警察居然说道:“我没有打你塞,大家都看到的”(此屋除几位刑警没别人“”)“打了你又啥子,你可以去告我! 你有啥子关系,你爸做什么?!”-----农民!(现在想来,因为我爸是农民,我才遭到如此对待;如果我爸是“李刚”呢?)
另“妈那个@”“@你妈”“脓包……”之代表历史文化底蕴之美妙音符响彻警队上空,犹如凯歌高奏!像我这样,能有幸被安岳人民心中的保护神----安岳刑警选中练手的,到底有多少!!到底有多少敢说?




下面将我的噩梦经历,真实呈现,请大家评说.
7月22日下午,我(男)因朋友 (女)买到一手机是别人丢失的,物主与其发生争论“到底该用买价买回还是无偿或半价拿回?”为快速解决问题,我所处位置离沱街派出所刑警中队(楼下写的是沱街派出所,三楼里的人说是刑警中队,因此这么称呼)不远,于是我建议到沱街派出所咨询,由警察主持公道。物主答应后,我想到朋友是女士,就自己主动去承担咨询任务。刚去时找到一名警察,警察问明来由,说:“把买手机的叫来”。于是我下楼去叫朋友,一起再次到刑警中队。此时人多起来,大概有六、七个警察。一个穿黑衣的警察问:“你们晓不晓得随便买别人手机犯法的?”我说: “为啥子买个手机就犯法呢? ”
他说: “那你可以不要发票,随便在公路上买个车子哦!? ”我说: “汽车和手机不同塞! ”他生气地说: “我要教育你一下,让你懂下法,走……”我被叫到另一屋,刚进门,双臂便被几人莫名反扣,接着有人叫我把手放墙上。突来的变故让我顿时大脑一片空白,顺从把手放墙上.又有人命令: “把荷包里的东西摸出来!”我听从地用手去摸,但手刚伸进包里,一人就使劲打我的手,把我手打开。接着有人摸我荷包,有人拽着我的头数次撞击墙壁,还莫名其妙的念“叫你反抗!叫你反抗”。我的头伴随着撞击声一阵阵剧痛,我痛苦的喊“警察打人,打人哪!”一人吼道“打你?我是在执行公务!”撞击十来次后,终于停止,就在那一刻我感到眼睛睁不开了,用手摸了一下,只觉眼睛上多了个“鸡蛋”。一人问我“服不服?”我开始没有回答,他再次厉声反复问,我怕了,我只得说“服”。恶梦终于结束,然后我出来坐下。
一会儿又叫我进去,叫我坐在椅子上,一人说:“先铐起再说”。于是,就把我铐了起来。一人像疯狗一样在旁边指着骂: “妈那个@”“@你妈”“脓包……”一人又说“打了你又啥子,你可以去告我! 你有啥子关系,你爸做什么的?!”——农民。接着正式开始问话做笔录,因为他们没有说他们的名字,也没有出示证件,所以我说不出他们的具体名字。问完话,叫我看笔录、签字、按手印。我看到很多不属实的,比如明明是打的,还说自己造成的,明明我什么都没有做,还说我反抗了……就迟疑不签。一人就说:“哪个骂你了?是我打你了?看你还有点不服!服不服!”他逼近了我,我害怕了,怕继续挨打,只得顺从签字!!!
我说的是事实,他们今天这样对待了我,曾经又这样对待了多少人?明天将有多少人重蹈覆辙!!!!正义的朋友,请大家都来出出主意,别让这样的事再发生!!!!!

我叫雷超   电话是1508212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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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4 13:19 |
这个年代了还有这个事?安岳公安太给力了。

发表于 2011-7-24 13:21 |
出这样的事情真不应该。

发表于 2011-7-24 13:27 |
楼主,手机失主说话了,说你就是收购赃物的手机店老板,不但拒绝返还手机还在派出所大吵大闹,你作何解释。另外,如果你真的收购赃物,你已经涉嫌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当受到刑事责任追究。
发表于 2011-7-24 13:27 |
狗日的土匪棒老儿

发表于 2011-7-24 13:46 |
你还跑到这里来跳,看看别个当事人发的贴,你娃就是个刁民,自己的责任说是警察不分青红皂白进门就打你,警察又不是嗨了药神经短路,分明是你蛮横不讲理,看你帖子还说警察摸你荷包,请问为啥要摸你荷包?!无缘无故摸你荷包,我们只能相信你荷包里揣了把刀。

发表于 2011-7-24 14:10 |
只为发帖 发表于 2011-7-24 13: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手机失主说话了,说你就是收购赃物的手机店老板,不但拒绝返还手机还在派出所大吵大闹,你作何解释。 ...

还是给小偷作销赃的说?看来还真是没打错人,那天我赶车也给小偷摸了手机,手机不值钱!可恶哦!老子的里面朋友们的号码值钱!

发表于 2011-7-24 14:18 |
幸福安岳,和谐安岳!

发表于 2011-7-24 14:25 |
:@:@:@

发表于 2011-7-24 15:02 |
以下是引用 绝版腊梅 在2011-7-24 13:39:29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 从容淡定 在2011-7-24 13:32:46的发言:
如果明知赃物而购买转售,已经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应该刑事立案侦查,追究雷刚的刑事责任,但刑警队即便面对一个犯罪嫌疑人也不应该打人。打人的警察应该受到处理,雷刚如果真是收购赃物的也应该受到刑事责任
淡定哥,你知道大家最痛恨的是什么吗?就是警察打人,如果当事人被刑事追究那是他应该受到的处罚

发表于 2011-7-24 15:26 |
:):):)

发表于 2011-7-24 15:34 |
不知道该高兴还是悲哀,不过警察打人可有点???

发表于 2011-7-24 15:35 |
我非常讨厌收赃物的人。是他们养活了小偷。但警察执法不应该施暴。
发表于 2011-7-24 15:45 |
这个照片只能说明楼主受伤。
如果是收购赃物的老板,给小偷提供销赃的地方,楼主如果真的被打,我还觉得解气。

发表于 2011-7-24 16:29 |
希望此帖能够置顶!

发表于 2011-7-24 16:41 |
一个卖贼货的贼喊抓贼了。

发表于 2011-7-24 16:43 |
打的好,小偷在街上,人人都喊打,
卖贼货的比小偷还可恶,没有买卖就没有盗窃,居然送到派出所去挨打,哇哈哈

发表于 2011-7-24 17:08 |
明天2012 发表于 2011-7-24 16: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打的好,小偷在街上,人人都喊打,
卖贼货的比小偷还可恶,没有买卖就没有盗窃,居然送到派出所去挨打,哇 ...

和小偷是一伙的,打得好!打得妙!打得龟儿哇哇叫!

发表于 2011-7-24 17:24 |
安岳警察太黑暗了

发表于 2011-7-24 17:25 |
安岳警察太黑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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