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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恶人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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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8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络不是“恶人谷”
http://www.newssc.org】 【 2012-03-17 11:15 】 【来源: 四川新闻网 】

·李娜“打球不为祖国”不值得上纲上线 ·“委屈奖”是鼓励警察当“沙包”
·[辣评]登报寻副局长 庭院深深深几许? ·是不是有一千万公务员并不重要
·只问家境的“拚爹”面试让人无法淡定 ·成龙爱上茅台 你我爱买不买
·“以药补医”未破之前不宜先涨手术费 ·东莞严阵以待战“医闹”?


  石木
  武侠小说《绝代双骄》里有个“恶人谷”,那里的规矩就是没有规矩,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比的是谁更狠、谁更恶,正所谓“没有最恶,只有更恶”。
  自从网络兴起,人人都有了话语权,个别人便把网络当成了“恶人谷”,在网上为所欲为,肆意诽谤、侮辱、中伤他人,认为这是“言论自由”。
  然而,网络究竟不是“恶人谷”,虚拟社会也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近日,王某某在麻辣社区“南充论坛”发表《笔头硬还是x巴硬》的评论性帖文,说是“求证”原帖真实性,却加以大段评论,已把此事作为真实事件。评论中攻击、侮辱、定性戴帽。这已不是单纯的想求证什么事,从其标题可见一斑。其实就是想借此胡闹一通,管它帖文是真是假,只要让大家来围观,能达到侮辱、中伤他人的目的就行。
  王某某的所谓“转帖、求证”加评论,给当事人的名誉和现实生活带来极大负面影响。当事人对此提出诉讼,根据相关法律,王某某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王某某事件再次提醒:虚拟的网络上的一切都与现实生活紧密相连,在网络这个公共平台上中伤、侮辱他人,甚至比现实社会中恶意中伤带来更大的影响。理所当然会受到相应法律法规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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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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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 小米椒 -10 收起 理由
yihuang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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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8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网监大队"四个坚持"不断提升虚拟社会管理水平.
确保一旦发生涉警舆情,能够在第一时间澄清事实真相.以正面声音引导舆论.
根据不断删贴却没有时间出来澄清而且还是在原贴出来一个多月了都没有澄清.说实话是人都会认为是真有其事.不管王某出于什么情况下的求证,他也是求证,也要求有关单位或当事人出来澄清,辟谣.惩治造谣者,恢复公民对某某的信任.至少他还没一棒子给打死 ,给出了反驳的空间,网络是一个交流平台,也是有关单位和当事人没及时掌握. 及至从来就没有重视这一平台.要说他们跟不上社会发展也不可能,网监部门都出来了,其他职能部门还跟不上形势需要?
     如果有关单位出来澄清,辟谣了,相信也能正确引导舆论.为什么就没有澄清,辟谣却拘人呢?
    我经常在这平台上看人生百态,这次事件却让人非常迷茫?
发表于 2012-3-18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四个坚持"不断提升虚拟社会管理水平.
确保一旦发生涉警舆情,能够在第一时间澄清事实真相.以正面声音引导舆论.
根据不断删贴却没有时间出来澄清而且还是在原贴出来一个多月了都没有澄清.说实话是人都会认为是真有其事.不管王某出于什么情况下的求证,他也是求证,也要求有关单位或当事人出来澄清,辟谣.惩治造谣者,恢复公民对某某的信任.至少他还没一棒子给打死 ,给出了反驳的空间,网络是一个交流平台,也是有关单位和当事人没及时掌握. 及至从来就没有重视这一平台.跟不上社会发展也不可能,网监大队都出来了,其他职能部门还跟不上形势的需要?
     如果有关单位出来澄清,辟谣了,相信也能正确引导舆论.为什么就没有澄清,辟谣却拘人呢?
    我经常在这平台上看人生百态,这次事件却让人非常迷茫?

 楼主| 发表于 2012-3-18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人生难得糊涂 的帖子

政府不出来辟谣,并不意味着可以去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12-3-18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9494

发表于 2012-3-18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道自在人间,网上恶人该拘
发表于 2012-3-18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适宜交给全国人民讨论,特别是法学界人士…你我屁民说了不算…

发表于 2012-3-18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funk::funk::funk: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3-18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3-18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不是“恶人谷”,是五毛、马甲横行的地方。:lol

发表于 2012-3-18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秋池夜雨 发表于 2012-3-18 13: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络不是“恶人谷”,是五毛、马甲横行的地方。

放心.
傻逼爬不走.
有为对这一点很放心.

发表于 2012-3-18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被拘的事越来越清楚了,《华西都市报》报道说:

“方警官介绍,李友谋曾给当地一家食品厂股东借了10多万元钱,后来食品厂破产倒闭,而食品厂破产案就在嘉陵区法院审理。当时嘉陵区法院院长正是袁某。有股东认为利益受损正在找机会“报仇”,刚好从论坛上发现袁某的网帖。方警官介绍,李友谋和王剑波曾在一家茶楼碰面,李说起自己转帖被拘一事。”

GZCS也说:“ 茶楼会面共有四人,全过程录音,我是其中-人,内容:求***,调查偷情帖内容真实性……”(链节地址:http://www.mala.cn/thread-4174019-1-1.html ,第4楼GZCS的点评)

李友谋也说:“华西***采访的我,话是这样说的,但他只录用了部分采访内容,“我读书时语文最差,阅读能力就更差”没有录用,和莽娃见面:是因为南充市公安局网监执法程序不合法,我想找人诉说 ”(链节地址:http://www.mala.cn/thread-4174324-1-1.html,第12楼,李友谋以网名“都是南充百姓”的点评)

从上面看得出,GZCS、李友谋、莽娃儿在李友谋转贴后,的确在一起碰了头。而李友谋清楚股东找他转贴的动机,但为什么莽娃儿发的贴子里,没有说出这个动机呢?有可能李友谋根本没把真实情况告诉莽娃儿。

看来莽娃儿真的被李友谋、GZCS推进去了。请GZCS公布录音内容,以正视听。


特大新闻!莽娃儿被拘有内幕。请记者深度挖掘!

 楼主| 发表于 2012-3-18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秋池夜雨 的帖子

虽然我不是你说那种人,但是我觉得你应该学会尊重他人,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知道吗?还有,你别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

 楼主| 发表于 2012-3-18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文章写得好,所以就转载过来。如果真要那些职业推手的一些丑行揭露出来,将是触目惊心的事,我就是他们那些丑行的受害者之一,也亲睹了他们的一些丑行。我觉得对这些现象确有必要进行整治了,否则对国家是很危险的

发表于 2012-3-18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秋池夜雨 发表于 2012-3-18 13: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络不是“恶人谷”,是五毛、马甲横行的地方。

南坛.
绝不容莽粉横行.

发表于 2012-3-18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有为 发表于 2012-3-18 14: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南坛.
绝不容莽粉横行.

有为可以横行哈。:lol:lol

发表于 2012-3-18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秋池夜雨 发表于 2012-3-18 17: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为可以横行哈。

不敢.不愿.不会.
发表于 2012-3-18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准确的说,南坛,谁都不能横行…

发表于 2012-3-18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有为 发表于 2012-3-18 17: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敢.不愿.不会.

莫谦虚嘛,有为在南坛还是有点儿名气的哈。: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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