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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摩其实是社会越来越走向极端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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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早听说禁摩了,一直比较气愤和无赖,很多人都说不可能,但是我认为从这一两年发生的事情来看,这绝对很有可能,zf和老百姓距离越来越远,这其实是社会越来越走向极端的体现,我以一个南充社会普遍阶层的角度来说说。

1、我开车,也骑摩托,说实话,我更喜欢摩托,因为出去办事,摩托很方便,而汽车却很难找到停车位,特别是我要一次出去办好几件事,不同地方买好几样东西的时候,摩托的方便性体现得淋漓尽致,(因为我还没有达到所有事情都由管家去办的财力)而汽车却会耽误很多停车,交钱,找停车位的时间不说,还会由于堵得厉害而花费大量的油费和时间。

2、我开车的时候每一次堵车并不是因为摩托车在前面引起交通堵塞,恰恰每次都是汽车不遵守规则随意掉头,并线,不该转弯的地方转弯或接送小孩随意停车等等而引起的交通堵塞,这样会让公交车上的很多人以及后面的车辆都耽误时间。

3、南充的公交线路不发达,并且收车很早,下班晚了,或者外面做事晚了,根本就没办法回家,如果打的的话,费用太高,因为很多上夜班的朋友收入都不高,这会对他们的家庭造成极大的困难,这个问题应该极度重视。

4、一个城市禁止摩托,是因为城市很发达,人民生活水平较高,公共交通完善,城市在国家的形象很重要,需要改善由于摩托、电瓶车造成的城市形象下降,而禁止摩托,而老百姓绝大多数都不会由于禁止摩托而造成工作和生活的不变而出现的一种管理形式,而我认为,南充还远远没有达到。

5、南充是一个不发达城市,很多劳动力人群都是本地的,并且很多都住得远,他们上班会面临很大的问题,而成都、北京、上海等地的劳动力人群是外地的,就住在工地或租住在城内。

6、如果禁止摩托,这样会逼着很多工薪阶层购买汽车,无形当中会加大他们的压力,降低精神幸福程度,当然你可以说,我又没喊他买,决定权在他,但是却不要忘了zf在社会发展中充当的组织、信用、引导角色。

7、我发现南充很多的家庭都有汽车和摩托或电瓶车,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因为他们的收入都不高,但买个车还是有能力,但是他们却摩托和汽车配合使用,为什么呢?我想大家应该都明白其中的道理。

8、汽车多了,zf收入高多了,因为会衍生出:汽车购置税+4s店的税费+交通罚款费(很高哦)+过路过桥费+每年的车船税+高额保险费的税费+汽车修理厂的税费+停车费+更多的燃油销售税+年审费等等,而摩托车,zf只能收摩托销售出那一丁点税费+一丁点年审费+一丁点车船税。

9、不要以一个少数上层人士的角度去看待中下层人士的生活和工作,因为完全不一样。

10、请合理规划汽车、摩托、电瓶车行车道,这比禁摩更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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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对,很理性。

发表于 2012-9-2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谁ZZ一下,去ZF MK 文明散步.

发表于 2012-9-2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凡是违法禁止的行为,就是一黑社会流氓惯性思维的结果。

发表于 2012-9-2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评我一个农民的感觉,你起马可以带好100人的团队。。句句有理啊

发表于 2012-9-2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做这样的决策,南充市政府有没有做过调研?分别禁摩一周和禁汽车一周,谁是添堵的罪魁祸首立马见分晓!

发表于 2012-9-2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得很有道理,支持!希望政府能听到广大市民的声音,别让人民与政府的距离越来越远。别人党的形像被你们抹黑。:@

发表于 2012-9-2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好,南充现在还没有达到公交方便的时候,想学别人大城市,东施效颦

发表于 2012-9-2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对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9-2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好人啊,这才是真正的老百姓的语言。不像有些舅子,一禁了之。

发表于 2012-9-3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分析得很有道理,南充绵阳不能比工业城市的名号,不能和宜宾比酒城经济文化,但却和他们比禁摩!我们南充引以为豪的就是“三总故乡”,现在应该加一条非工业、非旅游、高生活水平的禁摩大休闲城市!

发表于 2012-9-3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9月1日起实施,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在市面上掏几千元钱买电动车,到车管所办非机动车牌照,无论你是年轻人还是老人,都可以驾驶电动车上路。但从9月1日起,《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正式实施,电动车正式变身为“轻便摩托车”,将纳入机动车管理范围。您要是再想驾驶电动车,可能就要办驾照、上保险了。据了解,针对电动自行车速度太快引发的安全问题,新国标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监管修改,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当然,不是说目前所有的电动自行车以后都变身机动车了。规定表示,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20公里,具有人力骑行能力,且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电动机额定功率等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两轮车辆(也就是电动自行车)不纳入机动车管理。

新国标实施后,交警部门将对符合机动车标准、同时具有工信部及公安部机动车公告的产品受理注册登记,驾驶者要办理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手续后才可以合法上路。

被纳入机动车范围后,电动车的管理将出现一系列变动。比如,市民在购买电动车时需开具机动车销售全国统一发票,同时车辆合格证必须是机动车整车合格证,并附车辆技术参数表,才能到车管所入户。而时速“超标”的电动车上路行驶必须购买保险、牌证齐全,驾驶者必须年满18岁并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无牌无证无保险上路将面临更高处罚。另外,今后如果人们骑这些车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也会按照机动车的相关规定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和损害赔偿调解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9-3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明白人多啊!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9-3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linker1981 发表于 2012-9-2 16: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评我一个农民的感觉,你起马可以带好100人的团队。。句句有理啊

我觉得至少都是张良之才,再努力一下就是韩信了.

发表于 2012-9-3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覺得可不用禁,但是因為摩托車,電動車不遵守兼通規則的,重罰1w,這樣既可管的好,大家也沒有意見.有些人不規矩,罰款還要求情,好拒罰就不好了,利弊大家自己估

发表于 2012-9-3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乱作为。制造矛盾。

发表于 2012-9-3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频现政府无作为,执政能力下降事件。

发表于 2012-9-3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道理啊!!!!:victory:
发表于 2012-9-3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干嚎有个毛用!反正我骑起洋马儿等到看戏噢!{:3_63:}

发表于 2012-9-3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禁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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