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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禁摩?屁股指挥脑袋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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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5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充也要禁摩了。该喜该忧?
我一直认为,“禁摩”是惰政的一种表现。不论这事是好是坏,只要一味“禁”之,任何人任何对象,一旦有违者,斩之,多爽,多快捷!省去了调查取证的过程,既节省时间又节约成本,随便一个交警直接就可以作“终审判决”,对执法者来说,多人性化啊!那样,我们的ZF,我们的主管部门,可以充分利用有限的警力去“禁”更多的行为。我真想笑啊!稍微有点常识的人就知道,“禁止某种行为”是最廉价的行政手段,我真希望这不是我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ZF“禁摩”的主要原因。
有人说,“摩托”车的存在,严重影响城市交通,所以该禁。真是那样吗?得!我们先从理想化的角度去思这个问题:即所有社会人都是理性的,能够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车。在这种情况下,对交通影响的决定因素是车辆的占道面积。我想,这不会有人反驳吧?同样一辆车,高架摩托的长度在2米左右,踏板摩托的长度在1.8米左右,而一辆轿车的长度是多少?就算只是一辆QQ、一辆北斗星,长度也将近3.6米了吧?一辆摩托的投影面积与一辆QQ车的投影面积相比,差了多少?我想,有人会说,QQ车的运输能力比摩托大,行,QQ车能载5个人,一辆摩托能载2个人,也就是说,要拿两辆半的摩托车才能与一辆QQ车的运输能力比。那我们就用两辆半摩托的投影面积和一辆QQ车的投影面积比比吧。QQ2012版本的投影面积是5.25平方米(QQ车长3.55米,宽1.5米),两辆半摩托车的投影面积是4.68平方米(按高架摩托长2米,自宽0.3米,左右距离0.3米,前后距离0.2米计算),谁的投影面积大,一看可知。同时要注意:QQ车绝对是汽车领域的小不点,而我选择的高架摩托算是摩托车中的大个子了,这有数据可查。
说到这里,有人会说了:你自己也说了,这是理想化的角度下思考的结果,人怎么可能是理想化的呢?因此,不可能所有人都会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车。对!确实是!君不见,大小街头,车群人群熙熙攘攘,摩轮擦肩。对各种交通标志视而不见的事情屡见不鲜,乱停乱放者比比皆是,随意变道更是某些人的家常便饭。不得不承认,各位违章中,摩托车确实占了很大一部分!可惜啊,摩托车只是占了很大一部分,却不是全部!如果因为部分摩托车骑行者的违法违章,就禁止所有人,这算什么?“连坐”?“诛族”?好吧,如果确实因为部分摩友违章,就禁止所有人使用摩托车(即使是部分区域禁止),那是不是就该把汽车也禁了呢?甚至也应该把人也“禁”了,这样才能彰显我们伟大ZF的公平公正啊!可惜,我们只看到了连篇累牍的“禁摩”,这算什么?是从美帝国主义那里学来的“双重标准”?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还是与时俱进的共产主义思想?
我认为,“禁摩”是典型的盲从和屁股指挥脑袋。看见别的城市禁摩了,于是我们也禁摩,根本不加分析和研究,也不管是否合理合法,典型的囫囵吞枣似的“拿来主义”。
我认为,ZF更应该从强化城市道路管理、提升城市交通服务能力和加大交通违法的惩处力度这三个方面去解决目前城市交通资源短缺的问题。对于合法用车,服从管理的群体来说,最不担心的就是你们加大惩处的力度,相反,我们还会很高兴,因为那样,我们也更安全了。
我们的ZF和有关部门要转变思想,要消除“官本位思想”,改变“官僚作风”,不要老是以“领导”和“管理者”自居,要真正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而不是刻在石头上。你们确实是体制内的人,就目前的情形看,确实还拿你们没办法,但是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一句话“沉默啊沉默,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我想,我们这些弱势群体是不会选择“灭亡”的,好死不如赖活嘛!
对于摩托车的好处,已经有人说的太多了,我就不累赘了。
联系到前段时间的一则关于增加公交车辆的新闻,“禁摩”不会是部分利益集团的阴谋吧?真希望,这只是我的臆想。
好了,乱七八糟说了这么多。还是表达一下我的愿望吧!我希望南充变得越来越美丽、越来越有序、干群关系越来越和谐!希望南充的天更蓝,群众的生活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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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 小米椒 +20 收起 理由
枪一只 + 10
yihuang + 10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2-9-5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

发表于 2012-9-5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12-9-5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2-9-6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来!

发表于 2012-9-7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o:o

发表于 2012-9-7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反对禁摩

发表于 2012-9-8 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发表于 2012-9-8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僚作风作祟

发表于 2012-9-8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5.gif
                   支持楼主!


发表于 2012-9-8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屁股决定脑袋╯_╰好

发表于 2012-9-8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反对禁摩

发表于 2012-9-8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反对禁摩!

发表于 2012-9-8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楼主!支持禁摩!

发表于 2012-9-8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好的

发表于 2012-9-8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理有据,道出了广大市民的心声:handshake

 楼主| 发表于 2012-9-10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工置顶·

发表于 2012-9-10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部分禁摩

 楼主| 发表于 2012-9-12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工置顶:dizzy::dizzy::diz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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