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0359|评论: 55

南部火烽山脚巨幅广告牌:你在为谁蒙羞?????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7-27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无意在此妄加谈论此事,但近日见此事在坛子里争论不休,后来发展为不文明的一些上网行为,似觉不妥。
本帖如果触犯某些利益集团,欢迎拍砖,但谢绝人身攻击或谩骂,请做南部文明市民。
诚然,广告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城市的经济热度。一线城市的广告更是铺天盖地,无孔不入。但有一点:如风景区,如政府部门……凡此地方,确无或很少广告,巨幅广告更是少之又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四)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
(五)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
由此发问:
1、近年来,南部县正在向建设现代大城市迈进,且取得了很多有目共睹的成绩,值得充分肯定。但是,应该是与现代大城市接轨,而非与“大广告牌”接轨,裸露的、自然的岩石真的很害羞吗?要用这冰冷的铁皮把它包裹在后面?
2、火烽山公园,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个字是著名作家马识途先生题的,按照《广告法》规定,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是不得设置户外广告的,如果火烽山还羞羞答答地算个南部的名胜风景点,如果火烽山的山脚还羞羞答答地算“控制地带”的话,如此几个巨幅广告,又算蒙了谁的羞?
3、嘉陵江左、右岸以及满福坝的打造,为提升南部城市品味功不可没,也为全县人民休闲提供了一个好去处。当市民在绿树成荫的滨江路漫步时,极目远眺,那些“疮疤”似的巨幅广告恰好美女脸上帖膏药,你遮住了谁的眼?蒙上了谁的羞?
4、巨幅广告下的山脚,就是一条沿江道路。今年以来,恶劣天气频现,暴雨、大风、山洪,谁也无法准确地预测。如果发生这些事情,公路上的行人、车辆安全吗?如果出现了不可预知的安全事故,谁又会为此蒙羞?
5、是否经过合法的手续审批?审批时是否经过全方位的论证?这些,也许不是我等考量的范畴,自有职能部门管理,相信他们也能管好。
拉拉渣渣,就说这么多。
再次申明,欢迎拍砖,谢绝谩骂和人身攻击!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82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参与人数 3 小米椒 +50 收起 理由
我是一个临时工 + 10
基层一线 + 30
艾华 + 10

查看全部评分

 楼主| 发表于 2012-7-27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自己坐

发表于 2012-7-27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

发表于 2012-7-27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2-7-27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贴子就要顶。

发表于 2012-7-27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2-7-27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0507133908190219034861124.jpg

发表于 2012-7-27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有心了!那些广告牌确实不够雅观!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7-27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风,你还在学广告法,向你学习!

发表于 2012-7-27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部县的广告牌太多了,油水也太多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7-27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西部教师 发表于 2012-7-27 21: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南风,你还在学广告法,向你学习!

哈哈,向西部老师学习才对哟

 楼主| 发表于 2012-7-27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开始上图~~~
——因是临近黄昏手机拍的,且手机像素不高,不太清晰,将就到看哈~~
申明:本人无意诋毁个别商家,也无意为个别商家打免费广告!贴图的目的是为了有一个更直观的感觉。
废话少说,来两张远的先——

 楼主| 发表于 2012-7-27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2.jpg 1.jpg

 楼主| 发表于 2012-7-27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左一放大:
3.jpg

 楼主| 发表于 2012-7-27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左二放大:
4.jpg

 楼主| 发表于 2012-7-27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右三和右四放大:
5.jpg 4.jpg

 楼主| 发表于 2012-7-27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来张远的回顾一下:
7.jpg

 楼主| 发表于 2012-7-27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晚上这疯景看起来还真够可以的……
8.jpg

发表于 2012-7-28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风999 发表于 2012-7-27 22: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过晚上这疯景看起来还真够可以的……

有关部门应正视网民堤问,,,不能装着没看见,,如不回复,,就是失职.

发表于 2012-7-28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失职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P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