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12年1月12日上午,石泉乡党委副书记通知了逞凶者何工作人员(先前的报道把逞凶者的姓搞错了)和受害者王老师到乡政府办公室,经过书记的亲自调解,该事件得到了部分初步的解决。何姓工作人员赔赏了该老师被抓破损坏的衣服,对受害者老师道了歉,但该老师的精神和人格名誉损失还没有提出解决办法,对大闹学校考场的违法行为还没有进行处理和解决。该老师对逞凶者提出了如下几个要求:1、不能对劝架的老师和校长找麻烦,否则不接受逞凶者的道歉,保留追究法律的责任和精神损失和名誉人格损失的权利;2、要保证我能在学校正常进行教学工作的安全,不能使我受到打击报复;3、要求逞凶者写一个保证书,保证不能找劝架的老师和学校的麻烦,保证不能对受害者进行各种手段的明里暗里的报复和干扰。
人物简介:何姓工作人员,是南部县广播局的聘用人员(但不知道是不是又是一个临时工哈),负责石泉乡电视信号及收视费的收取工作。先前新闻报道对其人身份有部分失真,特此更正!
在这里,我们要对弘扬正气,敢站出来违护正义,不顾生命危险的石泉乡小学的张老师和杨老师表达敬意!希望有更多的这样的人站出来,社会就会更美好,学校的师生安全就更能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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