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同事广元剑阁家在农村,于2008年在下寺买了一套住房,因在外地工作一直没有入住,他当时不了解购房需要什么手续,也没有问其他同事,就跟对方私人交易,没有办过户手续就给对方现金18万,而且每个月还在那个人的帐户上打了1000元的房贷,(这个卡是那个人的而不是在银行办理),只是签了一张自己打印的合同,如今那个人将那套房又买给了别人了,(现在这个人还拿了房产证),这三年共打3万6千,一共21.6万,而今当事人找不到了,手机也打不通了,现在当事人又联系不上,不好搞啊!怪他傻!怪他笨也没有办法,毕竟是21.6万啊平时省吃俭用,年轻人还可以承受一下可是老年人就难了哦!报当地公安呢!回答是:不是欺诈,又不是刑事……没有办法哦!现在关键找不到人只知道夫妇姓名及身份证. 王锡昌 (510823197704090092) 袁清花 (510823198405115346) 请知情人士来电
13551804723
谢谢
201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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