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7月28日03: 20 南方新闻网
http://i0.sinaimg.cn/dy/c/2012-07-28/U6795P1T1D24859918F21DT20120728095042.jpg 资料图
南都讯 记者张东锋 据悉,数月前陷入“床照门”风波的原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厅级巡视员段一中 (南都1月5日A 32版曾作报道),日前因涉嫌受贿罪在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法庭当日未宣判。今年1月2日前后,一组被指段一中“欺骗玩弄女性”的床照在网上热传。尽管段当时否认照片中的男子是他,但随后广西区纪委公开宣布对“网传段一中生活腐化问题予以立案调查”。
“艳照门”曝光后纪委介入
中新网昨天披露了段一中受审的消息。报道称,现年58岁的段一中,涉嫌利用职务上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00万元,7月26日,在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公开资料显示,毕业于中山大学哲学系的段一中拥有高级经济师资格,曾任来宾市副市长、广西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等职,2009年10月22日被免去副局长职务后任自治区质监局巡视员。
今年1月2日前后,一组包含一男一女的床上裸照热传网络,发帖人指控“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检查监督局副局长段一中利用国家公务员的身份,自2000年起欺骗玩弄女性,叫嚣不惧怕组织部门的查处”。
由于段一中当时担任的巡视员是正厅级,一度有网民称,如果艳照事实确立,“厅级高官将成为官员艳照门的最高官职”,相关话题也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尽管当时段一中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否认照片中的男子是他,并表示照片是PS的,但很快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介入调查。1月5日,区纪委透过其官网“广西纪检监察网”公开回应此事,称在经过初步核实后,“决定对网传段一中生活腐化问题予以立案调查”。
未披露艳照相关信息
时隔半年,当时的“立案调查”终于有了进展。记者注意到,中新网的报道只是提到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是以段一中涉嫌受贿罪向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并未透露有关床照是否属实的信息。
根据检方指控,被告人段一中在2003年至2011年任来宾市副市长、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巡视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和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00 .72052万元,获得贿息7.92万元。据称,段一中在悔过书中也承认其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贿赂,严重违反了《刑法》有关规定,犯了受贿罪……承诺并积极主动向纪检、检察机关退出受贿财物,诚恳接受并积极协助纪检、检察机关查清受贿事实,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和判决惩处”。
当天,控辩双方就是否构成受贿罪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持续5小时,最终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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