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前,两辆车在眉山市丹棱县域内发生车祸,A车(浦江人),B车(外地人),在丹棱、浦江路、106线交汇处,B车正常行驶,A车高速行驶冲撞上B车,车祸发生前A车未采取任何刹车制动行为,致使B车被撞翻车,B车上人员受到不同程度伤害。事故发生后,请丹棱县交警队查看现场,随后伤员送往医院,两辆车被扣留,拖往“停车场”。这样,待事故解决后已经是10天后,在一个挂有两个牌子的地方取车,“丹棱县凤乐物流有限公司”、“丹棱县事故急救中心”,不知道这个停车场到底是属于物流公司,还是属于急救中心,或者是丹棱交警队?这是一个不规范!随后在交停车费取车时,停车场管理人更是喊出“800元/辆”的天价,而且没有正规发票。更不规范的是,只叫B车车主交停车费,而把车钥匙交给A车让其直接开走,不用交任何费用。我们不得不说“停车场是A车主开的啊!”。在一番交涉和理论后,停车场管理人执意收取800元停车费,还有附加的拖车费、“背车费”,否则不放车!由于B车主继续取回车辆进行维修,在很不情愿的情况下交停车费800元,停车场管理人员没有正规停车发票,只是用旧的餐饮发票来代替,在B车主的要求下在发票上盖上了“丹棱丹棱县凤乐物流有限公司”的公章。
请问:事故车辆的停放跟物流公司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丹棱交警队只是给丹棱县凤乐物流有限公司的停车场冠名丹棱县事故急救中心,而且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他们还是一样的乱收费!丹棱县凤乐物流有限公司的停车场有没有合法的营业许可证,收费标准又是根据国家哪条规定收取如此的天价??
请丹棱县政府、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查实!不要让来过丹棱的人觉得丹棱是一个如此不依法依规、只会乱收费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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