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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黑暗,李代桃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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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6 21:41 | |阅读模式

官场黑暗,李代桃僵
--------大竹县城管办主任李明慕驾公车肇事逃逸并叫司机顶替, “道德败坏,禽兽不如”.
肇事人:李明慕------大竹县城管办主任
顶罪人:余某某------大竹县城管办司机
肇事车随同人员:陈某某
受害人:唐某某------大竹县幸福街小学学生
事件经过:
2011年1月20日中午11:30分左右,大竹县城管办主任李明慕驾驶单位的黑色新领驭,车牌川S3133,载着城管督察人员陈某某一道检查城管工作,途经大竹县竹阳镇煌歌广场(工商银行门口)人行斑马线时,将正在过斑马线的唐某某撞伤(唐某当时是大竹县竹阳镇幸福街小学六年级学生)后开车逃逸,过路群众见此情景,记下车型和车牌后,打电话报警并叫来救护车。
当日中午12点左右李明慕听说撞了人并被记下了车牌,过路的还有人认出了他,非常恐慌,马上打电话叫其下属代某,杨某到医院去看情况,并叫司机余某也到了医院。他们三人到了大竹县人民医院后,在CT室找到了被撞的唐某某,和唐某某一道的还有她的两名男同学。代某问医生CT结果怎样,有没有大的损伤?医生说检查结果是右脚骨折,要马上住院做手术,城管的三名人员向李明慕汇报了当时医院的情况,李明慕叫他们三个人不要乱讲什么,并让余某某承认是他撞的人,随后城管财务人员带了钱赶到县人民医院,经过手术治疗,唐某某好转很快,于2月初办理了出院。
大竹县交通警察大队于2011年6月把这一肇事逃逸当做普通事故进行了调解,司机余某某顶替成功,此事就告一段落。
2011年6月中旬,有知情人把李明慕肇事逃逸并叫司机顶替一事举报到大竹县纪委,请县纪委依照纪律条令调查此事,大竹县纪委工作人员找到司机余某某询问情况,迫于领导压力,余某某不敢说出真实情况,承认是自已开车撞人,纪委工作人员在没有进一步向其他人询问的情况下结案。
李明慕在纪委介入调查期间,找县上主要领导沟通走关系,把这起肇事案化解得无影无踪,其活动能力真的很强,县上几个领导都是他的宣汉老乡。
以上事件之原委,我做为一个有良知的知情者,把此事在网上公布出来,希望达州市纪委和大竹县委能够彻查此事;对于肇事后不救人反而开车逃逸,事后找人顶罪,其行为严重违返党纪党规!并且,造成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我们不得不怀疑此事,是偶然发生,只此一次,还是说时有发生,都如此潜规则了?
我个人以为,李明慕做为一名领导干部,素质如此低下,视党纪国法为儿戏,其胆量从何而来?对于事发和事后,不但没有勇气承担一个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错误,反而推卸责任,找人顶罪,企图掩盖事实,并上下输通关系,将道德和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间,妄图逍遥法外。
广大人民群众只想要一个合理的说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口号,真相是什么?纪委和县委未能深入调查,在证据和事实不明确的情况下草率结案。
希望有关部门严格核实此事,让真正违法乱纪的人受到应得的惩罚,挽回此事在人民群众中造成的不良影响,维持党委,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光辉形象,维护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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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0 15:48 |
:@:@:@

发表于 2011-9-2 23:09 |
真有此事,不过确有其事也正常,就如同我去年一个月被小偷连撬4次门,前3次都有报警,治安队员也都来简单的问了问做了笔记,还看了监控视频,最后说视频太模糊不能作证,然后再无音讯,第4次被偷就懒得报警了,直接养了条狗,从此不再被偷,对政府实在是越来越失望了。。。。。。!:'(

发表于 2011-9-2 23:10 |
很多官都是能躲的罪坚决躲,而且非常专业,让你找不到借口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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