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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楚!酗酒等7类医疗费不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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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5 09:59 | |阅读模式
“新农合不是所有病都可以报销,我们规定了7个大类疾病和诊疗项目,不得报销、补偿相关费用……”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新出台的《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工作实施方案》,对不予补偿的疾病及诊疗服务项目进行了明确规定。

  记者在方案中看到:违法、犯罪、打架、斗殴、自杀、自残、酗酒、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的诊疗费用等不纳入报销范围。同时,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包括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预防、保健项目、健康体检,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戒烟、食疗、性病、戒毒等也纳入不予补偿的疾病及诊疗服务项目之中。另外,还有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和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均不能进行补偿和报销;各种不育(孕)症、计划生育、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就(转)诊交通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膳食费、文娱活动费和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以及各区、县新农合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报销的项目,均不能进行补偿和报销。(记者 杜林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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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5 11:40 |
多学习知识

发表于 2011-11-15 19:19 |
啥都不包括在内,还买保险干啥?

发表于 2011-11-15 22:45 |
没有报完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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