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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后坝小区开发建设有关问题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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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7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巴中市土地储备中心
关于后坝小区开发建设有关问题的说明
针对个别网民长期通过麻辣社区“巴中论坛”网站发帖,不断反映巴州区后坝小区开发建设问题,现就有关问题做以下说明:
一、基本情况
2002年12月,巴中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照市政府安排,作为业主进入后坝小区,即现在的佛阳社区,全面开展土地整理和开发建设工作,共征收储备土地面积为629.55亩,应支付两费补偿1544.794万元,青苗、林木和附着物补偿210.5575万元,均已全部兑现;应拆迁393户,1668人,已拆迁275户,1186人,拆迁面积约为45770平方米,已支付拆迁补偿费用2036.3493万元,下余118户,482人尚未拆迁安置,未拆迁合法建筑面积约20000余平方米。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开发建设情况
后坝小区共已整理供应土地316亩,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大突破:共已完成主干道建设960米,支干道建设1700米,地下雨、污管网建设3800米,开挖土石方97.3万方,安装路灯117盏
(二)成立了专门工作组专题解决相关问题
按照市委的安排,市政府于2006年下半年成立了以时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延荣为队长的后坝小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下访工作队,通过三个多月的调查摸底和协调工作,摸清了全部家底,对被征地农民和已进行拆迁安置补偿的被拆迁户进行了逐一清理和调查取证。一是共接待处理了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户168人次反映的165个带共性和个案的问题;二是对后坝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情况进行分类分户立卷归档,共整理装订档案81卷,做到有据可查;三是对已完工程由财政、审计部门分别进行评审和审计,做到帐务清楚明白。四是解决了个别长期上访户的遗留问题和部分群众生活困难问题,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五是提出了后坝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
经过各方努力和当地群众的配合,2009年以后,后坝小区的集中上访、缠访和群访事件得到有效解决。同时,被征地农民各类社会保障清理核实工作已全面完成,超龄人员的养老保险已基本落实,其他符合参保条件人员的社保正在办理之中,住房保障方案也正在完善中。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长城公司在后坝用地问题
巴中市长城建筑公司,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为刘斌,该公司200571日通过公开竞拍方式取得后坝小区5号地块使用权(现状出让),总用地面积为25.63亩,成交价款为216万元。该公司购地后随即进场开发修建生态花园,2008年全面竣工;20051229日,巴中市长城建筑公司通过公开竞拍方式取得后坝小区11号地块,总用地面积为5.581亩,成交价款为186万元。该宗地因司法诉讼等原因长期未能如期进场施工。
(二)关于101单位地块内用地问题
2002年11月,市利达房地产公司整体购买了巴中市通达农牧产品开发公司(原101单位)出售的国有资产,其中包括25.5亩的国有土地,2003年7月8日,市国土资源局与市利达公司就该地块签订了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依法办理了土地使用证。2004年,因规划调整,需使用101单位地块中的部分土地(7378.4平方米)修建城市道路,经请示市政府同意,2008年4月13日,市土地储备中心将佛阳五社统征土地中部分地块等面积置换给了市利达公司。
(三)关于王秀龙有关问题
王秀龙系巴州区佛阳社区三居民组居民。王秀龙家共5口人,住房占地面积共729.7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33.62平方米,其中:有合法手续的房屋建筑面积为195平方米,无合法手续的各类建筑面积为338.62平方米。王秀龙及其家人在20039月的征地补偿中认为补偿标准较低,拒绝领取安置补助费等补偿费用,其居住的房屋至今也未拆迁。
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后坝小区开发建设
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后坝小区开发建设问题,分管领导也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处理:2010年10月18日,市政府提出《协调解决后坝小区开发建设有关问题实施方案》,随即成立了后坝小区开发建设协调工作组;2010年12月15日,受时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延荣委托,市政府副秘书长吴显明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专题研究处置后坝遗留问题工作会议;2010年12月20日,陈延荣同志带领市级和巴州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后坝专题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2011年3月3日的市政府常务会和2011年4月13日的市委常委会,就解决后坝小区失地农民“四项保障”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2011年10月17日,市政府专题召开后坝小区土地储备整理工作座谈会,陈延荣常务副市长和吴宗麟副市长出席,充分听取群众代表、基层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处理后坝小区有关问题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目前,针对后坝小区相关遗留问题的解决,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照上级要求,正在积极落实。
    感谢广大网民对后坝小区开发建设的关注,同时也希望广大网民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尊重法律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对待后坝开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从发展大局出发,共同为后坝小区的美好未来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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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8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都应该公正理性看待事情,真有什么问题应该通过官方途径反映,总在网络上闹腾也没意思。

发表于 2011-12-28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DDDDDDDDDDDDD

发表于 2011-12-28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b]   我觉得就应该把事实讲清楚,给群众一个交待;有的人干好自己的事就行了,管别人那么宽干嘛

发表于 2011-12-28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拆迁这个问题不好弄,政府有政府的想法,老百姓有老百姓的难处

发表于 2011-12-28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关于101单位地块内用地问题
2002年11月,市利达房地产公司整体购买了巴中市通达农牧产品开发公司(原101单位)出售的国有资产,其中包括25.5亩的国有土地,2003年7月8日,市国土资源局与市利达公司就该地块签订了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依法办理了土地使用证。2004年,因规划调整,需使用101单位地块中的部分土地(7378.4平方米)修建城市道路,经请示市政府同意,2008年4月13日,市土地储备中心将佛阳五社统征土地中部分地块等面积置换给了市利达公司。
这是典型的偷梁换柱,视人民财产和国有资产如粪土,是市政府哪个领导同意的????
通达公司、利达公司违法暗箱低价转让资产的相关证据
证据一:巴府信发【200626号文件载明:
12002927日,巴中市人民政府批准了后坝土地储备中心总体规划(巴府函【200223号)。20033月,市土地储备中心正式进场开工建设。
220021125日,市通达公司与利达公司签订了《资产出售合同书》。约定通达公司将其原厂区28.5亩土地及其地上的建筑、附属设施以32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利达公司。
该证据证明:本该进入到土地储备中心依法拍卖的国有资产及其土地,两公司却私下暗箱成交了。这一违法暗箱转让国有资产的行为是如何麻痹公司职工的呢?请看证据二、三、四。证据二:通达公司《关于同意公司资产议标出售的决议》载明:1、举行议标决议的时间是20021212日。(其与利达公司之间签订的《资产出售合同书》已于同年1125日就已签字生效。)
2、议标的原因是因公司房产证被抵押(这是通达公司向员工阐述不能拍卖的理由),不具备拍卖条件。
3、签字人数22人,公司职工在册人数总共为73人,退休14人,在岗59
证据三:巴市国用【200302号《巴中市企业改革土地资产处置审批表》载明。
1        第一页,申请单位:巴中通达农牧产品开发公司
2        第四页,调查意见:时间200341日,巴中市通达农牧产品开发公司2001329日确权发证。
证据四:20021218日通达公司会议记录,编号0159载明。1、会议议题:召开提前退休人员会议,研究讨论公司改制方案和资产出售的问题。
2、会议内容中讲到:我们的改制形势是出售资产安置职工,经国资局审核,已出文同意出售,按理应拍卖,但目前无房产证,不具备拍卖条件,无法参与拍卖,最后只有议标出售,由大家来议定出底价,不少于320万元。
证据二、三、四三份证据组成的证据链清楚地证明:通达公司领导隐瞒确权发证的真实情况,以无房产证和房产证被抵押为借口,打着只能议标出售的幌子,上欺领导,下骗单位职工,从而实现了违法暗箱轩让国有资产的犯罪目的。难道就没有政府职能部门管他们吗?请看证据五证据五:巴区国资企18号《关于同意企业国有资产的批复》载明:
1        该批复的时间是2002122日;
2        国资委规定出卖的底价是320万元;
3        批复中引述巴州区政府巴州府发【200236号文件,陈述了该文件批复你司出售资产安置职工的改制方案。
这一份证据我要特别说明的是:巴州府发【200236号文件的时间是2002514日,该文件的内容却是巴州区人民政府印发的一份《关于企业改制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证据六),真正的批复是巴州府函【20032号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巴中市通达农牧产品开发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证据七)。该批复的时间是200318日。
这一份证据可以证明官商勾结的魅力,公然假借政府文号,让通知批复,给违法暗箱转让的国有资产罩上了一层合法的外衣。
那么,国有资产处置,政府倒底有没有硬性、明确的规定呢?请看证据六、七、八。
证据六:巴州府发【200236号《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企业改制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载明:
1、时间是2002514日。
2、附巴州区企业改制目标责任分解表。
证据七:巴州府函【20032号《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巴中市通达农牧产品开发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载明
1        时间是200318日,
2        批复第二条强调:企业资产处置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        附《巴中市通达农牧产品开发公司改制方案》。
证据八:巴州府发【200234号《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载明:
1、时间,2002426日,
2、第四条:企业资产处置:出售国有资产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依法拍卖,否则一律无效。
这三组证据的时间,内容已清楚地证明,通达公司与利达公司倒行逆施,跨越人民政府的文件,通知及批复,最终达成了违法暗箱转让国有资产的罪恶行为。
证据九:《巴中市巴州区两级法院刑事判决书》中载明:
通达公司领导集体受贿,主要领导索贿,分别判处公司正副经理十年和五年的有期徒刑。

发表于 2011-12-28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荒唐!!!简直她妈的太荒唐!!!!!

发表于 2011-12-28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简直不是人干的是!!!:@:@:@

发表于 2011-12-28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2-28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后坝上访户是不是就是王秀龙哦,经常在网上发帖的后坝农民是不是就是王秀龙哦!听说他是个长期无理的上访、缠访户。听说他上访了四届市委政府领导。这些领导经常都去找他座谈,是不是真的哦?

发表于 2011-12-28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王秀龙长期上访无理取闹,修丰泰花园的老板哪里敲诈了10万元钱,有关部门为什么不对这种人坚决打击一下喃?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1-12-28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cbzll 的帖子

哈哈,虾子,我也听说他“敲诈”开发商是十个亿,而且不是人民币是美元哟,你娃儿耳朵太背了;P;P;P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1-12-28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cbzll 的帖子

如果按照你这样逻辑“权威”的“鉴定”,我们四届市委市府找他座谈的领导都是白痴????

发表于 2011-12-28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

发表于 2011-12-28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

发表于 2011-12-28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12-28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晕!真的有点晕!

发表于 2011-12-29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12-29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12-29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王秀龙系巴州区佛阳社区三居民组居民。王秀龙家共5口人,住房占地面积共729.7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33.62平方米,其中:有合法手续的房屋建筑面积为195平方米,无合法手续的各类建筑面积为338.62平方米。王秀龙及其家人在20039月的征地补偿中认为补偿标准较低,拒绝领取安置补助费等补偿费用,其居住的房屋至今也未拆迁。
    王秀龙违法建筑338.62平方米!!!!!!!相关部门为何不依法处罚,这样的人占了便宜还无理取闹,欲望得不满足,应依法予以惩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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