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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雷立刚

《小旅馆》----我在外语学院旁开小旅馆的那点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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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24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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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也谢谢所有喜欢读这个故事的朋友们.
我继续用每天更新的实际行动,作为对大家支持的感谢哈。
不多说,直接上61章

 楼主| 发表于 2012-4-24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61

  当初,阿黄7000元就转让了一号院,固然大家都觉得转便宜了,但直到丽姐在并不完全自由交易的情况下,也将并不比一号院有价值的五号院,转让了足足5万元。人们这才真切地意识到,四方街的院子,经过不到一年,竟然增值了这么多!
  大家悄悄算过一笔帐——丽姐他们租下院子,年租金是1万8,装修和买电器花了1万2左右,总投入一共3万。
  从2008年8月底到2009年4月底,刨掉外语学院放寒假的那歇业的一个月,一共经营了7个月,他们生意并不算很好,但每个月净赢利1万元应该还是有的。除掉3万成本,纯赚4万元。
  再加上这次的转让费5万,以及房租未到期退还的几千,也就是说,他们一家子,在来到四方街的这8个月里,足足赚够了10万元钱。而且,他们自己相当与白住了8个月,如果在区上或镇上租房子住,那可还得另花1万元。于是,其实就等于他们白拣了11万。
  11万,对于胜利村的村民们来说,简直是一个天文数字。令他们咂舌不已。

  这,产生了两个深远的影响:
  其一,是四方街所有院子的原房东们,都更为追悔莫及。他们怎么也想不通,商业大潮竟然具有如此摧枯拉朽的力量,能让他们原本那毫不起眼的院子,变得如此灼手可热,变得这么值钱。
  私下里,人们甚至悄悄说,这个丽姐,也够有心计啊,提前找了个镇上干部当男朋友,表面上看只是为了防备罗矮虎欺负她家三妹,但其实图得更多——很可能那时她心里就已经做好了转让的打算,埋下了伏笔——如果没有这个镇干部男友,别说罗矮虎不会让她轻易转让成功,即便她们五号院的原房东,估计也会誓死从转让费里分一大半。否则,自己家的院子,自己才出租了不到两万,却让别人一转手,莫名其妙地捞到五万,如何想得通?

  那些天,刘嫂和老顾,一看到我,就把头一埋,眼圈仿佛都红红的,像是哭过似的,也不打招呼,无声无息地就蹩过去了。甚至历来比较想得开的小马小朱的原房东凤姐,也从此不再与小马小朱说话。
  想想也是啊,这,本来是他们务农的一生中,从天而降的最大一次好运,他们却那么昏头昏脑地闪开了。如同一个人本来摸到了一张巨奖彩票,却在开奖前无意中低价转给了别人,让别人拿走了大奖,怎不痛心疾首?

  所以,从那以后,四方街的原住民,对我们几个院子的外来商户,更为敌视了。见面从不再打招呼,几乎达到了仇恨的程度。
  他们唯一不恨的,只有“罗矮虎组合”,原因是罗矮虎来得晚,并没能低价租到院子,还在田野里创造出夜市,可谓有功;而猛哥则是花了“血本”从丽姐手里转让到的,并非白拣。何况他们都是本镇的人,村民们不把他们当外人看待。
  而罗矮虎也意识到了这点,大力拉拢村民,俨然以胜利村五组的原住民首领自居了。

  其二,人们更为感叹何军仅仅用7000元就把一号院给接手了,实在是拣了个天大的便宜。
  尽管修了夜市到四方街的近路之后,五号院的位置,由偏僻变得相对中心了,而一号院则被大大边缘化了。但五号院毕竟小很多,而且装修得也最简陋,何况一号院里还有两台空调!按照五号院的这个转让行情,那么,一号院若是慢慢地不慌不忙地转让,肯定六七万都能转出去。
  既然如此,罗矮虎甚至愿意给五号院出2万转让费,却偏偏连7000元,都不舍得给阿黄呢?大家百思而不得其解,最终,还是杜老师“说漏了嘴”,道出了其中秘密:

  当初,阿黄急着转让一号院的时候,何军主动找到罗矮虎,两人约好联手趁火打劫,一起压价。他们就像当年的英法联军攻入中国,欲壑难填——人的胃口和欲望一样是没有止境的,其实阿黄要1万多元转让费绝不算高,但他们却都认准了这是落井下石的好机会,能捞更多,为什么不捞呢?于是一口价只给5000元钱。
  也正因他俩的联手,阿黄院子外面贴的转让启事,总是刚一贴出,很快就被何军或者罗矮虎撕掉;每当有人路过问询,也总被罗矮虎支走;而何军则不断打电话给区上与镇上的相关部门甚至新闻单位,促使他们不断来检查,将阿黄吓成了惊弓之鸟。
  当阿黄终于心理崩溃之际,罗矮虎梗直,依然按照之前与何军的口头约定,咬死只给5000元,而何军却突然提高了2000,于是就和阿黄签定了转让协议,7000元接手了一号院。

  所以,说到底,何军那次是极不厚道的,彻彻底底地利用了罗矮虎一把。这件事情,是前一阵杜老师请罗矮虎喝酒时,两人一起大骂何军的奸险狡诈,罗矮虎没忍住所说的。
  本来,这也说明罗矮虎机心不够深,手段不够辣,从某种角度讲,对何军固然不光彩,但对罗矮虎而言,棋输一招,也不光彩——丛林规则里,“无毒不丈夫”,你不够毒,你就不是狠角色——所以,本来他并不想弄得路人皆知。

  但如今,杜老师这么一“说漏嘴”,所有人都知道了,就相当于将罗矮虎架到了一个必须与何军更为对立的位置上。否则,人人知道你被何军耍了,你却无所作为,那你颜面何在,威信何在?
  加之以前,五号院没转让的时候,罗矮虎固然知道四方街的院子如今值钱了,但也没往深里细致计算,没估计到竟然值这么高的价,所以,之前,他对一号院被夺走,固然生气,却还谈不上愤恨。如今,发觉院子居然这么贵,才明白自己损失有多大,加上被杜老师这么一广为宣传,人人知晓,罗矮虎对何军,从此真正产生了仇恨。
  而这,或许也是四方街的未来,朝着一个更极端的方向演变的原因之一。

  历史中的许多大事,其实都因小事而起,充满了偶然。
  假如许久以前,特洛伊王子帕里斯没有拐走斯巴达的美艳王妃海伦,那么,古代欧洲历史上影响深远的“特洛伊战争”,也许就不会爆发,即使爆发,也可能换一个时间与方式;
  假如李自成的手下刘宗敏没有霸占陈圆圆,假如李自成能对吴三桂更为礼遇,也许满洲人就不会那么容易入关,中国的近三百年历史,就将全部改写。
  大到历史的大转折,小到四方街的小变迁,无数个偶然,构成了对“命运”两字,最好的诠释——偶然中存在着必然,必然里却又充满了偶然,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小旅馆,又或者是一条四方街,甚至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莫不如此。


   61.jpg
(大到历史的大转折,小到四方街的小变迁,无数个偶然,构成了对“命运”两字,最好的诠释——偶然中存在着必然,必然里却又充满了偶然,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小旅馆,又或者是一条四方街,甚至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莫不如此。)

 楼主| 发表于 2012-4-24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chenxirui 的帖子

已经发贴了,系统还在审查.

 楼主| 发表于 2012-4-24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chenxirui 的帖子

一共69集.就快连载完了。
有拍电视剧的想法,但也要有人愿意投资才行啊,我属于被动型,不主动去找。

 楼主| 发表于 2012-4-24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61

  当初,阿黄7000元就转让了一号院,固然大家都觉得转便宜了,但直到丽姐在并不完全自由交易的情况下,也将并不比一号院有价值的五号院,转让了足足5万元。人们这才真切地意识到,四方街的院子,经过不到一年,竟然增值了这么多!
  大家悄悄算过一笔帐——丽姐他们租下院子,年租金是1万8,装修和买电器花了1万2左右,总投入一共3万。
  从2008年8月底到2009年4月底,刨掉外语学院放寒假的那歇业的一个月,一共经营了7个月,他们生意并不算很好,但每个月净赢利1万元应该还是有的。除掉3万成本,纯赚4万元。
  再加上这次的转让费5万,以及房租未到期退还的几千,也就是说,他们一家子,在来到四方街的这8个月里,足足赚够了10万元钱。而且,他们自己相当与白住了8个月,如果在区上或镇上租房子住,那可还得另花1万元。于是,其实就等于他们白拣了11万。
  11万,对于胜利村的村民们来说,简直是一个天文数字。令他们咂舌不已。

  这,产生了两个深远的影响:
  其一,是四方街所有院子的原房东们,都更为追悔莫及。他们怎么也想不通,商业大潮竟然具有如此摧枯拉朽的力量,能让他们原本那毫不起眼的院子,变得如此灼手可热,变得这么值钱。
  私下里,人们甚至悄悄说,这个丽姐,也够有心计啊,提前找了个镇上干部当男朋友,表面上看只是为了防备罗矮虎欺负她家三妹,但其实图得更多——很可能那时她心里就已经做好了转让的打算,埋下了伏笔——如果没有这个镇干部男友,别说罗矮虎不会让她轻易转让成功,即便她们五号院的原房东,估计也会誓死从转让费里分一大半。否则,自己家的院子,自己才出租了不到两万,却让别人一转手,莫名其妙地捞到五万,如何想得通?

  那些天,刘嫂和老顾,一看到我,就把头一埋,眼圈仿佛都红红的,像是哭过似的,也不打招呼,无声无息地就蹩过去了。甚至历来比较想得开的小马小朱的原房东凤姐,也从此不再与小马小朱说话。
  想想也是啊,这,本来是他们务农的一生中,从天而降的最大一次好运,他们却那么昏头昏脑地闪开了。如同一个人本来摸到了一张巨奖彩票,却在开奖前无意中低价转给了别人,让别人拿走了大奖,怎不痛心疾首?

  所以,从那以后,四方街的原住民,对我们几个院子的外来商户,更为敌视了。见面从不再打招呼,几乎达到了仇恨的程度。
  他们唯一不恨的,只有“罗矮虎组合”,原因是罗矮虎来得晚,并没能低价租到院子,还在田野里创造出夜市,可谓有功;而猛哥则是花了“血本”从丽姐手里转让到的,并非白拣。何况他们都是本镇的人,村民们不把他们当外人看待。
  而罗矮虎也意识到了这点,大力拉拢村民,俨然以胜利村五组的原住民首领自居了。

  其二,人们更为感叹何军仅仅用7000元就把一号院给接手了,实在是拣了个天大的便宜。
  尽管修了夜市到四方街的近路之后,五号院的位置,由偏僻变得相对中心了,而一号院则被大大边缘化了。但五号院毕竟小很多,而且装修得也最简陋,何况一号院里还有两台空调!按照五号院的这个转让行情,那么,一号院若是慢慢地不慌不忙地转让,肯定六七万都能转出去。
  既然如此,罗矮虎甚至愿意给五号院出2万转让费,却偏偏连7000元,都不舍得给阿黄呢?大家百思而不得其解,最终,还是杜老师“说漏了嘴”,道出了其中秘密:

  当初,阿黄急着转让一号院的时候,何军主动找到罗矮虎,两人约好联手趁火打劫,一起压价。他们就像当年的英法联军攻入中国,欲壑难填——人的胃口和欲望一样是没有止境的,其实阿黄要1万多元转让费绝不算高,但他们却都认准了这是落井下石的好机会,能捞更多,为什么不捞呢?于是一口价只给5000元钱。
  也正因他俩的联手,阿黄院子外面贴的转让启事,总是刚一贴出,很快就被何军或者罗矮虎撕掉;每当有人路过问询,也总被罗矮虎支走;而何军则不断打电话给区上与镇上的相关部门甚至新闻单位,促使他们不断来检查,将阿黄吓成了惊弓之鸟。
  当阿黄终于心理崩溃之际,罗矮虎梗直,依然按照之前与何军的口头约定,咬死只给5000元,而何军却突然提高了2000,于是就和阿黄签定了转让协议,7000元接手了一号院。

  所以,说到底,何军那次是极不厚道的,彻彻底底地利用了罗矮虎一把。这件事情,是前一阵杜老师请罗矮虎喝酒时,两人一起大骂何军的奸险狡诈,罗矮虎没忍住所说的。
  本来,这也说明罗矮虎机心不够深,手段不够辣,从某种角度讲,对何军固然不光彩,但对罗矮虎而言,棋输一招,也不光彩——丛林规则里,“无毒不丈夫”,你不够毒,你就不是狠角色——所以,本来他并不想弄得路人皆知。

  但如今,杜老师这么一“说漏嘴”,所有人都知道了,就相当于将罗矮虎架到了一个必须与何军更为对立的位置上。否则,人人知道你被何军耍了,你却无所作为,那你颜面何在,威信何在?
  加之以前,五号院没转让的时候,罗矮虎固然知道四方街的院子如今值钱了,但也没往深里细致计算,没估计到竟然值这么高的价,所以,之前,他对一号院被夺走,固然生气,却还谈不上愤恨。如今,发觉院子居然这么贵,才明白自己损失有多大,加上被杜老师这么一广为宣传,人人知晓,罗矮虎对何军,从此真正产生了仇恨。
  而这,或许也是四方街的未来,朝着一个更极端的方向演变的原因之一。

  历史中的许多大事,其实都因小事而起,充满了偶然。
  假如许久以前,特洛伊王子帕里斯没有拐走斯巴达的美艳王妃海伦,那么,古代欧洲历史上影响深远的“特洛伊战争”,也许就不会爆发,即使爆发,也可能换一个时间与方式;
  假如李自成的手下刘宗敏没有霸占陈圆圆,假如李自成能对吴三桂更为礼遇,也许满洲人就不会那么容易入关,中国的近三百年历史,就将全部改写。
  大到历史的大转折,小到四方街的小变迁,无数个偶然,构成了对“命运”两字,最好的诠释——偶然中存在着必然,必然里却又充满了偶然,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小旅馆,又或者是一条四方街,甚至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莫不如此。

 楼主| 发表于 2012-4-25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62

  2009年6月的四方街,随着丽姐的离去,猛哥的加盟,罗矮虎的力量进一步膨胀。他经常带着几个小兄弟,和猛哥一起在夜市和四方街巡视。如果说,美国是“世界警察”,那么,罗矮虎就是“四方街警察”了。商户和店员们,老远见到罗矮虎,就赶紧满脸堆笑,喊一声:“虎哥”。
  而罗矮虎则根据心情予以回应。他心情好,就微笑着回个话;心情不好,就威严地略微点头做答,一派大哥风范。

  同时,罗矮虎还试探着放出了这么个风声:四方街毕竟资源有限,无论是地下水,还是用电,乃至整体的规划,都需要综合协调。既然如此,不如干脆成立一个“四方街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商户和夜市摊位都入股,大家成为一家人。
  好处是:既然成了一个大公司,不再有竞争,那就相当于垄断了外文学院校外的所有生意。因此可以统一提价,利润最大化。
  从理论上讲,这确实有其可操作性。在如今商品流通发达,网购兴起的时代,若是在别的地方,想要垄断市场,无异于天方夜谭,但在四方街这个特殊的地方,则又是可行的——这里离城很远,学生数量又多,有足够的“刚需”;你买东西可以网购,娱乐可以“网游”,但你吃饭总得到现实世界解决吧?住旅馆更得到现实世界里来吧?而校内商家终究还是数量有限,且校内有餐馆无旅馆;至于兴南镇,则终究隔着距离。因此,我们形成统一的公司后,基本就能达成垄断,想怎么抬价,就怎么抬价,只要不过于离谱,顾客们肯定还是会不得不接受。

  经过了大半年的打交道,对罗矮虎,我也算是比较了解了。这个人,很凶狠,很彪悍,很好斗,很想称霸一方。但总的说来,是一介武夫,智商并不高,如此的倡议,他绝对想不出来。他那兄弟猛哥,也与他类似,说白了就是个敢打敢杀的江湖混子。那么,是谁给出的这个主意呢?我猜测,应该是杜老师。
  杜老师已经和何军彻底决裂了,他很清楚,要保住他们二号院的地位和生意,就必须与罗矮虎结盟。我曾经想过,为什么杜老师会在四方街这场逐鹿中原的大戏里,选择与罗矮虎,而非与何军结盟呢?
  这除了因为杜老师的院子,与何军的院子,紧挨着,又同时都有了餐馆生意,导致“远交近攻”这个“国际惯例”在四方街再次得到体现之外,或许还因为,杜老师与何军一样,是相似的人——都是极有心计的人,而何军甚至比杜老师更有心计,所以他并不需要一个智囊。换句话说,杜老师如果与何军结盟,那么,杜老师的价值并不能得到很大体现。

  但是,罗矮虎则是与他们不同的人,总的说来,他应该算有勇无谋。他在客观上,需要一个智囊。杜老师到了罗矮虎这里,其价值才能更得到体现,其地位才能更高,类似于水浒里面的吴用,可以稳坐前面的交椅,从而在未来的“公司”里面,保证二号院的利益能最大化。
  所以,杜老师不断地主动趋近罗矮虎,几乎是必然的选择。而罗矮虎大力采纳杜老师的计策,也是必然的选择。他们互相需要,类似与宋江与吴用的互相需要。只不过,罗矮虎比宋江要缺乏谋略得多,在性格上,他更类似于项羽。

  当然,之前我也曾猜测过,试图担当吴用角色的,会是小马。但是,首先,小马小朱他们,共有三个院子,生意都还不错。所以,四方街若形成一个统一的公司,对他们来说并不划算。其次,小马小朱的表现,也让我感到,提出这种倡议的,绝对不可能是他们。
  实际上,他们甚至还成了最激烈反对“合并为一个公司”的人。
  长期以来,小马小朱之所以是墙头草,都因为他们想保住自己的利益,为此,他们总在察言观色中随时调整自己的姿态,以图减少损失,增加保障。
  但是,当他们的根本利益被触动以后,他们就被迫不做墙头草了,开始悄悄串连,并恢复了与何军的交往。
  由于小马小朱的不合作,加之已经是六月,离外语学院放暑假的时间,已经很近了。众所周知,凡是大学旁边的商业区,一到寒假和暑假,学生离校,就往往不再有顾客,于是通常也要跟着“耍暑假”,因此,罗矮虎和杜老师也就把合并这件大事,先放一放,打算等下学期开学后,再正式提上议事日程。

  对于“统一合并为一个公司”的风声,没做任何表态的,是我和何军。
  何军,是因为一向比较阴,做事历来如此,不到最后关头,从不轻易表明态度。而我呢,别人都以为我是“有后台,稳得起”,但其实,是因为那段时间,我再次为了历鹃焦头烂额,压根没心思管其他事情——
  在我付出了这么多之后,历鹃对我,却更为淡漠了。如果说五月份,我每周约她六七次,还总能见个两三面的话。那么,到了六月,一周里无论我怎么打电话,也只能见一次左右了。而见了面,她也总是话非常少。甚至我关心地问她找工作的进展,她也总是摇摇头,沉默不语。

  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6月中旬,我用我的千里马,搭着历鹃,去了风城远郊的“小三峡”,那里有一条幽静的河,河边是高耸的青山,其中的一座山上,还有一个古寺,楠木参天。
  从山上下来,历鹃显得心情好了很多,难得地绽放了笑颜。于是,我把车开到河弯处一片僻静的草坪上,那里有许多高高的芦苇,正好可以挡住来自公路的视线。熄了火,我搂过历鹃,她略微有些抵触,但没拒绝。

  这已经是那段时间,她对我最大的尺度了,我心中大喜,想趁热打铁,让关系恢复亲密。于是,我两手同时按上了历鹃的胸部,时轻时重地揉捏起来。历鹃微微皱了皱眉,但没说什么。


  这已经是那段时间,她对我最大的尺度了,我心中大喜,想趁热打铁,让关系恢复亲密。于是,我两手同时按上了历鹃的胸部,时轻时重地揉捏起来。历鹃微微皱了皱眉,但没说什么。

  我把她的皱眉,理解为她的动情了。4月份在外文学院夜晚的小树林里的那一幕,过电影般闪过我的心头,我的左手继续隔着衣服,按在历鹃的左乳上,而右手则从她的衣领里伸了进去,直接探进了胸罩,毫无遮拦地触碰到了她的右乳。
  那是一种刚剥壳的煮得半熟的鸡蛋般的润滑,令我浑身发胀,我情不自禁地将中指和食指继续往里伸,两根手指夹住乳房上的凸点,微微地磨擦。
  历鹃的那里十分敏感,动情的时候,像一颗葡萄那样饱满温润,可是,就在我以为大局已定,重新正式恢复了与历鹃的亲密接触的那个瞬间,历鹃突然一下子推开车门,挣脱出去。一边整理衣服,一边往公路上走去。
  我追上去,问:“你要做什么?”
  她说:“不做什么,到公路上拦个车,回去。”
  我几乎难过得要落泪了,我说:“这样,你回我车上去,我绝对不再碰你一下,你相信我。”
  历鹃没动,沉默不语。
  僵持了10来分钟,太阳很晒,我不忍心把历鹃晒黑了,于是我说:“这样吧,刚才我错了,我自己打我自己,好吗?”
  说着,我用力抽自己耳光,一下,又一下。当第三下的时候,历鹃淡淡地说:“别打了,上车吧。”

  上车之后,她不再说话,把头靠着车窗,蜷着身子,闭目养神。送她回到寝室楼下,她没说什么,就直接上楼了。
  那天夜晚,我照例给她打电话,她还是接,但话很少。此后的几天,约她出来吃饭,她总说不想出门。这一切,让我感到非常迷惘,不知道我们是不是真的还算恋人。越来越少的见面。使我明白,也许有一天,一个电话,一个短信,都可以让这脆弱的关系象风筝的线一样被吹断。
  所以,我在自己心里,反复对自己说,“要放得下,要在某一天,真失去历鹃的时候,尽量的不要太伤心。”
  如果,我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对历鹃付出了最深的爱,那么,理智告诉我,最好是争取悄悄地将自己的心逐渐收了回来,象收荒匠那样,一天收一点点。只是,这对我确实很难很难,根本无法做到——每当我打算收回自己心,哪怕只是一点点,我就仿佛用小刀在自己的心上割了一个小口子,会有一种锥心的疼痛。所以,我终于还是做不到豁达地撒手。
  于是,我做出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决定。而这个决定,使我更迅速也更彻底地失去了历鹃。


62.jpg
(对历鹃,每当我打算收回自己心,哪怕只是一点点,我就仿佛用小刀在自己的心上割了一个小口子,会有一种锥心的疼痛。所以,我终于还是做不到豁达地撒手。)



 楼主| 发表于 2012-4-25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4-25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悦己 的帖子

要更新哈,一天更新一次哈

 楼主| 发表于 2012-4-25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青烛 的帖子

是啊,想通过这个帖子,将社会各色人等,展示一个全面的浮世绘,包括阿黄这样的,都是我们这个社会中存在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4-26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63

  时隔三年,我终于能用一种相对客观的心情,来重新审视在2009年6月下旬,我当时做出那错误决定的根源。究其原因,或许在于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懂得女人的男人。或者说,女人一直是一本我读不太懂的无字天书。
  我所经历的女人,要么是陈鹿这样主动靠近我的女孩子,其实即便对于她们,我同样也不太懂,正如我从不真正明白陈鹿为什么会喜欢我,我一直不太清楚每个靠近我的女孩,到底是看中了我身上的哪一点。

  而同时,当我主动靠近一个女孩的时候,我实际上也并无章法,如同盲人摸象,并不太清楚对方,自然无法做到“有的放矢”。例如我对历鹃,便是如此。我从来就不明白,她对我的忽冷忽热,到底是因为什么。
  而在她渐渐冷却时,我却也不懂得一些策略,诸如“以退为进”啦,诸如“假装撒手”啦……不,这些我统统不知道。我只是想尽可能抓住一线希望,我太在意她,太不愿放弃,以至完全乱了阵脚。

  在那担心失去的慌乱中,我想出了一条昏招——阿黄不是曾一再告戒我吗,要“大胆大胆再大胆”,而且,确实也有许多人说过,男人与女人恋爱,有过性行为,与没有过性行为,是有本质区别的。
  据传,张爱玲说过,“通往女人的心,最近的通道是阴道”,另一种版本的说法是,张爱玲在《色戒》里写道:“通往女人的心是从通过女人的阴道开始的。”无论是哪个版本,都说明,女人对于进入过自己身体的男人,和没有进入过自己身体的男人,是有巨大的态度差异的。对那些进入过她们身体的男人,女人往往会更容忍,更宽和,更温柔。
  眼看着6月底历鹃她们就要毕业离校了,眼看着以后我可能更没机会通向她的心,于是,我在反复迟疑了一个星期之后,终于下了决心,使用阿黄所教的那一招,先造成既定事实在说。

  2009年6月26日,我清晰地记得那个日子。那天中午,我打电话给历鹃,问她毕业照是否照好了。电话那头,历鹃似乎心情难得地好,很阳光地说,上午刚拍了全班合影,还穿了学士服呢,并且,工作也有点眉目了。我见她情绪不错,就哄她说,我今天发烧了,非常严重,全身不舒服,在小旅馆里歇着,很孤单,很想她,很希望看看她。
  历鹃在电话里有些犹豫。
  我继续说:“你看,你马上就要毕业了,以后再也不会来这四方街了,就当是最后一次来好了,等天黑了,你从田野里绕过来,谁会注意到你啊!我发烧难受,每次都是我去接你送你,你就连一次都不愿意来看我吗?”
  历鹃听了,心软了,小声说:“那好嘛,等天黑透了我就来看你。”

  我心里一阵狂喜,赶紧将最里面的那间客房打扫干净,锁好,叮嘱马大嫂不让别人再订。然后立即开车到兴南镇上,找到一家“成人用品店”,询问有没有那种“最好用”的女用催情药。
  成人用品店老板拿出两个小瓶,一个包装简陋些,说“这个也好用,20元一小瓶。”另一个,包装精致许多,“这是西班牙苍蝇水,副作用小,那效果啊,啧啧……40元不讲价”。我一看,40元的那瓶,与阿黄以前买的一模一样,估计效果也许确实不赖,于是买了一小瓶。说实话,买的那一刻,心里还是有些忐忑。

  买了苍蝇水后,就又到超市买了两瓶果汁,记得阿黄说过,农夫果园的果汁最浓,特能把味儿压住。还买了些瓜子、干果,因为这些东西吃着吃着,就容易口干想喝饮料。一切准备妥当,我开着我的千里马,从镇上往四方街赶。
  兴南镇与四方街之间,大约有四公里。开车并不算远,但走路还是够戗。我刚从镇上开出一程,就看到芳妹和二号院的两个男员工,正迈着大步,在马路上走。由于已经在一起近一年了,二号院的那两个男员工,背影我都很熟,其中一个,是长期追芳妹的小丁。风城的六月底已经很热,太阳直照在半空,他们三个明显都走得十分狼狈。

  于是我经过他们身畔的时候,按了两声喇叭。芳妹侧过脸一看,惊喜地说:“原来是雷总啊,你来得太好了,赶紧把我们几个捎上吧。”
  我停了车,芳妹正想坐副驾驶的位置,却被小丁给捷足先登了。芳妹和另一个男员工只好坐在后排。芳妹嘟起嘴,不高兴地对小丁说:“干吗抢我位置?我喜欢坐前面!”
  小丁说:“这你就不懂了,前面的位置,要么是男的坐,要么就是老板娘坐,你看看你,你以为你是老板娘啊?”
  芳妹生气地说:“死小丁,你看瘪我嘛,凭什么我就不能当老板娘了!”
  小丁还是很怕芳妹的,一看芳妹真生气了,就不再做声。我打圆场,用半开玩笑的口吻说:“好了,好了,等以后小丁做老板了,咱们的芳妹,不就可以当老板娘了嘛。”
  可芳妹并不领情,一撇嘴:“就他,这辈子都别想当老板。有本事,也买个汽车呗,哪怕一个QQ车也行啊,我们也不用跟着走路这么受罪了!我才不跟他呢!”
  小丁听了,尴尬地笑笑。

  后来又唠嗑了几句,原来,他们趁着中午忙完后的休息时间,到镇上邮局给家里汇钱,去的时候坐的是杜老师的顺风车,回来呢,没顺风车了,这一路又没公交车,三人有又不舍得打个野出租,于是决定走路回四方街。
  可看着不算远的路,在太阳底下走起来却很恼火,走到半路,他们甚至宁可凑点钱打个野出租,可是,就算愿意花这个钱,路上也没车了。“还好雷总的车来了,我们可真算运气好啊。”芳妹口无遮拦地补充说,“雷总,我以后找的男朋友,要有你这么能干,那就好了!”
  因为反正是玩笑话,大家都笑起来,但我感到小丁的眼神里,却似乎有一些不安,和一种戒备。然而,我也无心理会这么多了,到了四方街口,我让他们三个先下,然后自己慢慢停好车,回了小旅馆。我的心思,全考虑着晚上该如何做好每个步骤呢。

  那个下午,时间仿佛过得特别慢,那天的夜晚,似乎也黑得特别慢,每一秒钟,对我仿佛都是煎熬。我甚至担心历鹃会不会突然说不来了。好在,夜晚8点半,我的电话响了,历鹃在电话里说:“你身体好些了吗?我买了点苹果,半小时内就到哈。”
  我赶紧缩回预备好的房间,将果汁瓶盖拧开,当我往里倒苍蝇水的时候,我忽然很担心倒一整瓶苍蝇水,会有比较大的副作用,担心对历鹃身体不好。于是我只忍心倒了半小瓶,重新把盖子拧紧。拧紧之后,又担心半小瓶恐怕不行,于是又拧开,全部倒了进去。
  然后,我抓紧时间换了短衣短裤,缩进床上,盖着被子,由于是夏天,用被子捂了一小会儿,我的额头就满是汗了,看起来很象发烧的样子。一切准备停当,只等历鹃的到来。
63.jpg
 (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懂得女人的男人。或者说,女人一直是一本我读不太懂的无字天书。)

 楼主| 发表于 2012-4-26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上传63章了哈.谢谢大家喜欢读这个帖子哈。给大家拱手作揖了哈。

 楼主| 发表于 2012-4-26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飞_哥 的帖子

飞哥,一天一章,不算慢吧,网络上多数长篇小说帖子是两三天贴一章,还有许多帖子更新得倒是快,但每一次更新只发几百字,三五行,一点点,这样的目的应该是为了增加楼的高度吧.

望多多谅解哈。

 楼主| 发表于 2012-4-27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南海踏浪 的帖子

这个故事结尾,算是一个悲剧吧,命运都不算好。

 楼主| 发表于 2012-4-27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风烟俱净 的帖子

恩,今天中午更新第六十四章。

 楼主| 发表于 2012-4-27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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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对我的帖子比较欣赏的网友们:
首先,我感谢你们长期对我帖子的欣赏。
我的长篇小说<小旅馆>参加今年天涯的长篇小说大赛,从上万部小说中脱颖而出,进入了本次文学大赛20强,
现在,比赛正在征集网友投票。
恳请欣赏我的网友,读了我的《小旅馆》并觉得不错的话,麻烦到下面这个投票网址给<小旅馆>投一票,谢谢您。
投票地址为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culture/1/447562.shtml



  64

  过了二十来分钟,电话又响了,历鹃压低声音说:“我已经到门口了”。
  我说:“你直接进来就是了,我在最里面那间房子里,难受,躺着呢,门没锁,你一推就开了。”
  随后,“吱——”的一声,历鹃进来了。她一进来,先把苹果放下,还专门带了把小刀,帮我削皮。历鹃的手指细长白净,天生的弹钢琴的手,可惜因为长在我们那个闭塞的小镇,从小到大没也许碰过钢琴。此刻,这适合弹钢琴的手,正灵巧地为我削一个苹果。削好,还亲手送到我嘴边,让我觉得幸福极了。
  我说:“要不,你也吃一个呀。”刚一说,就发现说错了话,不该让她吃苹果的,苹果虽然在水果里不算水分特别充沛的,但毕竟也是水果,吃了也许就不那么想喝饮料了。幸好,历鹃说:“专门给你买的,我吃了,心就不诚了,留着给你慢慢吃,苹果能放。”
  我赶紧顺着她的话说:“好嘛,知道你好,对了,你不是最爱吃开心果吗,我给你买了一袋,还有瓜子呢,你也喜欢吃的。”
  “好啊”,历鹃说,“我都好久没吃开心果了。”

  一边吃着开心果和瓜子,历鹃一边说起了她找工作的事。
  之前,在上海和苏州,都通过网络找到了两家单位,当法语翻译。但在风城,没什么法资企业,找个翻译工作不容易。想找个学校当老师呢,中学不开法语课,大学的法语教师至少得是硕士,因此始终难以如愿。
  好在,前几天,风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报纸上登广告招法语翻译一名,她去参加了面试,基本算是通过了。
  “哎,总算是在风城找到了一家正规单位。不过,我其实很喜欢苏州和上海,尤其是上海那家,在外滩上呢,他们都基本答应要我了的。” 历鹃说,“不过,我还是想尽量在风城,如果我真去了上海,我们怎么办?那不是要异地恋了吗?”

  听了这些,我心里又喜又忧。喜的是,尽管目前我与历鹃,几乎等同于“异地恋”的见面频率,甚至比“异地恋”更疏远,但是,历鹃这么一说,表明她的心里是有我的,也表明她是确实把我当男朋友看的。至于为什么我与她的恋爱关系如此怪异?我猜测,或许因为历鹃在阿黄之前并未正式恋爱过——阿黄不是说过她之前还是处女吗——因此,历鹃缺乏恋爱经验,不太懂得如何与男人相处;同时,也因为阿黄曾经的所作所为,或许给她造成了心理阴影,对“男朋友”这个角色,有了提防之心;当然,还可能因为我在起初的懦弱胆怯,导致了历鹃如今对我的迟疑犹豫。
  但无论如何,她能为我放弃上海和苏州,这对我是很大的振奋。以至于那个个时候,我忽然不想让她喝苍蝇水了,我想,也许我与历鹃之间并非我想象中那么悲观。我应该多一些耐心去等待结果。一切人为的急切,都是拔苗助长,我或许应该慢慢地陪着她走,慢慢地知道未来会怎样,让时间来最终给我答案。

  不过,随即我又感到忧虑。忧的是,她不久后就要到风城经开区管委会当法语翻译了,一般说来,女大学生一旦进入社会,眼界大开,对以前读书时认为还不错的男人,都会有些看不上。尤其是漂亮女生,以前在校园里接触面窄,可能会把诸如我这种男人还当做那么一回事儿,但工作后接触面广了,见识的男人多了,各种男人像过江之鲫一样凑过去献殷勤,很难不发生变化。
  更何况,老话讲,“女人心,海底针”,女人本来就善变的,她们有时候连自己也不清楚究竟喜欢什么、需要什么。女人变来变去,今天想和你结婚或许是真实的想法,但明天她没感觉了,不想和你走下去了,也会是真实的想法。如果我这时候不造成“既定事实”,不使她在毕业前就定下心做我的女人,那么以后,我的“男朋友”地位只怕岌岌可危。

  正这么想着,历鹃说:“唉,这开心果好吃是好吃,就是吃着口干,我要喝水。”我赶紧拿起床头柜上的农夫果园果汁,用手拧了一下,假装是刚刚拧开瓶盖的样子,然后递给历鹃,装作很随意地说:“拿去。”
  就在历鹃接过瓶子的时候,我心里都还在犹豫,想,“要不,还是算了吧。”
  但另一个声音在说:“这次你如果不果断点,狠心点,下次,她再不会来这小旅馆了,就再没这样的机会了,等她毕业后,如果其他比你优秀的男人追她,你就全无丝毫胜算了。”
  这么想着,我终究还是任她将农夫果园接过去,任她咕咚咕咚地喝了几口,又吃了点瓜子,然后又咕咚咕咚地接着喝了几口,不一会儿,大半瓶果汁,就喝下去了。

  之前听阿黄说过,这苍蝇水,一般要半小时起效果。我紧张地时不时看一下表,又时不时看一下历鹃。大约二十来分钟后,我感觉灯光下她的脸,明显比之前要泛红一些,她的神情,也有些局促不安的样子。
  “几点了?你老看表。” 历鹃问。
  “哦,十点了。”我说。
  “那,我差不多该回去了。” 历鹃站起身。
  这个我朝思暮想的人儿啊,此刻站在灯光下,站在我的床前,那么的美丽性感。我的心里充满了对她的怜惜和爱慕。我对她的爱,远远超过对她的占有欲,可是,为了能让她长长久久地一辈子站在我的跟前,我必须像曾经的阿黄那样,给她喝下预谋中的“农夫果园”,然后占有她。

  只是此刻,我因为紧张,不知道该如何去捅开这层纸。我只是想,既然说是半小时效果达到高峰,那就无论如何再留她十分钟。于是我说:“先不忙走嘛,再陪我十分钟好吗?”
  “不行,我真的要走,我头有点昏……” 历鹃说着,拿起包就打算走。
  我一急,马上下床,想拉住她。历鹃突然像是意识到什么似的,变了声音,问我:“你……你是不是在果汁里掺了什么东西?”
  我一愣,说:“你……我……”
  历鹃凄凉的笑了笑:“你别不承认了,我以前……喝这种果汁,头也是一样的晕……心跳得也厉害,一模一样的感觉……想不到今天又遇到这感觉了……”说着,大颗大颗的泪水,从她眼眶里涌了出来。

  我心头一痛,什么其他的欲望也没了,只想赶紧过去扶住历鹃,赶紧认错悔过,好让她别太难过。可是,当我一迈步,历鹃忽然歇斯底里地大声尖叫道:“你不要过来——不要过来——”一边叫,一边掏出刚才削水果的小刀,对着我胡乱挥舞。
  就在我不知所措的那一刻,历鹃已经拉开房门,疯了一样地尖叫着,冲出了我的小旅馆。跑进了四方街旁边的田野,跑进了沉沉的夜色中。
64.jpg

(就在我不知所措的那一刻,历鹃已经疯了一样地尖叫着,冲出了我的小旅馆。跑进了四方街旁边的田野,跑进了沉沉的夜色中)

 楼主| 发表于 2012-4-27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南海踏浪 的帖子

作者与读者,考虑问题的角度肯定是不一样的。
我考虑的更多的是,怎么写,读者才会更被触动,所谓触动,不只狭义地指喜欢,更包括愤怒\遗憾\失望等复杂情绪。
我早说过,我这个小说,是一个悲剧。
我就是要把生活温情的一面,撕开给大家看。
小说里的男角,几乎没一个完美的,甚至没一个好人。
女角,则基本都是悲情人物.
我从没想把这个小说里的"我",塑造正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人。
不,我要通过他,展示我们多数人在现实生活里无奈的命运。
他是我们多数中国男人的一个缩影——懦弱,犬儒,伪善,自保。
  

我不想塑造一个英雄来感动大家,因为这个时代已经没有英雄。
我的小说观是:小说应该是一面镜子,可以照出时代的现实。
虚构出一个高大全的男主角,显然更能满足读者在阅读时的自我快感,但是,那不符合我的文学价值观。
当然,我也无意于刻意丑化这个男主角。我只想写一个普通人,我们如今生活的重压下,多数普通男人会怎么做,这个小说男主角就会怎么做。


至于历鹃的未来,是该满足人们通常思维里的“希望在以后的叙写中,她能生活的幸福,生活已经对她很残酷了,还望好人好报的因果能在人世间得以留存。”如果真是那样,文学的力量在哪里?
琼瑶式的通俗文学,就是满足人们对于甜美生活的幻想。换句话说,生活如果是一杯苦酒,那么,通俗文学就是给你一杯甜品,让你忘记生活其实是苦的。
  

而有传世意义的文学,则是尽力地展示生活本来就是一杯苦酒。
不过,在《小旅馆》里,我的野心并未大到“传世”的地步。
我还是想一切按照小说自身的脉络来,不过于刻意。
所以,在我当初最早构思这个小说的时候,我曾经想过,到了这一章,历鹃冲出去后,在田野深处被罗矮虎和猛哥轮奸。
如果那样,小说会更有力度。历鹃这个人物会更悲情。
但是,在我最终完成这个作品的时候,我还是决定不要太狠,适可而止吧,照顾一下多数读者的渴望温情的心理。
其实,这也说明我终究还是向市场妥协了。因为有一点温情,才会有更多人喜欢。为了市场,我给这部小说少一些冷血。
  

如果按我最初的想法,一冷到底,这将是一部极度深寒的小说。
但那不符合国庆,我终究还是不得不妥协。以后会让历鹃淡出。她的未来,我们都无从知晓。

 楼主| 发表于 2012-4-27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朋友,我临时决定,明天和几个朋友出门旅行。
  因第65章打算稍做修改,而我今晚得准备东西,没时间修改,所以,只好我回成都后再贴第65章。
  五一节后继续以每天一章的速度发帖,我向大家承诺一定发完,绝不太监。
  
    我绝非故做神秘,故意发慢点。
  是因为到65章涉及到历娟到底被轮奸没有,当然,本来也是个悲剧,其实要改的地方很少。但我要考虑,是否让悲剧更悲。
  我原稿是没有,原因是我考虑到读者的心理接受程度,我认为温情一点更有市场.
  可是,今天我一直想,我还是应该为我的心而写,而不是为市场写。
  我内心深处,着眼的是,如何使这部小说更有力量。
  《小旅馆》这个小说,这种真实的经历和题材,我一生之中遇到不了几次,我不能把这么好的一个题材糟蹋了,我一定要让它呈现出它最充分的力量。哪怕暂时被读者不理解和反对。哪怕暂时失去一点市场。但我要为自己的心而写!写一部我心里真正最希望呈现的东西。
  当然,也不是说绝对一定要那样改,也许不改了,就这样也挺有力度的,担心过尤不及。
  旅行中我好好思考一下。所以,请大家不要急,我五一回来后,一定继续每天连载。

 楼主| 发表于 2012-5-2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忽有感触,在线随手写的《小旅馆》创作谈>

  谢谢大家了,朋友们对《小旅馆》,提出了许许多多的建议和看法,说明大家对它很在意,很呵护。

  如果万物有灵,那么,一部小说也就有它自己的“灵”,如果《小旅馆》有它自己的“灵”,那么它一定会感激大家对它的关心。

  小说完成之后,它自身的生命就会按其自身的脉络生长,不是作者完全能控制的。小说自身会有自身的命运。每个小说是时代的一个音符,在时代的大潮里它是被共鸣,还是被湮没,不完全取决于小说的艺术水平,也取决于它的命运。

  《小旅馆》完工之后,依然一直折磨着我,我多次想过要对它的后面几章进行大手术,原因是,我创作完之后,我却产生了一个更大的野心,企图让“历鹃”这个人物,能挤身到文学史里去,我在内心,悄悄地以“苔丝”作为比较,她们同样美丽,而“苔丝”的命运更凄惨,先是被强奸,后是被爱人抛弃,最后被绞死。相比于“苔丝”,我笔下的“历鹃”惨得还不够,还不足以惨得超乎常人,我很担心,也许这个人物在网络阅读里被传阅个百来万点击,而后就渐渐被人遗忘,她注定无法像“苔丝”那样被历史记住。这是我前段时间,一直想予以修改,加入“历鹃”遭遇轮奸这个情节的根本原因。

  过去的几天,和几个居士朋友在山里的一个寺庙小住,我一直在思考着历鹃的命运。如果要改,有难度,难在我是用第一人称在叙事,从一个创作者的实践中说点我的感受——技术上讲,用第一人称特别容易倾注情感,对于营造真实感,增加代入感,特别有效。但第一人称不是全视角的,无法做到俯瞰式叙事,更无法像上帝那样全知式地叙事。我一直很喜欢电影《甜蜜蜜》里的一个桥段:黎明与张曼玉都到了异国,一次在街头遇到,然而黎明没看到张曼玉,张曼玉在后面追她的爱人黎名,眼看快追到了,他骑着单车却又走远了,在接近追到的一刻,终于还是没追到——而这个桥段,采取的就是上帝全知式的视角,我们作为观众或者读者,知道他们差一点要相遇,但黎明却不知道他们差一点相遇,于是我们观众或读者,才会如此惋惜……我说这些,意思就是,第一人称叙事,是有技术死角的,所以,我要修改历鹃的那些情节,在第一人称的情况下,有其障碍,但并非不可解决,我也考虑过解决方案。然而,更大的问题出现了,那就是,一位非常内行的gxtanghan网友,对于我的这个小说和一些参赛小说,都提出了很专业的意见,其中,我注意到他对一些作品的一个批注,就是“用力过猛”,我由此一惊,如果我为了让历鹃被更长久的读者记得,而刻意为之,会不会“用力过猛”呢?

  这警醒着我,作者作者,可以有远大的理想,有在文学史占一个位置的野心,但是,野心归野心,具体到创作进行时的时候,则不要想那么多。每个小说,它自身的题材和内核,决定了它能抵达的厚度和高度。这不是文笔所能解决的,文笔再好,你叙述的那个东西其厚度高度有限,也决定了你那部作品抵达的高度有限。

  其实,一个创作者,他创作出什么作品,是有偶然性的,不仅仅与他的才华有关,更与他遇到的事件和感受有关。歌德如果不是遇到了少年时代的恋人,那么,他再有才华,也不会有《少年维特的烦恼》,曹禺如果不是他特殊的成长环境,那么,他再有才华,也不会有《雷雨》。在浩瀚的历史长河里,有才华的人很多,能恰好遇到一个好题材好内核并叙述出来的,不多。

  《小旅馆》是我无心遇到的一个好题材好内核,于是我将它叙述了出来。但在叙述的过程中,最终涉及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这个时代是平庸的时代,什么意思?意思是我们的时代,既不像战争时代那么热血,也不像五四时期那么激情,我们的时代实际上是一个鸡零狗碎的平庸时代,而我们这代人,恰好置身在这个平庸时代里。

  《小旅馆》是我无心遇到的一个好题材好内核,于是我将它叙述了出来。但在叙述的过程中,最终涉及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这个时代是平庸的时代,什么意思?意思是我们的时代,既不像战争时代那么热血,也不像五四时期那么激情,我们的时代实际上是一个鸡零狗碎的平庸时代,而我们这代人,恰好置身在这个平庸时代里。于是,我们所遭遇的现实生活,就必然是鸡零狗碎,平庸平淡的——我们的现实生活,既不可能像五四时期那样为了信仰而舍弃生命,也不可能像战争时代那样动辄被流弹所伤。在那些时候,人失去生命如用草被割去一样正常,于是,许多故事都可以很自然地发展到生命得失的尖锐度去,从而使故事本身的冲突更激烈。

  然而我们所处的现实生活,最大特征是平淡,不会轻易死什么人,也不会轻易被强奸和轮奸。这就使得我笔下的女主角,注定和这个平庸时代的多数人一样,不会有过于凄惨的人生,如此,才是合理的,才是符合我们这个平庸时代的规律和逻辑的。描写一个平庸时代的女主角,让她被轮奸或者更惨,很有可能超出了这个时代正常的逻辑,从而会变成用力过猛。

  所以,作者所描绘的时代,决定了其笔下人物的曲折度和凄惨度。我所描绘的这个时代,它的平庸和委琐,决定了它无法孕育出特别耀眼或特别凄惨的人物,这其实对所有描绘这个时代的作者都是不公平的,我们这个时代注定无法诞生“苔丝”,我用这个时代所的人,去和“苔丝”做比,天然地要比“苔丝”平庸。

  那么,最后,我想用最后的几段话,说完我这个模糊的创作谈。那就是,好的作品究竟是什么?我的文学理想是:文学是一面镜子,照射出作者所置身的时代。
  我们的创作环境是窄瘪的,所以,当代的多数作家,只能在历史里取材,或写一些所谓的谍战故事。很少看到直接描绘我们当下时代的现实主义大作。然而这是一个多么可悲的事: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他的作家们,居然无办法也无能力去描绘这个国家民族当下的时代现状,是多棵可悲的事情。
  而我的小旅馆,就是我们当下时代的一面镜子。我不敢说写得多好,但至少做到了真实反映我们这个时代。我的一个吃亏处在于,由于我们的这个时代是鸡零狗碎的平庸时代,导致我描绘这个时代的时候,我笔下终于还是无法诞生出一个“苔丝”那样深刻的女性。但这是我为了真实反映我所身处的时代,所不得不付出的代价。

  因此,我最终想明白了——《小旅馆》并不应当以刻意制造出一个很惨的历鹃作为目标,甚至历鹃并非《小旅馆》的目标,为时代画像,做这个平庸的鸡毛蒜皮的时代的一面镜子,才是《小旅馆》的命运所在。
  所以,最终我决定按照以前的原稿,继续发第65章,不做修改了。从今天起,还有6章,就发完全部70章了。70章之后有一个1000多字的尾声,由于只1000多字,不足以另构成一章,但又必须有这个部分,所以没设置为第71章,而以尾声笼统之。
  未来6天,每天一章,小旅馆大结局即将进入倒计时时代,请大家看个痛快!

 楼主| 发表于 2012-5-2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65
  
  我反应过来,立即跟着也冲出小旅馆——我担心的是此时此刻,历鹃喝了苍蝇水,如果正好遇到罗矮虎或其他什么坏人,有可能让那些人有机可乘,那么,我将永远无法原谅自己。
  我焦虑地举目向田野深处望去,只见不远处的田埂上,有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在飞奔,那是历鹃,她跑得比平时快很多,披头散发的,像一个疯子。我赶紧追赶过去,毕竟我是男的,体力要好一些,到了临近外语学院东门的马路旁的田埂时,我已经接近了她。
  当时大约还有三四米的距离。历鹃忽然不跑了,停下来,喘着粗气,转过身,看着我,说:“你想要什么?是不是觉得你付出了很多,不得到我的身子,你不甘心?如果真是这样,我可以给你,我们两清。”
  我说:“不,不是的,我绝对不碰你一根毫毛。我只是担心你,我想守着你,免得别人伤害你,等今晚过了,你平安了,哪怕明天你永远不理我,我也心甘情愿。”
  历鹃继续看着我。眼睛是两口井,通向心底。月光下,她看着我的眼睛,仿佛要看到我的心底里去。然后,她一字一句地说:“可是,你却允许你自己一再伤害我,而且,你从来也没真正做到不让别人伤害我。”
  
  我羞愧得无地自容,却又无言以对。
  见我沉默,历鹃凄婉地笑了一下,说:“既然你还要装好人,我也不勉强你,但我还是会和你两清的——你为我是付出了许多,我现在也为你付出一次——把开发区管委会的工作放弃算了,这是我目前能找到的最好的工作,家里也很希望我能在那里。可是,因为风城有你,有四方街,有阿黄……有所有我不想再想起的记忆,我明天会给管委会说,我不去了。我愿意背井离乡,远远地离开这里,到上海去,或者到苏州去,都行,只要远离这肮脏的四方街就行,越远越好,我永远也不想再靠近这里的一切了……”
  “历鹃……”我的眼睛里也溢出了泪水,我哽咽着说,“难道你认为我一直在装吗?我对你绝对是真心的,你为什么不想想我的不容易?为什么就不能多给我一次机会?”
  “我给过你很多次机会了”,历鹃说,“你还记得吗,我们刚认识不久的时候,有一次在网吧,你们几个人在讨论一个话题,说一个男的,带着他女朋友到野外去,遇到一群流氓,四周没人,打也绝对打不过,他该怎么做?你们有的说,‘赶紧蒙着自己眼睛’,有的说,‘先跑开,然后打电话报警’,你们没一个说要搏斗,因为都知道搏斗毫无作用,还要受伤。可是,你知道我当时心里怎么想的吗?”
  “你……”我说。
  “我想,我如果是那个男的,我会拼死去搏斗,因为如果不这样,我活下去的日子里,我永远也无法面对我的女朋友。” 历鹃说,“当时我还想,怎么你们这些男人,就没一个像我这样想的呢?但尽管如此,我都还是对你有些喜欢的,我一直没有停止给你机会,哪怕是到后来……可是,我知道,哪怕我现在问你刚才的那个问题,你也回答不了——你扪心自问,你真能做到为心爱的人,去拼命吗?你不能!”
  
  说完,历鹃抬起手,难过却又决绝地指着我,说:“你不要再跟着我了,我们从此两清,我现在自己回宿舍去,你放心,没人能伤害到我,因为我傻过一次,不会再傻第二次了,今晚哪怕再难受,我也挺得过去。”
  而后,她果断地转身,从田埂跨上公路,而后横穿马路,向着学院东门跑去。一路小跑着,跑进了外语学院。
  
  我像一个木偶人那样,也机械地小跑着,跟了过去。我没了底气,也没了勇气,不敢靠她太近;但我又依然不放心,不舍这么离去。直到我目送历鹃跑到了女生宿舍楼下,跑进了她们的宿舍门,我才停下来。忽然觉得自己像被抽去了筋一样,一下子瘫坐在了路边的草坪上。
  坐了一小会儿,我担心会让保安起疑,四处张望,发现草坪二十来米外,有一大丛灌木,于是我使出浑身的劲,站起来,挪到了灌木丛中间,背靠着灌木,坐在那里,守望着历鹃的寝室楼。
  
  那个夜晚,我就一直守在那里,想的是万一发生点什么,我随时可以为历鹃做点事。我知道这并不起什么作用,但我心里会稍微好受些——的确,我做不到为爱的人付出生命的代价,但我可以为爱的人守一个晚上。
  同时,我也觉得历鹃对爱的定义太理想主义了,为什么非要用生命去证明的才是爱呢?在这个平庸的时代,爱不应该那么惨烈,我们都应该向生活妥协,在平淡的生活里,爱就是柴米油盐,我们可以在保护自己的同时去爱对方,难道不能付出生命的爱就不是爱了吗?
  我还默默地想,我和历鹃,失之交臂或许是注定的——我已经被生活磨去了锐气;而她,却还没真正走入社会,还有太多来自书本的过于美好的憧憬。包括对爱的定义,我和她都有所不同。她认为我是错的,而我认为她不过是还没被生活打磨。然而,不幸的是,我爱她。所以,我明明看清楚了彼此巨大的分野,我依然会痛苦。每过十来分钟,我都忍不住会拨打历鹃的手机,但她一直关机,这样很好,其实如果她真的开机了,我反而不知道该说什么。
  
  在灌木丛里坐到半夜,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起初雨很小,后来慢慢地大起来了。夜已经很深,连保安也都熟睡,校园里空无一人,我干脆站起来,在历鹃的宿舍楼下徘徊,完全无意识地,我又拨打了她的手机,意外的是,竟然开机了。电话接通,我怕历鹃挂断,语无伦次地说:“我,我就你楼下……下雨了。”
  电话里没有声音,过了大约半分钟,我听到历鹃说:“我看到了。”
  我抬起头,发现历鹃站在了她们寝室的阳台上,她们寝室在四楼,我隔着楼下的马路,站在路沿上,和她隔着大约20来米。这20来米并不算远,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彼此,但却又很远,仿佛是咫尺天涯……我们就那样一边看着对方,一边在电话里沉默。
  过了好一会儿,历鹃说:“我……还是挂电话了,你……还要说什么呢?”
  我说:“我只是想问问,你现在身体还难受吗?好些了没有?”
  历鹃说:“身体不难受了,已经过了。”
  我说:“那就好……我,我还能再有一次机会吗?”
  历鹃又沉默了大约一分多钟,说:“对不起,不能了。你快回去吧,雨这么大,别让我心里更难受了。”
  然后,她按断电话,在阳台上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转身走进了寝室里面。一种巨大的悲哀笼罩了我,我仿佛一个孤单的水手,独自在一艘轮船上,她就是我的岸,可是,当我想要靠岸时,无形的命运之轮,却翻转涌动,一种巨大无边的力量,将我的船拉向海洋深处,离岸越来越远……那一刻,我清晰地感到,我真的永远地失去了历鹃。
  
   65.jpg

(我仿佛一个孤单的水手,独自在一艘轮船上,她就是我的岸,可是,当我想要靠岸时,无形的命运之轮,却翻转涌动,一种巨大无边的力量,将我的船拉向海洋深处,离岸越来越远……)

 楼主| 发表于 2012-5-2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突然发现第65章的配套图片没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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