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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3894|评论: 39

兴文有房子没户口的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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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0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老家在兴文,最近搞开发。这本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但是最近听说:没户口在兴文的,房屋一律按300元650元/m2进行赔付,不参与集体土地赔偿和房屋赔偿。回想起我们父辈建房时所吃的苦,遭的罪,心中十分气愤。大家可以算一笔账:按照现在的赔法500个平方的房子现在还换不到城里30个平方。我们到底得罪了谁?我们的权益怎样保护? 参照《四川省土地赔偿标准》第22规定持《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的农转非人员,按35平方米/人实行住房安置,分实行货币安置和实行现(建)房安置。 我个人觉得:实行货币安置理应按兴文现建商品房价格实行1:11:2赔偿。实行现建房安置则应以实际宅基地的面积实行1:11:2赔偿.我所说的并非无稽之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细则》第五章第26条的规定:土地上得附着物(包括房屋)及青苗补偿归所有者所有。 到底国法大还是地方法大?中国人都知道。 因此,我建议所有兴文有老房子没户口的人联合起来,向政府表达我们共同的心愿,共同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让我们父辈的血汗没有白流。电话联系13778450168QQ号1035969982.(每天13点到19点忙,其余时间有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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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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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0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假的?

发表于 2011-8-30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L:L:L:L顶一个

发表于 2011-8-30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victory::victory:

发表于 2011-8-30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仅仅是“听说”,就大发议论,不太妥当吧。

发表于 2011-8-30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o:o:o
 楼主| 发表于 2011-8-30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热爱巴中 的帖子

  8月29日,兴文乡政府的人已经将我家的房子面积丈量了。说到9月20日大型机械进场平场地。对农户的赔偿政策已经出台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8-30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热爱巴中 的帖子

对非农户的房子没有答复。一句话现坼后解决。你说咋办?任由别人安排吗?

发表于 2011-8-30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dddddd

发表于 2011-8-30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弄不好直接去北京,和基层的说多了是空话,直接对话高层!

发表于 2011-8-30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dddddddddddddd

发表于 2011-8-30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打酱油去咯····
发表于 2011-8-30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兴文修的房子今后可能拿来养蚊子!鬼才到那里去买房子!
发表于 2011-8-30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兴文修的房子今后可能拿来养蚊子!鬼才到那里去买房子!
发表于 2011-8-30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兴文修的房子今后可能拿来养蚊子!鬼才到那里去买房子!

发表于 2011-8-30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是道听途说,要见白纸黑字的东西才算准确。

发表于 2011-8-30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任政府黑的很!违反国家土地法,拆迁法!便宜收地拆房.好让他们有更多的操作空间......!巴中人民苦啊!.......

发表于 2011-8-30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我们一起去北京告他们!!!

发表于 2011-8-30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被迁移户)的话可以参与集体土地赔偿和房屋赔偿,如果是外来人口,只是在当地修建房屋的情况,你只能得到你房屋拆迁所应得的部分,不能参与集体土地赔偿和房屋赔偿。这样的赔偿是公平的也是相对科学的。
发表于 2011-8-30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咋块不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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