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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吥祗菿、

[群众呼声] 乐山房管干部子女转租国有公房从中获利(相关公司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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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9 00:15 |
:@:@:@:@:@:@
发表于 2011-11-29 08:16 |
:shutup::time:李总理啊,像乐山房管干部这样利用手中职权套取公租房通过其女转租、买卖行为蔓延的乐山市,你政府就是建一千座、一万座公租房、廉租房,最后真正落到贫困群众手中的能有多少?这种害虫一日不除,贫困群众就永远得不到公租房、廉租房。:time::'(
发表于 2011-11-29 08:17 |
:curse::curse::dizzy::dizzy::hug::hug: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9 16:48 |
乐山这些房管干部为了个人利益,不惜以身试法,将手中管理的公租房,转手让其女儿买卖、租赁从中获利。可乐山管理部门怎么就看不到呢?唉!你们在大佛脚下喝茶还是打贰柒拾去了嘛?纳税人的钱白给你们了吗?
发表于 2011-11-30 08:02 |
钱、钱、钱,万恶之源。蝇头小利,耍尽手段;卑鄙无耻,样样玩高!!公租房、廉租房、商品房,房房成了钱箱;套取房产变金钱,揽进房管干部腰包!党的政策和阳光,究竟何时才能普照到西方??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0 09:00 |
汇通公司(乐山房管所)对自己的干部强占国有公房转租转卖不问不管,不查不答复,不知是故意不作为呢还是想拖延时间让租期满后租客搬走来销毁转租的事实?以此来袒护房管干部?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0 09:07 |
一天不查不处理,一天不对群众公布结果,就举报下去。汇通公司(乐山房管所),不管你们是什么故意不作为还是另有企图?不怕,坚决同房管蛀虫斗下去,该干部子女转租转卖国有公房的证据多的是。
我们相信:在共产党的蓝天下,这种害国害民的行为党和政府是不会姑息的,会有地方管的!!!!!

发表于 2011-11-30 10:21 |
  乐山汇通房地产经营总公司

  关于乐山房管干部子女转租国有公房从中获利(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的回复

  (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网友:

  我们对你2011年11月6日20:03分在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反映的《乐山房管干部子女转租国有公房从中获利》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查实,乐山市中区人民南路403号2—4—3号确系乐山汇通房地产经营总公司经营管理的直管公房,面积58.24m2。该房屋自1994年1月起由余梅承租居住,当时租金标准为528元/年,96年租金标准调整后,一直未交房租。对其转租的情况我们正在调查核实中,对其欠交租金我们将依据租赁合同约定条款,依法追缴并处违约金。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发表于 2011-11-30 11:38 |
:handshake:handshake:time:有关部门终于有反应了哈!查--查--查下去,这个房管干部在利用职权通过虚名套取公租房转卖转租上面还会有很多问题的,从她任职期间经手的公租房档案着手,她这些行为还存在转卖转租获利后的个人所得税没有上缴,强烈要求乐山地税部门也介入调查此案,为国家挽回税收。我们希望向全市人民群众公布调查处理情况。:lol:lol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0 14:14 |
回复 乐山汇通 的帖子

汇通公司,对于你们的答复不是很满意。1.96年房租调整后一直未交房租。15年之久没有交房租为什么不把国有公房收回?调整后的房租是多少?15年共多少房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国家公房租金流入私人腰包。2.转租行为还在调查???该房屋现在就租给别人住着(而且是通过中介),对外称是亲戚。还在调查?3.你单位的干部子女占有国有公房转租转卖合法吗?其条件能够享受一年才五百多租金的国有公房吗?4.收回十多年的租金并追缴违约金。怎么看不到发票等有效证据?---你们如此轻描淡写,是在尽力维护自己公司的干部吧?
看到汇通公司有所行动还是比较欣慰。希望你们一查到底(不管是转租转卖),追缴公房租金及非法所得!收回该房屋,让真正有困难并符合条件的人住进去享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尽快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我们相信:党的阳光会普照嘉州!!!
   一直关注下去,等你们公布结果的一天!!!
发表于 2011-11-30 14:32 |
: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loveliness::Q:lol:curse:一查到底!!对,不能轻描淡写!

发表于 2011-11-30 16:06 |
一直关注下去,等你们公布结果的一天!!!
:dizzy::dizzy::dizzy::dizzy:

发表于 2011-11-30 16:07 |
等你们公布发票等有效证据;不能轻描淡写!

发表于 2011-11-30 16:13 |
追缴公房租金及非法所得!收回该房屋,让真正有困难并符合条件的人住进去享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尽快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我们相信:党的阳光会普照嘉州!!!
   一直关注下去,等你们公布结果的一天!!!

发表于 2011-11-30 16:15 |
:@:@:@:@:@:@

发表于 2011-11-30 21:23 |
有回复总比装聋作哑强,鼓励一哈,希望借此机会深挖一哈

发表于 2011-11-30 22:02 |
好;有回复总比装聋作哑强, 尽快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我们相信:党的阳光会普照嘉州!!!
   一直关注下去,等你们公布结果的一天!!!

发表于 2011-11-30 23:31 |
经相关部门查询,108楼名为“乐山汇通”的,是发帖人余亚东和孙小红等人创建的帐号,相关部门已经发表声明根本没有这个ID,并且表明了会通过法律途径查询出这些在这里自唱自圆的家伙
聪明一看就知道是个新建的帐号,而且相关部门即便要发表声明也不会在这种地方,已这种形式来发表

发表于 2011-12-1 00:07 |
此房就是发贴人佘亚东网名吓祗莉发的,余亚东离婚后一直跟他母亲住在里面,他母亲何淑琴为了给余亚东还赌债将自已仅有的单位福利居卖了,自来水公司的老职工都知道余亚东是个赌徒

发表于 2011-12-1 00:26 |
余亚东从1995年就和他毋亲住那屋,余亚东离婚后又结婚生子都在那屋,2007年才按接房屋搬出去了。余亚东在那住十多年没交一分钱,现在他毋亲何淑琴摔残,左手完全不能动弹,眼看他毋亲老了没用了就这样来对他,真是不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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