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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医疗 洪雅县卫生局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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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击非法医疗  洪雅县卫生局行政不作为

                                      

    今举报洪雅县卫生局对非法医疗至今长达10年之久的违法人员张文学夫妇的违法行为不查处,实属行政不作为!

    事由:共产党员张文学从1995年4月至2004年11月,在洪雅县金釜乡卫生院担任院长兼会计期间,利用权职,非法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自己的老婆王亚兰——一个无任何医学学历,无卫生技术职称的人员。派她在该院主管药房(负责购药、配药和发药)和打针、输液。并与其共同做各类手术长达9年零7个月之久。在此期间,被其非法医疗的受害者们先后向卫生局前任局长李康(现任县委副书记、中共眉山市委委员),现任局长徐一丹多次、反复的投诉。但张文学夫妇的非法医疗行为仍未被县卫生局查处过。

    张文学调柳江镇中心医院任院长(2004年12月至2005年12月)被该院职工罢免后,县卫生局将其调到将军乡卫生院工作(工作调动通知中仅有张文学一人)。在将军乡卫生院年初职工会上,张文学公开声称:关于王亚兰的工作是卫生局领导口头同意的,要书面依据的话,随时都可以开来。在共产党员张文学的强行要求下,在无县卫生局关于王亚兰工作调动安排书面通知的情况下,王亚兰现正在将军乡卫生院从事配药、发药、打针、输液,并且与其夫张文学共同做手术至今,又有4个月之久。卫生局仍不予查处,实属行政不作为!

    请查处张文学巨额财产从哪里来???(他买了汽车、在眉山买了套房)

    附:张文学、王亚兰夫妇非法医疗受害者材料5份。

 

 

 

                                  举报人:四川省洪雅县余坪镇金釜卫生院职工  胡国友

                                           电话:0833-7574039   13678213746

                                                     2006年4月30日

 

 

 

 附1:

                                      举报

    我是四川省洪雅县余坪镇金釜乡阳光村四组的农民,应国家计生委提出的只有一个孩子好的政策,于1998年11月9日到乡卫生院做了节育手术,手术医生郭守香给我开了消炎药,到病房取药时,不该发生的事情就从这里开始了……

   当我把处方从窗口递给发药的王亚兰后,见她一边取药一边和另一男子有说有笑的,王亚兰配好药递出来后没有对我说怎样吃就又同那位男子说笑去了。药是用灭钉螺的文件纸包成两包的,没有什么标识,回家后我吃了一次,谁知食道、胃立刻感到疼痛,且越来越厉害,丈夫马上把我送回医院,看见医生们正在打牌,我过去说也没有人动,她们只说手术后要痛一下。这时郭医生走过来问:怎么痛的?药是怎么吃的?我告诉后,她一声说:是高锰酸钾中毒!……

    我躺在县医院的病床上,泪水止不住的往外流……我不能吃饭,以打点滴来维持生命,可怜我那才6个月的婴儿没有母乳吃,又没钱买奶粉,娃娃的哭声牵动着在场每个人的心,我的心更是刀绞般的痛……

    出院后,我公公找张文学院长,他竟说出没有人性的话:你们待不得媳妇!拿老鼠药给她吃了,然后又来骗我们……后来我们找到县卫生局,他们却把这事一拖再拖,到后来就根本不再提谁是谁非了。从那以后至今,我的胃功能一直很差,像萎缩了一样,吃饭少、难消化,不想吃、心发慌,时常全身无力……我还年轻,这辈子怎么过啊……

    王亚兰没有卫生技术职称,其夫共产党员张文学为什么要非法任命自己的外行老婆非法从事药房工作?现在王亚兰依然在将军乡卫生院非法从事药房、打针、输液等医疗工作,他们夫妇的非法行为竟能长达十年之久,县卫生局为什么不制止、不查处呢……

    由于共产党员张文学夫妇的违法医疗行为给我造成了巨大的身体、精神伤害,县卫生局又不查处。为此,特向你们举报他们的违法行为,请为我们做主!

    谢谢各位领导,祝你们健康长寿!

                           

                                                        侯淑芳                                                                    

                                                      2006年2月16日

 

 

 

附2:

    我叫***。2003年2月因肚子痛,到金釜医院检查,被张文学院长诊断为阑尾炎,并由他和没有任何资格证书的无业人员王亚兰共同给我做了阑尾切除手术。经过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2000多元。住院期间,王亚兰每天给我打针输液。第二年,我又因肚子疼痛,到洪雅县人民医院检查,再次被诊断为阑尾炎并第二次做阑尾切除手术,经过治疗,又花去医疗费7000多元……

    我和父母都感到奇怪,2003年2月由张文学和王亚兰亲手为我做的阑尾切除手术,怎么第二年又需做阑尾切除手术?难道2003年2月由张文学和王亚兰共同为我做的手术有假?我父母就找张文学和王亚兰评理,张文学和王亚兰自知理亏,又怕我父母把这件事捅出去,并和我父母签了一份永远不找他们麻烦的协议,并赔偿我家医疗费5000元。

    真不明白,一个人做阑尾切除手术居然做了两次,试问:一个人有两支阑尾吗?现在,我真担心还有第三支阑尾发炎……

 

 

 

 

 

 

附3:

    我叫***。1998年3月29日,我因剧烈腹痛到金釜乡卫生院检查,张文学院长一看一摸说:“是阑尾炎,已经穿孔,要做手术,需要准备800元钱……”我妻子把钱找来如数交给他,手术两个半小时做完,张院长用双手把我从手术室抱到病床上,缓了一口气说:你们放心,现在阑尾已经切除,粪便已经镊出来了。当时就看见粪便,没有看见阑尾,他再次说:“你们放心……”就这样,天天输液,没有别的治疗,这样住了8天院。出院时,张院长还说:“以后有问题就找我,不要到别的地方去看……”

    我回家后,腹部依然天天疼痛,不能伸腰,只有抱着腹部稍好些。半月后,我问张院长:“我的肚子还在痛,是怎么回事?……”他说慢慢会好的。就这样一直痛到1999年2月9号,当天下午腹痛加剧,我又到金釜乡卫生院对张院长说:“我痛得连说话都困难了。”他看后说:“是肠腐烂,又是肠粘连,要马上输液!”输到晚上12点过,由于痛得无法忍受,我自己把输液针抽了。这时张院长叫马上转院,我们说身无分文朝哪里走?张院长说:“我借300元给你们,再开张介绍信,300元就可以入院。”因无车走不了路,张院长便又给我打了一针,不一会儿我就睡着了。挨到天亮,张院长却不借钱了……我转到洪雅县人民医院,医生说要做手术,需4000元。把钱找齐后,主医又说可以不做,住院半月后回家……

    2000年5月15日,剧烈腹痛又发生了。在家治疗一天,16号到909医院诊治,医生说是阑尾炎,要2000元做手术。第二天上午就做了手术,医生把阑尾切出来给我们看了,然后装在瓶里用酒精浸泡着交给我。我带回家后,周围的人们都好奇的跑过来看我的阑尾!……

    我想不通:一.人的阑尾究竟有多少个?为什么要切两次?

              二.为什么第一次阑尾穿孔不切除,却又说是已经切除了?

    敬请大家评判!

                                                               

                                                            受害者:***

                                                           2000年5月27日

 

 

 

附4:

    2002年3月23日,洪雅县余坪镇金星5组,一名13岁女孩***,因病经张文学诊断为阑尾炎,在张文学与其妻为她做了阑尾切除术3天后,张文学才明确告诉其父母:该女孩的阑尾没有切除……当时其父欲将张文学告到法院……至今该女孩的阑尾仍未切除……

 

 

 

 

 

 

附5:

    张文学,王亚兰(她是张文学之妻,一个无医学学历,无卫生技术职称的人员)于1995年10月25日非法窜到没有做剖腹产手术资格的新庙乡卫生院共同为一产妇做了剖腹产手术,刀口开到了肚脐眼中间。术后每次月经时,肚脐长出血泡,肚脐眼出血量越来越多,且疼痛加重,发现刀口处有一包块。该产妇找到参与剖腹产手术的新庙乡卫生院医生***,她说:里面可能是脂肪或者是线头?她又给我开了一刀,割开后,里面既不是脂肪又不是线头,流血很多,缝合一周后拆线。以后来月经时,又发现肚脐另一处出血。月经前两天开始到月经干净后10天左右,包块疼痛得让她起不了床,吃不得饭……

    1999年8月15日,该产妇在母亲和嫂嫂的陪同下找到新庙乡卫生院医生***,***立即带领她们三人一起到金釜乡卫生院找到张文学,张用棉签在该产妇的肚脐眼中出血的洞里搅捅进去一寸多深,痛得她支持不了,张说:“没有啥!你这几年没有来找过我?……”该产妇说:“我找过你们,我做手术是在新庙乡卫生院,***和你们一起做的手术。***没有叫我找你,我就只找她……”

  10月3日,中医院医生对该产妇说:肚脐眼血管比较多,我们不敢给你做手术,弄不好会有生命危险。

    在洪雅和丹棱两县的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检查过多次,诊断为“子宫内膜异位症”,这就是张文学夫妇的非法医疗对该产妇造成的医疗损害所致……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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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 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我看了还以为是假的,去问我朋友(洪雅某医院职工),听到的更震惊,他曾经在余坪镇金釜卫生院居然给一位老职工发了不足100元的月薪,逼得别人出去打工,自己养车还养房。医疗问题还不止上面几个例子,也证实了上面的材料全部真实。一个任何手术设备的小医院他也能做手术,真不知道他的心是怎么长的。

发表于 2006-5-3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卫生部、省卫生厅的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举报!建议向中央电视台《生活栏目》提供材料给予暴光。  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还设立了举报电话:关于卫生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010-84023775;关于计生方面的拨打010-62046622-2531。省专项行动办:028- 86241111  86113817(卫生)028- 85557745 (计生) 播出时间:

  ·CCTV-2

  ·首播周一至周五19:35-20:25

  ·重播次日14:45--15:35

  线索征集:

  ·移动、联通、小灵通用户发短信到9999619(每条0.3元)

  ·热线电话:010-68579889转315

  ·e-mail:315cctv2@vip.sina.com

发表于 2006-5-8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到底有多少个阑尾

我是一名网上读者,看了一章新闻,是关于做阑尾手术,为什么做了几例阑尾手术后,病人又重复到其它医院做此手术。所以,我不清楚,人到底有多少个阑尾。像这种连阑尾都搞不清楚的医生,还叫医生吗?还配给病人施手术吗?

发表于 2006-5-9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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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啊!!!!!!!!!!

发表于 2006-5-11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还是让我们继续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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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1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em49][em49][em49][em49]群众人民应该团结起来[em48][em48][em48][em48][em48][em48][em48][em48]

发表于 2006-5-13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医疗差错?医疗事故?医疗诈骗!还是医疗犯罪!!!终将会得到法律的公正判决!

相信政府,相信法律,相信党的光辉能彻底摧毁红色保护伞下的罪恶!人民拭目以待。

 

发表于 2006-5-17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网记者 刘侠 苏俊)一名乡村卫生院的外科医生,为了赚钱,竟私自带领从未学过医的妻子上阵,为一名农村妇女接生!致使这名农村妇女术后4年长期肚脐流血,最终被迫割掉了肚脐!

  这还不算完!更让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是,这名外科医生在实施多起阑尾炎手术过程中,在多次收足了手术费后,竟在阑尾切口处只划开一个口子,却不割掉阑尾。缝合几天后,才告诉病人阑尾并未割除,需要服药治疗。最为可怕的是,这样一个医生,至今仍在行医,而且被当地卫生部门当作农村医疗的骨干在培养!

  近日,四川新闻网记者接到了网民报料后,立即赶往四川省洪雅县采访了相关当事人。


     
汤述琼经期和月经后(右)肚脐的对比

  连续4年 月经从肚脐流出

  在洪雅县新庙乡,记者见到了被迫割掉肚脐的孕妇汤述琼的母亲。此时的汤述琼已经远去外地打工,其母亲彭氏向记者叙述了事情的经过。

  据彭氏讲,1995年10月25日,当时在新庙乡卫生院当外科医生的张文学为其女汤述琼做了剖腹产手术。由于当地地处偏远,当时张文学在附近一带是比较有名的医生,再加上农村对医疗资质这个词汇并无较深的理解。因此,对于张文学为女儿汤述琼做剖腹产手术,彭氏是比较放心的。但没有想到这正是厄运的开始。

  手术后不久,汤述琼第一次来月经时发觉肚脐眼很痛,刀口不断流血,并且在刀口处发现有一个鸡蛋大小的包块。对此,汤述琼先后多次到当时的新庙卫生院复查,曾多次遭到推脱。在随后的近4年时间里,汤述琼每个月来月经时都要忍受常人无法忍受的痛苦,肚脐不断流月经。而反复地吃药和无法再做体力活,让这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农村家庭更是雪上加霜。1999年,汤述琼经多家医院诊断,才确诊为宫内膜切口异位并发症,最终被迫割掉了肚脐,月经才“改邪归正”。


     
汤述琼与张文学达成协议的公证书

  对于此医疗纠纷,汤述琼和张文学最终达成了一个“一次性补偿协议”。协议中张文学代表新庙卫生院付给汤述琼一次性补偿费4000元人民币,并规定“今后不管发生任何情况,汤述琼都不得再找当事人纠缠,如果再发生纠缠行为,由汤述琼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这份协议书得到了洪雅县公证处的公证。

  收钱后不做阑尾炎手术

  在洪雅县余坪镇金堂乡,记者采访了一个找过张文学做阑尾炎手术的家庭。据患者的父亲宋帮强介绍:2002年3月,他13岁的女儿宋某患阑尾炎需要动手术,于是在金釜乡卫生院找到了时任院长的张文学。在交了800元手术费后,张文学将宋某推进了手术室,当时作为手术副手的还是张文学从来没有学过医术的妻子王亚兰。

  而当时这一切情况,老实巴交的农民宋帮强并不知情。在焦急地等待了几个小时后,女儿宋某从手术室里推了出来。张文学告诉宋帮强,病人需要在医院休息几天。

  然而三天后,宋帮强却从张文学口中得知一个令他吃惊的消息:女儿宋某的阑尾并未切除!那手术室里的几个小时,都做了什么?划开了一个口子,又是为什么?这一切,张文学并未向宋帮强解释,只是称可以通过药物治疗阑尾炎。于是,在伤口愈合后,白交了800元手术费的宋帮强带着女儿出院了。

  在过了五个月之后,女儿宋某的阑尾炎再次犯了。这次,他们一家再次来到金釜乡卫生院,但最终仍然以输液和吃药暂时解决。

  收了阑尾炎手术费,却没有做阑尾炎切除手术,华西医院肝胆外科王文涛副教授认为不合理。王文涛说,阑尾炎可以分为单纯阑尾炎等四种不同情况,从这个病例来看,可能是因为当时农村医疗条件等原因限制,加上宋某可能是单纯阑尾炎,可以通过药物治疗。但是,既然没有切除,就不应该收取阑尾炎手术费用,仅应该收取观察费。


     
胃粘膜烧伤的侯淑芳向记者讲述经过

  吃错药烧伤胃粘膜

  在洪雅县余坪镇金堂乡,记者采访了一位曾经因为吃了张文学妻子抓的药造成胃粘膜烧伤的病人侯淑芳。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侯淑芳至今还记得当时的情景。

  1998年11月9日,侯淑芳到乡卫生院做节育手术,主刀医生郭守香为其开了消炎的内服药和外用消毒药。当时就将处方交给了发药的王亚兰,也就是张文学的妻子。

  可是这个分三次吃的药,侯淑芳只吃了一次就觉得肚子疼得厉害,她当时马上就回医院询问。这时侯淑芳才弄明白,她把外用消毒的高锰酸钾也吃了进去。而王亚兰在给侯发药时并没有交待过有外用药。虽然经过上级医院的抢救侯淑芳逐渐康复,但是胃的功能从此却大受影响。“我现在吃东西胃都感到很不舒服。”接受记者采访时,侯淑芳这样说道。这件事最后也是象征性地拿钱赔偿而草草收场。

  村民定他九大罪状

  长期以来,张文学在从医中的这些行为,直接引发了群众的公愤,记者在采访中看到群众的举报信不计其数,更有人为其列举了九大罪状。一是无医德、贬低别人抬高自己,素质差;二是独断专横,为我独尊,老子天下第一;三是乡镇医院不具备手术资格,私自做手术自己收钱;四是损公肥私,私自购买医疗器械吃回扣;五是其妻子无证行医;六是以公家的钱盖私房;七是公车私用,接送病人无车可用;八是天天逍遥,但工资比别人高;九是图私利,批行医证,扰乱医疗市场。

  “这种人怎么没人管,还在继续行医,真的是无法无天了吗?向卫生局反映情况,卫生局往往就充当和事佬,却从来没有对他采取过措施。”受害者面向记者讲述时,十分气愤。

  卫生局 差错在所难免

  当天下午17点22分,记者随即赶到洪雅县卫生局采访,可是没到下班时间,卫生局整幢大楼已经人去楼空。据门口守门的老大爷称,早在几个小时前,卫生局的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记者在卫生局的四楼,碰到几个自称值班的人在验证记者的身份后,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并称当天卫生局的领导们下乡卫生大检查去了。

  记者在5月8日下午3点试图与卫生局负责人取得联系,但是电话一直处在无人接听状态。下午5点,经过多番周折后,记者终于与洪雅县卫生局局长取得了联系。

  “对于张文学的问题,我们正在展开调查,决不护短。”5月9日上午,四川新闻网记者再次赶赴洪雅县卫生局采访,洪雅县卫生局局长徐一丹会同卫生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徐一丹同时还表示,群众反映的有些情况是出现在1999年之前,由于当时卫生系统的管理状况非常不规范,出现张文学的这种状况的确不是正常现象,但同时也是难以避免的。我们所知道的这些纠纷当时都通过协商解决而告一段落。

  “对于历史遗留问题,我们要客观地看待。现在乡村医疗问题、人才问题、资金短缺问题、技术设备问题都还很多。所以在那种情况下出现差错在所难免。”徐一丹说。

  张文学其人

  张文学是何许人?有什么来历?记者从徐一丹局长口中得知,张文学是在1995年从眉山当作外地引进人才进入洪雅县当医生的。“张文学的到来为当地乡村医疗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发挥了特长。”徐一丹说,总体看来他还是愿意为老百姓多做事情的。

  针对老百姓反映的问题,卫生局相关同志认为,主要是由于乡村医疗技术水平不高,这是需要花大力气来教育和管理的,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对于王亚兰无行医资格在药房工作,卫生局表示确有其事,原来王亚兰在卫生院的工作主要是收费员。现在跟随张文学到将军乡卫生院前两个月在收费,随后的几个月,一直充当张文学的下手在从事医疗助理工作。

  采访后记

  关于张文学的采访暂告一段落,让记者不明白的是,张文学从剖宫产手术到几例二度开刀的阑尾炎手术,其中猫腻不少,问题多多,为什么卫生局没有觉察?而在卫生局知情的情况下,又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调动张文学,并将其放到重要的医院领导岗位上?据说张文学现今已经是洪雅县将军乡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人员了。

  而另一个问题更让记者感到沉重,那就是现在乡村医疗卫生的确困难重重,举步为艰。人才匮乏、技术低下、设备落后,这些通通都阻碍着乡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一位知情人发出感叹,“如果有人可用,可能也不会出现张文学这样无奈的案例了。”


发表于 2006-5-17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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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7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击非法行医   洪雅县卫生局行政不作为  

          公开致上级领导的        举报      之二

     3月5日,将军乡卫生院数名老职工,共同到县卫生局向局长徐一丹当面诉求:强烈要求卫生局,立即查处张文学、王亚兰夫妇的非法行医行为,同时递交了联名签署的书面诉求:立即查处非法行医报告一份。一月后,卫生局未查处。

     4月7日,将军乡卫生院数名老职工,再次共同到卫生局(徐一丹局长不在),找到副局长秦勇平,当面强烈要求卫生局:立即查处,张、王非法行医,同时再次递交了共同签名的书面诉求:强烈要求立即查处张、王夫妇非法行医的报告一份。一月后卫生局仍未查处。

     由于卫生局对打击非法行医的行政不作为,致使张文学、王亚兰在将军乡卫生院的非法行医活动得以继续至今(06年5月10日)。

     张文学在将军乡卫生院年初乡村医生工作会议上宣布:凡给他介绍手术病人者,发给现金20元;介绍一般病人者,发给10元。

     张文学近期非法收受病人财物:

1.将军乡伍村六组手术病员***鸡蛋。

2.将军乡杨场村五组病员***鸡蛋。

3.06年5月10日收受中保乡尚义村11组病员***大公鸡一只 。                                           

                                         举报人:胡国友(金釜卫生院职工)

                                                    06.05.10


发表于 2006-5-18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来,还是找根板凳坐坐[em03]

看了让人[em16]

我也只能为你们[em19]了,让非法行医者早点到马克思那里忏悔去吧!

发表于 2006-5-19 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盗钱抢多了叫数额巨大得枪毙,医生钱抢多了称贡献突出得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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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9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摘自:卫监督法(2005)413号文件   卫生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

   ……   一、追究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准确认定错误性质、责任大小,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做到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二)坚持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干部任免处理权限进行处理。不得以集体责任代替个人责任。
    二、追究对象及行为
    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及其由国家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给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造成隐患和损失的行为,应查明责任,予以追究。
    (一)医疗机构负责人对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负有领导责任,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依法对医疗机构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还应当对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1、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的;
   2、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

   ……
   5、发布虚假医疗广告信息的;
   6、违反国家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7、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对医疗机构负有监管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1、不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工作,失职、渎职或有其他不作为行为的;
   2、对医疗机构执业或医师执业等事项的行政许可不认真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3、对有确切线索的群众投诉举报压案不查、瞒案不报或受理后不认真进行查办的;
   4、对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案件,不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的;
   5、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不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
   6、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一)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自查自纠不认真,没有及时发现问题或有问题不及时进行处理上报,经上级部门督查发现的;
   (二)对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转办的投诉件以及辖区外要求协查、协办的案件拒不办理、故意拖延、影响查处的;
   (三)12个月内经两次以上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其违法违纪行为的;
   (四)包庇、袒护问题,干扰对其责任进行调查、处理的;
   (五)在调查、处理期间仍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
   (六)对控告、揭发、检举其过错行为的知情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
  (三)刑事责任依法追究。
                ……


发表于 2006-5-20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共产党员张文学任金釜卫生院院长,非法任命其老婆(无医学学历和职称)主管药房,并叫其打针、输液,参与手术。这是张文学在知法犯法,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发表于 2006-5-21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法行医10年,疯狂宰割病员,手段之残忍,古今之罕见,是人医还是兽医。查查学历,技术资格证书是否合法。卫生局现在说:展开调查,决不护短。从前面揭露出的问题来看,你们都是一伙的吧。

发表于 2006-5-22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恐怖了!!! 兰尾手术不切兰尾!!!吓人吧煞的!!!没人管吗?

发表于 2006-5-22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说俺  局没有管?  他可是咱家花大价钱买来的一对 宝哩!    钱还没摇满,谁敢砍我家的树?!我打断他的…………

发表于 2006-5-23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纳闷:共产党员张文学非法叫无证老婆干医疗工作十年。那么多病人告了他的状,当年,你卫生局咋不查处呢?不敢查还是三七分成…………[em03]

发表于 2006-5-25 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击非法医疗  洪雅县卫生局行政不作为
  
    公开致上级领导的       举    报     之三
   
 彻底揭露穿白大褂公开抢钱的棒客  不切兰尾的兰尾手术!!

     一:03年8月,天池村7组农民王仕成,被张文学诊断为急性兰尾炎并作了兰尾切除术。11月,王仕成因腹痛剧烈,被909职工医院再次诊断为:兰尾炎!在该院再次作了兰尾切除术后,王仕成愤怒地到金釜卫生院讨说法:张文学不给钱就告他!!!最后,张文学把钱全部退还后,才平熄了风波。
    
 啥子钱都敢吃
    二:03年2月,阳光村2组农民王志明,被张文学诊断为兰尾炎,开腹后,张文学无能力作下去,将王志明转到县医院……3个月后,被解放军42医院诊断为:乳糜导管瘤……

   三:03年8月,江咀4组刘美祥,被张文学诊断为膀胱结石,并作膀胱取石术。术后家属未见结石,病情恶化,发生尿潴留。刘美祥痛苦不堪……不得已到42医院诊治。该院诊断为:前列腺肥大增生。……

   四:大桥5组郭秀芝,被张文学诊断为:下腹部良性肿块。腹部切开,见腔内广泛粘连,张文学见状,无法将手术进行下去,于是草草关腹。因患者家属强烈讨要说法,张文学如同惊弓之鸟,离开医院,溜之大吉……。  在患者亲属——县法院李现福的强烈要求下,由一内科医师将患者送到42医院,诊断为:子宫癌 ……
    未完待续!
                                       
               金釜卫生院 :    共产党员  胡国友

                                    0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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