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准则》颁布一年有余,全国各地都掀起学习热潮,但要将《廉政准则》入脑如心,却不容易。如何真正贯彻落实,笔者以为,要做到“四结合”。 一是“知”与“行”结合。《廉政准则》中的8“禁止”、 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先例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清晰划定了官员廉洁从政的"高压线",也是挡在悬崖边上的一道坚固护栏堤防。可见《廉政准则》是对领导干部的一种关爱和保护。所以要逐条逐句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仅是知道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还必须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 二是“自律” 与“他律”结合。《廉政准则》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同时,还需要加强监督检查,辅以“他律”。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社会舆论包括网络监督、干部群众信访举报等的监督作用,让党员领导干部不得不遵守《廉政准则》。对于少数无视党的纪律,违反《廉政准则》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严肃进行查处,决不姑息,以儆效尤。只有“自律”与“他律”结合,才能确保《廉政准则》真正得到贯彻执行,成为反腐倡廉的利剑。 三是“上级带动”与“基层互动”结合。贯彻学习要从高、中层领导干部抓起,上级要带头推动,各级主要负责人要模范表率,在勤学习、抓落实、受监督方面切实带头,做好示范。基层县、乡领导干部也要积极响应、积极行动,因为处级、科级才是领导干部的大多数。必须使上级带动和基层互动相互结合起来,形成上下联动、相互推动的格局,使贯彻落实更具活力,更有实效。绝不能“剃头担子一头热”,更不能“上热下冷”,否则,落实力度必将大打折扣。 四是“阶段性”与“长期性”结合。宣传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是党员领导干部的重大政治任务,更是纪检监察系统重点工作之一,各级党组织都要高度重视,花大力气,出新招、出实招,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结合作风建设、纪律教育月等到,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同时,必须建立长效机制,防止“一陈风”、热过一陈子便将其束之高阁。必须长期贯彻,常抓不懈,让《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真正起到"准则"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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