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强捐事件已经有一段时间,目前慈善会已经否认有强捐行为,并再三声称是自愿捐款,而且今日还在市报发表公开启事,内容如下:
近日,市慈善会从多种渠道接到反映:在我会发起的“在同一片蓝天下”慈善关爱捐资助困活动中,有单位采取代扣代缴、强制捐款等违反“自愿无偿”捐赠原则的行为。为此,我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反映。我会将根据您的反映,认真及时向市级相关部门通报,并会同市级相关部门予以纠正。 谢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钟华、胡良军 联系电话:0812-3362074,0812-5101903 2012年5月18日
既然如此,事情就很简单啦,既然政府和慈善机构都否认强捐事实存在,那么,如果有人对捐款不服,但是确实又已经在事实上被扣了,该怎么处理,有人不愿意再捐了,是不是可以退回捐款,还是将错就错呢?另外,无风不起浪,此事闹的沸沸扬扬,众所周知,是不是应该有个什么机关和部门甚至负责人来为此负责呢?
其实,大家都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能改正错误自然是好的,但是,对于一个普通的家庭或公务员来说,需要的不仅仅是知道事情真相,还需要知道,我这个不甘心被捐出的钱还能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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