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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ntol

“南充市公安局网络新闻发言人”,请你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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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20:26 |
intol 发表于 2012-3-8 16: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近日,“南充论坛”网民王某某因公然侮辱他人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对此,警方提示:网络行为 ...

“公然侮辱他人”罪依的是什么法?哪款那条?请具体点!:dizzy:

发表于 2012-3-8 20:27 |
司法不独立"因言获罪"还会让很多网友被拘
发表于 2012-3-8 20:27 |
现在到底是法制社会还是人治社会?正是因为缺乏对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约束,才使得它们为所欲为,滥用职权,:把人民"因言获罪".
发表于 2012-3-8 20:45 |
他们受理案件是有选择性的,谁让你上面没人。

发表于 2012-3-8 20:55 |
:curse::curse:

发表于 2012-3-8 21:02 |
听别人说的、转发的可以;编造的不行

发表于 2012-3-8 21:05 |
这下闹大啦!

发表于 2012-3-8 21:19 |
愿你们都升官发财,但希望你们不要一手遮天。

发表于 2012-3-8 21:31 |
看看
发表于 2012-3-8 21:44 |
因言获罪何时才算完,人民要求执法公开公正透明,而不是欲加之罪,强加于人.

发表于 2012-3-8 21:47 |
现在这论坛比文化宫还热闹,还混乱

发表于 2012-3-8 21:51 |
围观等发言人回话。

发表于 2012-3-8 21:56 |
:L:L

发表于 2012-3-8 22:29 |
actor 发表于 2012-3-8 20: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因言获罪"中国司法的笑话

:L:@

发表于 2012-3-8 23:06 |
信息还分正面和负面?

 楼主| 发表于 2012-3-9 13:33 |
相信南充市公安局不会选择性执法

发表于 2012-3-9 13:54 |
:(:(:(

发表于 2012-3-9 13:55 |
我也因为莽娃同样的事被拘留过了,不敢乱说了。

发表于 2012-3-9 14:21 |
我也因为复制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袁某某一帖被拘留过了,不敢乱说了。

发表于 2012-3-9 14:56 |
我也因为复制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袁某某一帖被拘留过了,不敢乱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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