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原广安县委罗国兴书记因病已于前不久去逝了,他去逝时虽然没有孝子三千、车水马龙的壮观场面,显得很平常、也很平淡,但谁又能说他才华横溢、真诚为民的形象没有深入广安人民的心中呢?
首先要说明的是,罗国兴书记并不认识我,只是当年作为广安县的一员,我自然会认识他的 。以下内容完全是出于自己的良心所言。
我记得1985年的上半年,罗国兴受命从接替刘国兴任广安县县委书记到1989年走麦城时止的三年多时间,在上下左右的支持和配合下,利用1986年初小平接见他们时说的“你们要把广安建设好”,他就完善为“一定要把广安建设好”并把他作为动员、组织和号召群众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通过自己的积极作为,先后在广安办成的事情有:广安火力发电厂的争取和立项,渠江北路的建成、泗九滩电站的建成,龙滩煤矿的争取和立项,当时还有综合食品厂等一大批工业企业的立项和建成,在短短的时间内,他的工作成效在群众心中已经留下了一个能说会道,十分能干的县委书记形象。
罗国兴从南充刚到广安县作县委书记时只有30来岁,那时的他血气方刚、筹躇满志。为了向以权谋私的腐败行为作斗争,为了开创一种新局面,当时的他根据形势的发展和自己对生活的感受,写下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艰难的改革与改革的艰难》的现代诗,向社会及时地表明了他疾恶如仇的观点,不久,他就下了个别以权谋私和部分不太作为的官员,因此而得罪了不少的人,特别是因看不惯同级的个别领导通过行贿手段往上爬而向省上主要领导举报此事,后来被举者不仅没有被拿下反而升了,并作了他的上司。这个作了他上司人就对他进行了残酷的报复,首先就利用自己的有利优势,发动和利用罗国兴曾经得罪过的人上下勾结,散风点火,说什么罗国兴目中无人啦,罗国兴贪污受贿啦,罗国兴把萃屏楼那些女娃尔搞完了的啦等等等,扇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对罗国兴产生仇恨和强烈地不满,然后停他的职并造他的家,最后以受贿罪的名义逮捕而诽谤罪判了他的刑。
罗国兴能说会道、口才一流,有勇有谋、智慧过人,有良心的人都会说他是一个人才,甚至是一个难得的优秀人才。可就是这样优秀的人才在我们这个社会中却成了一个共产党监狱里的阶下囚,他个人成了一个悲剧角色,社会也留下了一个永远的遗憾。是别人整他吗,当然是,仅仅是别人整他吗?也不完全客观,悲剧的原因在哪里?在制度,在于罪恶的人治制度。
人治制度是人对人负责的制度。这种制度没有公平和正义可谈,上级和下级是一种典型的封建社会的人生依附关系,上司掌握着下级绝对的生杀大权。人价值的实现不仅仅是看你的智慧、政绩和群众的认可度,关键看你是不是上司圈内的人。只要你是上司上圈内的人,出了问题上司就会给你大事划小,小事划了。相反,如果上司认为你不是他圈内的人,要么把你凉办,要么随便找个理由整你。
罗国兴在广任县委书记期间,他虽然下了个别以权谋私和部分不太作为的官员,甚至向上举报了个别领导通过行贿手段往上爬,其抑恶扬善的做法在某些方面也可能伤及了个别无辜,但他的出发点是值得肯定的。他蝉精竭虑、积极努力,对广安的突出贡献是有目共睹的,这样的人不仅没有高升,反而被判刑,不仅他自己想不通,可能很多人都想不通,原因虽然有许多,但我认为他还是没有完全搞懂中国到现在为止不是真正意义上法治社会,从权力的来源和权力受到监督的情况来看,中国还是一个的典型的人治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不管你个人有多大的能力,不管你是如何真情为民,正如我前面所叙述的那样,只要你没有把上级孝敬和维护好,他就会把你往一边刨,特别是你越有能力就越容易威胁他的地位和形象,那么你的危险性就越大,轻则不认可你,重则就要把你往死里整,刘少奇等一大批人物不明不白的死亡,不就是这种规则的牺牲品吗?何况他罗国兴只是一个小小的县委书,在普通群众面前也许他还是个人物,但在他的上司面前就什么也不是了?特别是当他得罪了自己的上司或者看他不顺眼的时候,从君子角度不好办时,就采用小人的手段随便编个故事,以受贿罪的名义对罗国兴进行逮捕却以诽谤罪判了他6年的刑。法治社会能够做得出这样的事情来吗?肯定不会,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说你不行你就不行”的人治社会。
网友朋友们,你们怀着一片真情在上面的内容中已表达了对原广安县委罗国兴书记的敬佩和怀念,我也十分赞同,但一定要弄清楚造成这一悲剧的社会原因,不然,明天也许你也是这种制度的牺牲品。
罗国兴书记的去逝,对有良心的广安人民来说无疑是一种遗憾,但广安县的群众在有生之年能碰上这么有能力的领导应该说是幸运的,在一定程度上说也是幸福的,朋友,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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