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5、6点钟,原本睡得很香的刘女士便被隔壁小区传来的狗吠声吵醒了,这让她很是不甘,但又无可奈何。她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多少次被狗吠声吵醒了。 刘女士家住眉山城区诗书路,小区内环境比较安静,可离小区不远处的居民楼里几乎每天都会传来大声的狗吠声。刘女士告诉记者说:“居民楼里肯定有人养狗,而且是一只狼狗,叫声很大,几乎每天都能听到。有时夜间11点过都还在叫,吵得让人睡不着。最让人反感的是,每天早上天不亮狗就叫,它一叫,就睡不着了。”现在,刘女士一听到狗吠声,就会变得烦躁。
家住眉山城区红星路的滕女士也有类似遭遇。几乎每天夜间,小区里都会传来狗的嘶叫声,而且持续时间很长。“听到那种刺耳的声音,别说睡觉了,就是做其他事情都觉得很烦躁。”滕女士曾找过小区管理人员要求加强对犬只的管理,但效果并不明显,狗的嘶叫声一直没有停过。无奈之下,她只有找来棉花塞住耳朵睡觉或者开着电视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市民曾有过类似的遭遇。遇到此类情况时,一般会向物管求助,但效果并不明显。还有一些市民因不知犬只由哪个部门管理,投诉无门只能继续忍受。当生活和休息受到严重影响时,一些市民进而提出,相关部门加强对犬只的管理,出台规定禁止在城区养狗。
2007年7月3日,《眉山市狂犬病防制和犬只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按照该办法规定,市城市规划区、各区县重点城镇及近郊区、学校、幼儿园、居民集中住宅小区、工矿区、游览区、车站为犬只限养区。限养区饲养犬只的吠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犬主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或犬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处以200元罚款。市畜牧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市民遭遇犬只吠声扰民的情形可向小区物管、社区或公安机关反映。
短评
养狗也要遵守法律公德
黄桂云
狗乖巧、可爱、忠实,应该深受人们喜爱,为何会有很多人反感狗呢?
街上、公园里,狗狗们随地大小便,污染环境;居民区里,狗狗们不分时候乱吠,叫声刺耳扰民;乡村里,放养的狗狗们四处游荡“恐吓”甚至咬伤路人……试问,这样的现象有谁喜欢。仔细一想,人们反感的其实不是狗,而是狗的主人。
市民可以饲养犬只,但不应该影响到他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将自己的利益建立在别人的权益之上,这有悖于社会公德,自然会受到道德的谴责。
再者,我市已以法规的形式对城区饲养犬只进行了规定。遵守法律法规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和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如果违法了法律法规,必当受到法律的处罚。
自由是相对的,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才有自由可言,否则,便没了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