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朝天区一位普通公民,前段时间我在朝天大街上受到了执法人员的殴打。
受害人:赵智凤 男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峨眉路1号 510812198708070051 事件: 朝天辉煌KTV老板杨洪指使警察打人,目击证人惊愕现场拍照惨遭毒打。受害者伤痕累累,无人问津,凶手逍遥法外若无其事。 事件由来: 2011年10月2日中午,我在朝天场镇偶然碰见我嫂子(黄小蓉:朝天镇金场8组人)。多日不见,她请我一起在徐老五饭馆吃了饭,并到楼上平康里茶楼喝茶。在茶楼上她谈起田洋豪一个月前被一个辉煌KTV上班的一名叫赵其亮的人打了一顿。黄小蓉到派出所报了案,请求处理,仍无济于事。反倒赵其亮还发起短信和电话威胁田洋豪,田洋豪不敢上学了。我说:“这都是朝天的等会我去说看看,叫赵其亮以后莫找田洋豪了。”就这样我和黄小蓉在茶楼上喝茶,直到晚上吃过晚饭十点多。我和田洋豪转路,正好走到辉煌KTV楼下。我就说:“我打个电话给赵其亮,叫赵其亮下来说一下。”结果电话一通赵其亮开口就骂我,并把我电话挂了。就在这时我碰见赵兵等人转路走过这里,蔺小东也穿了个拖鞋走了过来。我就问蔺小东哪去?蔺小东说:“去买饭。”我就给蔺小东说了这件事(辉煌KTV服务员赵其亮打田洋豪的事),并叫蔺小东帮忙给赵其亮说一下:“以后不要找田洋豪了,田洋豪好上学。”蔺小东说:“那我去说看看,杨洪这都是熟人。”蔺小东就上了辉煌楼上,我在下面和赵兵他们聊天。蔺小东下来了,蔺小东说:“杨洪说没在被赵其亮父母带回去了。我给杨洪说叫他给赵其亮说声,以后莫找你侄儿田洋豪。”说完蔺小东就准备去买饭,刚走几步。杨洪就带着一个小弟从楼上下来了,我看见个那小弟身后还拿着一根木棒。杨洪一下来便叫到哪个是磊娃子(赵智凤小名)?我说:“我就是。”我刚回答完,杨洪就一脚踢到我肚子上,我退了几步。杨洪带的那个小弟抡起一棒打在了我的肩部。杨洪同时喊到:“就是他赵智凤,往死里打。”这时4个穿警察服装的人一把把我按住,并将我的双手弄到背后给我带上了手铐。一个穿警察服装的拿出一瓶催泪瓦斯向我脸上,嘴里喷,我就向相反的方向转(条件本能反应)穿警察服装的拽住我衣服往过扯,将我衣服扯烂。我看到穿警察服装的人一个拿着警棍,一个拿着电棒一起朝我打来。然后将我拽到车前轮胎位置,警车上面写着特警两字。不知道是谁一下就把我按倒在地上,当时就不知道有多少个脚和拳头还有棒就在我身上来了。我只感觉身上一阵一阵的疼痛,这时隐约听见有人说:“在拍照。”他们的脚还有手一切都停了下来,一个穿警察服装的说:“把我带到车上去。”我正好看见蔺小东拿着一部手机在那里对着我和那些打我的警察,杨洪冲上去一把将蔺小东的手机抢过,指着蔺小东的头大声吼道:“这是个劳改犯,抓起来。”两个穿警察服装的一拥而上将蔺小东的双手抓住背到背后面,杨洪冲上去朝蔺小东脸上就是一耳光。我就被带上了写着特警两字的车后背箱,当时我左眼眼泪直流,鼻涕 口水全都出来了。蔺小东也被带上了车坐在我前面,杨洪还在车窗外叫道:“朝天白的黑的随便你。”蔺小东说:“我要告。”前面开车的一个警察说到:“哼,你还要告。”说完我和蔺小东都没有开腔了穿警服装的将我和蔺小东带向了派出所,车子开到大桥东头有个穿警服的人说把手铐取了再带进去。当时我不愿意,但由于我全身疼痛和喷了催泪瓦斯已经无力反抗。然后穿警察服装的把我和蔺小东送进派出所。派出所值班人员给我和蔺小东简单问了下,见我和蔺小东身上全是伤而且还头晕。派出所值班人员将我和蔺小东的伤照了下来并留了联系方式就叫我和蔺小东先去看伤,派出所8号上班了来处理这件事。 到医院经过检查我身上多处软组织受伤,头痛,头晕,脸部及嘴唇发白,呕吐吃不下东西。蔺小东全身多出瘀伤,腰部有淤血,耳膜穿孔头晕头痛。10月8号我的家属到派出所询问此事,派出所人员不理睬的回答:“还没人上班,都在放假。”现在是11月3日这件事已经发生一个月了,到现在为止,派出所仍未做出任何处理。打人的人任然逍遥法外无人问津。
杨洪叫了声:“往死里打”,警察就把我一把按住。我没有做任何反抗,而警察还要把我双手背到背后铐起来,拉到警车旁进行拳搭脚踢。是否应该? 当时是杨洪和他的同伙在打我,警察为什么不抓杨洪,而抓被打的人? 警察伙同杨洪抢劫证据至人重伤,是否应该? 朝天派出所推三阻四,未做任何处理。还有的警察说那只是协警,请问协警在没有正式警察带领下有权执行公务嘛???2011年11月2日朝天派出所教导员回复我,执法人员有权给人戴手铐打人也是应该的。警察打人应该嘛??? 请问天理何在?公道何在?法律何在? 朝天的警察是人民的警察还是杨洪的保镖? 朝天的警察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为杨洪个人服务? 现在警察们管管相互,颠倒是非,隐瞒真像包庇自己的手下。 我们的冤情何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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