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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播报] 少女为奶奶撑伞 怎么就成了妨碍公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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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2 09:30 | |阅读模式
    10月2日一篇名为《花季少女打伞被批捕关进看守所》的网帖被各大网站疯传,帖子称,7月27日上午,惠东县白花镇田洋村何屋小组开来两辆惠东县国土资源局的车辆,向村民送达征地《告知书》。村民以补偿太低为由不同意签收,因近距离拍摄遭村民阻止,80多岁的刘老太与之理论,其19岁孙女何小亦看到奶奶满头大汗,主动拿了一把伞,为奶奶遮挡烈日。随后女孩和另一名小伙被抓走刑拘,理由是:妨碍公务罪。(10月10日南都报)

    初看到这条新闻,吃惊,再看更吃惊。19岁的女孩只因看到挡在车前满头大汗的奶奶,主动拿了一把伞,为其遮挡烈日,便被以妨碍公务罪遭刑拘。朗朗乾坤和谐社会下竟有如此荒谬的事,委实让人气愤难平。

    即便是如警方所言,三人(少女、奶奶、21岁为政府人员端茶倒水的小伙何国宽)用大太阳伞阻挡围坐在地上阻拦执行公务,那么请问他们使用暴力了吗?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公职人员履行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即没有使用暴力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怎么就可以随便抓人呢。

    抓人自有抓人的理由,正如强盗自有强盗的逻辑。挡在车前的是86岁的老人,两个年轻人可以说跟这件事根本无关,为什么不抓老人,反而抓这两个年轻人呢。原来醉翁之意不在酒,老人太老了,抓了没用,抓两年轻人是想挟“人质”逼迫村民同意征地补偿标准,这才是肆意抓人的真正原因。

    只因补偿款太低,村民不同意签收,政府人员便近距离拍摄村民面部,意欲何为呢。工作人员就有权力随意拍摄人的面部吗?村民要求删除是正当要求,如果不是政府人员违法在先,村民又怎会阻挡车辆,发生后面的事呢,显然是政府人员故意挑起事端,借故抓人以达到其最终目的。

    镇委书记告知村民“只要签字就放人”暴露其真实野心,从这句话中我们看到一些地方官员为了利益,在行事作为上已没有了任何底线和顾忌,即不把民意放在眼里,更不把法律放在眼里,手中的权力衍生出得凶猛和暴戾,已深深刺痛民众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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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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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12-28 10:48 |
孤苦伶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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