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夫妻二人都是资阳市简阳市石盘镇花红村人,于是2011年生育一小孩子[晚婚晚育,手续齐全],可村领导刘淑碧以我夫妻二人现在都是农村户口[不愿农转非]为由拒绝为我开据新生儿入户证明,石盘派出所却以我所在村组属于全征全转为由拒绝为我小孩子上户口。。。。。。。。。我夫妻二人不愿农转非说明如下;第一,简阳市石盘镇花红村村民委员会在当时全村共53人[其中死亡一人,实际52人]农村居民户口,在其中15人[包括我夫妻二人]以土地末征还多,赔偿不公为由拒绝农转非。第二,其后村领导多次威胁在末经过村民同意[哪怕所有人都不同意,不签字也也没有用]的情况下早已将所有人的农村户口转到了石盘镇人民政府,所有赔偿就那么多。第三,国家政策好!我们全家支持国家政府的开发建设,我绝不是刁民!不当钉子户!可村领导欺上瞒下!胡作非为!欺压百姓!我只希望有关部门或是纪委工作人员介入调查!第四,我现在拥有一个三口之家,这次所谓的全征全转如我夫妻二人都农转非[小孩2011年4月出生一分钱都分不到]可共分到所有补偿款为土地0.3X17200=5160。公摊费用2300X2=4600。安置补偿费用为10400X2=20800。总共可分到30560元。如我夫妻二人买失业保险2750X2=5500元,社保28500X2=57000元,总共需要62500元。那么我全家还得倒补政府30560-62500=-31940元。请问我们全家怎么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