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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 劳动纠纷无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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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1 10:47 | |阅读模式
关于劳动纠纷无人受理
尊敬的政府领导、全社会好心朋友们:



你们好!
本人:廖明春(身份证号:362126198109123725)于201054日被安岳县某商贸公司雇用,担任金龙鱼食用油、千禾调味品等业务员一职。从任职以来,从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买社会保险,连业务电话费都是我自己支付。自从我入公司以来,销量是一直上升,公司给我定的销量也一直增加,但工资并没有提高,每月公司还想方设法找理由扣掉一点。9月份我一人做2两个人的事,公司还不给我那么多工资,故找不正当理由克扣9月份工资480.00元。平时每月还拖欠工资。(原口头约定10号发工资,实际都是1315日才发)。本人已怀孕6个多月,行动不便,公司还要求我每天上下班准时到公司打卡报到,每月规定的销量,口头上说完成了有提成,结果没有提成,如果没有完成就要扣工资。本人于1020日申请劳动局(劳监大队)介入调查、处理,并提交了相关材料,要求劳动局相关部门为我主持公道,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并追回一切损失。直到(1110日)都20天了,也没有处理这事,每次去找他们都是以:领导不在、很忙、为由拒绝受理。问他领导的电话号码也拒绝回答,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单位?1111日我只好请求安县信访办相关领导介入调查、处理,而信访办领导只有一句话:“你去找某某局长”但这个人根本找不到,工作人员回应:“不知道”。经多方面打听得知一名“局长”办公室,当我去找他的时候,他很不高兴的回应:“这事我不管,去找劳动监大队”。他们就这样你推我,我推你,把我当球踢。听有些人说:可能收了“包袱”了。1114日我去找公司领我10月份的工资时,公司又找理由不给工资,并扬言:“安岳和成都我都买通了的,你拿我没办法,还口吐狂言:最好不要在安岳被他看到”。这公司跟黑社会的没什么区别, 无奈之下,只好向社会、政府、相关部门求助,特请相关领导重视此事。为我主持公道,我工资要不回无所为谓,但这些欺压百姓的政府败类一定要严打。谢谢相关领导同志们明察。


当事人:廖明春
联系方式:四川省安岳县白塔寺乡高松村七组
电话:13684107110
13684138334
邮箱:liuhuaguo.happy@163.com


201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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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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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1 12:40 |
安岳的这些不同行业的问题反映如此之多,根源在哪里?

难道政府机关不作为是安岳的常态???

关注!

发表于 2011-11-21 12:48 |
为避免一些麻烦,野道替楼主讲本帖转发安岳论坛了:

转一篇关于安岳的帖子:关于劳动纠纷无人受理
http://www.mala.cn/forum.php?mod ... 7&fromuid=11893

发表于 2011-11-21 13:03 |
我看看你的不受理裁定书?

发表于 2011-11-21 15:35 |
律师贺博士 发表于 2011-11-21 13: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看看你的不受理裁定书?

估计没有:handshake

发表于 2011-11-21 21:27 |
没有劳动合同,可能要多找点证人才有办法哦,建议具体事宜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者社保相关单位。
发表于 2011-11-21 21:59 |
晕,直接换份工作噻,用得着这么纠结啊:L:L:L当然遇到这样的单位,也够倒霉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2 17:00 |
他们那时根本不理,去找他们,还不高兴的样子,也没有给个什么不受理裁定书这类......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2 20:31 |
关于 劳动纠纷无人受理 一贴特此声明:
此事已得到劳动部门受理,谢谢广大网友支持!!!

发表于 2011-11-24 12:26 |
安岳的这些不同行业的问题反映如此之多,根源在哪里?

难道政府机关不作为是安岳的常态???

关注

发表于 2011-11-24 18:24 |
对日前发表《关于劳动纠纷无人受理》论坛的自我澄清(来自资阳大众网) http://www.my0832.com/bbs/topic-185864.html

日前本人在资阳大众网发表《关于劳动者纠纷无人受理》的贴子作一个书面澄清。

一、关于工资问题没有及时发放主要原因是由于有一些帐款、及票据没有交接清楚。在所有事宜交接完之后工资已于本月22号将工资发给我了。

二、对于当时提到的去找政府单位一事,主要是由于没有正确的找到处理此事的单位,后经劳动局劳监大队出面进行协调很快就将此事协调沟通处理了。

对于以上事件,谢谢大家的的关心,很多时候我们更多的要用平和的心态,积极的态度沟通。都能够得到处理,主要是没有与公司进行很多的衔接。

电放:13684107110   13684138334       澄清人:廖明春
邮箱:liuhuanguo.happy@163.com

201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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