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汶在接受审
2月9日,犯罪嫌疑人罗汶在民警的押解下前往案发地指认现
情人分手,如何谢幕?分手的情人,仍旧是情人,这才是情人的最高境界。有情人分手,口出恶言,坏话说尽还算好;以感情受伤害,索要金钱的也屡见不鲜;更有甚者,为泄恨,直击对方命门,甚至还要连带他(她)的家人。情杀一般都是以荒唐开始,以悲剧结束。不是一方觉得人财两空,心有不甘;就是另一方觉得这一生非他(她)莫属,移情别恋,不共戴天!
据法制周报2012年02月21日报道,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33岁的罗汶与李某发生感情纠纷,后李某提出结束不正当关系。罗遂要李某将用于她身上的钱退还给他,却遭到李某的拒绝及辱骂。多次协商均以争吵结束,为此罗汶心生恨意。2月4日凌晨1点,罗汶拿了一根木棍和一把菜刀,翻窗进入李某家里。因提出李某归还曾花销自己的5000元再次遭拒,情绪失控,持刀将李某及其6岁的儿子,李某66岁的婆婆王某杀死。
丧心病狂!连无辜的老妪与6岁的幼齿也不放过。一怒三命,惨绝人寰!
“为了5000元,杀死自己曾经爱的人,他怎么下得了手?”公众无法理解。罗汶称有满腹委屈,甚至曾经爱的死去活来、天崩地烈!这都不足以成为杀人的理由啊!更何况,李某66岁的婆婆,李某6岁的儿子,与他无怨无仇。虽然报道未曾提及李某的身世,但文字中还是可以读出她的窘迫家境。一个妇道人家,住在前夫家,上有老,下有小,独木难支,期望找个好男人帮衬,可与罗汶交往一年之后,认为与她心目中的他有距离,仅凭罗汶索要5000元分手费,就可说明俩人交往一年中,李某并没有花罗汶很多钱。从这一点,李某还看清了,以收入判断,罗汶不足以寄托她的下半辈子。若说李某有错,就错在困境中的无奈,无奈之中产生的势利。人之常情。
在这种前提下,罗汶为了寻求心理平衡,提出所谓的5000元花销赔偿,反而看不出罗汶对李某念及旧情,只见一张虚伪的嘴脸。还是胡军莲对罗汶分析到位,一个农村男青年,33岁尚未婚配,一定有他娶不到老婆的原因。或许家境贫寒,条件不好,因此一直缺乏自尊感和自我价值感。而有性格缺陷的人容易感情用事,加上自身经济条件差,面对“抛弃”,就会感觉被耍弄,被欺骗,失去理智。
笔者认为,罗汶固然有他罪大恶极的一面,李某也有她交友不慎的过错,但从李某的家庭状况来看,应当承认,国家的社会保障滞后,也是其中的一个原因。罗汶的刀下,除了三个冤魂,只有满屋子的鲜血...... 文/郑智银
新闻背景: 法制周报“男子索要5000元分手费遭拒杀害情人1家3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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