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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强哥在线

人民聊吧>社会|法治>百姓民生>人民热线:四川岳池警察充当《绑匪》(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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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7 13:23 |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感谢您的留言。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岳池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政法委成立了专案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日下:
  据调查,2010年3月5日,杨××(在岳池县九龙镇下南街27号门市“星鑫通讯”经营手机)向岳池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报案称2010年3月4日晚8时许,自己与文××(在岳池县九龙镇下南街21号门市“明达通讯”经营手机,与杨绪秀门市仅一墙之隔)为买卖手机生意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抓打。后文××的儿子刘××在3月5日晚邀约数人至杨××手机门市,砸坏杨××座机电话、电脑,并对杨绪秀及其丈夫实施殴打,导致杨××多处受伤。
  岳池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庚即成立了调查组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调查,并多次与法制大队就此案开展研讨,于2010年4月19日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经查,2010年3月5日,杨××与文××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抓打。后文××打电话将此事告知了在华蓥市做手机生意的儿子刘××,刘得知后非常气愤,遂于3月5日晚邀约社会闲杂人员“松狗”、“强生”(均在逃)等人窜至杨××手机门市,砸坏其座机电话、电脑,并对杨××及其丈夫实施殴打行为,导致杨××头部、腰部、腿部等多处软组织损伤。2010年4月13日,经岳池县公安局法医鉴定,杨绪秀的损伤程度为轻伤,犯罪嫌疑人刘××对鉴定不服请求重新鉴定,2010年8月,经南充市通正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杨××损伤程度为轻伤。2010年5月10日,犯罪嫌疑人刘××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抓获并予以刑事拘留。2010年5月21日,岳池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教导员蔡××、民警谭××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进行调解,杨××提出各种损失及医药费等共计16万元的赔偿,刘××的父亲只承认赔偿4000元,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10年5月28日,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民事赔偿进行调解,因刘父只赔偿4000元而未达成一致意见。为此,杨××请求依法追究刘××、文××的刑事责任,其民事赔偿等待法院依法判决。2010年6月12日,犯罪嫌疑人刘××被依法逮捕。2010年12月8日,犯罪嫌疑人刘××被变更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并于当日释放,其被羁押时间为7个月。
  经调查,民警蔡××、杨×、文×、谭××在案发前根本不认识双方当事人,也不存在任何亲戚和朋友关系,在办案过程中,严格尊重事实,注重证据,依法办案,无违反法定程序行为,无违纪违规现象,其反映蔡××、杨×、文×、谭××等纵容恶势力敲诈勒索,帮助敲诈10万元钱财无证据证实。文××的父亲刘明云,其于2010年6月9日在家因病死亡,时年82岁,办案民警从未接触过刘明云,逼死刘明云无证据支持。对文中华上访事宜,蔡××、杨×、文×、谭××根本不知情,反映四人阻拦其上访更是无稽之谈。我委认为:岳池县公安局民警依照法定程序办案,民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行为。反映蔡艳辉、杨钊、文斌、谭永忠为达到帮助亲戚敲诈钱财10万,滥用职权非法关押当事人的儿子,还逼死当事人的父亲,无证据证实。
  中共岳池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1年10月12日


发表于 2012-2-7 15:46 |
这个现象很普遍啊 奸臣当道啊:@:@:@
所以说租客们要注意啊
发表于 2012-2-8 11:14 |
现在该相信谁呢?如果相信政府的调查,现在能相信吗,如果相信楼主转帖,政府调查又相反,不知该相信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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