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089|评论: 14

成都区(市)县最大综合性公立医院在新都破土动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8-24 09:35 | |阅读模式
投资10亿元,占地100亩,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门诊接诊量达到每日3000人次,病床位1500张,门诊综合大楼楼顶设计可停小型医疗急救直升机,整个医院绿化面积和绿地率占35%……8月18日,成都市区(市)县一级最大的综合性公立医院——新都区人民医院新城医院(以下简称“新城医院”)将正式开建。  投资10亿
  建成后每日门诊接诊量达3000人次
  记者从新都区规划局获悉,新城医院将建在新都新城区翠微湖片区,在育英路东侧,海都路以北。之所以建设新的公立医院,是因为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新都区人民医院不论从硬件、布局、设施还是服务功能,已经无法满足北部新城片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而由于医院位于老城区,限制了其就地扩展的可能性。
  2010年底,新都区委、区政府决定在新城区建设新都区人民医院新城医院。医院按照三级综合医院标准设计,总投资近10亿元,总建筑面积10万多平方米,门诊接诊量达到每日3000人次,病床位1500张,分两期用5年时间建成。一期投资5亿元,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建设门诊急诊综合大楼、住院大楼1区,于2014年初完工。
  据悉,这是迄今为止新都区政府投资额最大的民生工程。新城医院将建成承担全区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中西医治疗、康复、技术培训为一体的综合医疗机构。建成后将满足全区67万常住人口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危急重症及突发公共卫生、突发重大灾难事件的应急救治任务。
  硬件过硬
  楼顶可停小型医疗急救直升机
  “新城医院门诊综合大楼的楼顶,设计的可停小型医疗急救直升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新都区人民医院院长古翔儒对于未来的新城医院十分自豪。
  据古院长介绍,这个可以停直升机的门诊综合大楼楼顶,平时就是绿化设施,是楼顶草坪和步行道,在紧急时就可以摇身一变,成为小型急救直升机的停机草坪,其面积达到8087平方米。
  在医院东侧南侧,预留发展用地并形成大面积的中心花园和水面景观,室外预留防灾区域,以备在突发自然灾害时使用。
  “新院建成后,将相当于现在区人民医院的5倍大。”不仅如此,新医院的医疗设备十分先进,据了解,总投资10亿元的医院,其中医疗器械和设施投资将达到1亿多元。“用句毫不夸张的话来说,除了极少数特别专业的高端进口医疗器械外,其他的,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有的我们医院都有。”古翔儒说,比如我们一期将购置64台当前国内最高规格的CT机,并引进价值上千万元的核磁共振设备。
  软件升级
  联合知名医科院校 配备经验丰富医务人员
  在这么好的硬件条件之外,新都区人民医院目前已经开始培养未来新医院的人才做准备。据了解,与以往不同,新医院新进的医生将不再采用原有的直接引入医科院校毕业生的方法,而是与华西、川北医学院等省内外知名医科院校联合,引入规培生,以及有2到3年丰富临床经验的住院医生。除此之外,医院已与国内某知名医疗管理顾问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对新建医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服务规划和培训。古翔儒说,我们希望在新医院开张时能够达到有数十名医生成为省市专委会委员。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1-8-24 09:39 |
顶。:):):)

发表于 2011-8-27 15:13 |
更正一下,购置当前国内最高规格的CT机是64排机,不是64台。

 楼主| 发表于 2011-8-29 14:50 |
回复 透视线 的帖子

购了64台、、

发表于 2011-8-31 14:52 |
顶一个:P

发表于 2011-8-31 17:50 |
:lol:lol:lol

发表于 2011-8-31 21:09 |
是不是啊

发表于 2011-9-5 14:14 |
好嘛,停飞机算啥子?弄个水路,潜艇要开得进来才算高

发表于 2011-9-8 07:39 |
:D...........

发表于 2011-9-9 14:05 |
顶。:):):)

发表于 2011-9-11 17:13 |
在育英路东侧,海都路以北
我查了地图也不清楚到底在什么地方,都没这些路名,有熟悉的指点一下吧!

发表于 2011-9-12 21:01 |
回11楼,你从音乐学院后门那条路往成都方向直走,在左手这边,开车两分钟就到了。

发表于 2011-9-13 18:27 |
回复 苗山猎人 的帖子

谢谢哈,能标个具体位置吗?
未命名.jpg

 楼主| 发表于 2011-9-16 09:25 |
:D:D

发表于 2011-9-16 15:37 |
好··就是要高标准嘛··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