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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荣峰化工有限公司防腐防锈漆、防火漆、乳胶漆等生产线第二次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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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 22:52 | |阅读模式
四川荣峰化工有限公司
防腐防锈漆、防火漆、乳胶漆等生产线第二次环评公示
我单位承接《四川荣峰化工有限公司防腐防锈漆、防火漆、乳胶漆等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要求,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工程名称:防腐防锈漆、防火漆、乳胶漆等生产线
工程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四川荣峰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龙正三化联动示范园区工业园区内卓家村一组
项目投资:6000万元;
建设周期:20119月至20128月,施工期为12个月
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   单位:t/a
防腐防锈漆10000t/a
防火漆5000t/a
乳胶漆10000t/a
增塑剂—DBP 10000t/a
合成树脂醇酸树脂5000t/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中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规定的项目,属于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中13条规定的允许类项目
仁寿县龙正镇人民政府为本项目下达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龙投资备[511421111022401]009,同意项目备案立项。
本项目建设用地位于仁寿县龙正三化联动示范园区内。《仁寿龙正三化联动示范园区发展规划纲要》(2010)要点包括:龙正三化联动示范园区包括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农业园区和城镇建设区,共23平方公里。本项目属于化工类项目,为龙正三化联动示范园区工业园区重点发展项目,同时目前周边拟建企业分布为双流富威塑料、玻璃生产等新材料建设等轻工、化工企业。因此,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要求。
依据仁寿县龙正三化联动示范园区管委会《关于四川荣峰化工有限公司选址意见的函》,项目选址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同意选址。
2、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将产生扬尘、废水、噪声和固废污染:项目施工期在土方开挖和车辆运输过程将产生扬尘;施工期废水排放主要来自于建筑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该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建设期间产生的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该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施工过程中挖出的土方、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本项目营运期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污染。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本项目施工期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环保素质,提倡文明施工,湿法作业。施工期间的料堆、土堆等应加防起尘的措施,挖出的弃土及时清运,运输车辆要采用防止散落和尘土飞扬的措施;工地周围围墙或防护板围护,减少工地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合理布设施工平面,施工现场相对固定噪声源远离尽量远离周边敏感点,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施工应报环保部门批准,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在高噪作业前及连续施工时向周边居民及时公告施工时间,中高考期间严禁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外运处理。
本项目营运期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近期本项目废水采用化粪池、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其出水水质也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然后进入区域地表水体;远期待龙正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后,项目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排入龙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椰江河。
本项目采取的废气治理技术成熟。针对有机废气拟采取的活性炭吸附法相较之水洗法具有漆雾捕集效率高、不产生漆雾循环废水、投资小等优点,该方法有机废气处理效率可达到95%以上。项目营运期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合理有效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使废气实现达标排放。
通过采取减振、隔声、安装减震基底等措施后,噪声源可降噪10-15dB(A)。结合前面工程分析,项目采取的治理措施可以有效的控制设备噪声污染。建设单位采取消音、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经预测分析,项目设备噪声不会对厂界及外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可做到噪声不扰民。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其他固废。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中相关规定,生产环节过滤工段产生的滤渣、使用危化品后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袋、桶)、废干式漆雾过滤器材料纤维和活性炭吸附塔产生的废活性炭泥均属危险废物。针对这一情况,环评要求:
建设单位在本项目试生产前与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处理协议,并报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备案,其中根据活性炭吸附能力一般每三个月进行更换,更换后的废活性炭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严禁在厂区进行废活性炭活化再生处理;有机溶剂包装桶使用后须定期交原料生产厂家回收,待不能再回收利用时须仍交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不得擅自外卖废品回收站。针对危废在厂区内临时堆放问题,环评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相关要求固定危废临时堆放区域和在厂区内的运输路线,并对该区域进行专业防渗防漏处理,对各种危废进行合理收集、处置,置于专用容器内,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不得露天存放,并设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同时要求及时、妥善清运危废,尽量减少危废临时贮存量。
4、环评结论
本项目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的原则。建设项目采用国内先进设备、资源消耗、污染物产生指标较低,产品质量好,建设企业循环经济;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按当地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排放总量指标进行控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状。在采取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项目抗事故风险能力较强,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区周边群众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是否认可;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反馈意见;电子邮件方式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7、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 朱女士
电话: 
18980780073
电子邮件:zln_163@163.com
通信地址:成都市芳邻路8#
8、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荣峰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3558859253
人:黄总
通信地址:仁寿县龙正镇龙正工业园区管委会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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