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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3843|评论: 14

[群众呼声] 求助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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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8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致:
南江县建设局
南江县雄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新开发的《南江县南河郦景1#楼项目》与我们以入住三年的《南河郦景2#楼》
一是:正面采光距离严重不足,最小楼距为0.00米。
二是:设计不合理:1#楼的厨房和卫生间正对着我们2#楼的客厅及卧室。
造成我们大部份房间长年靠电灯采光,室内空气也受到严重影响,对我们的健康和正常生活造成了巨大影响。
根据《巴中地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
第十八条     相邻居住建筑,主采光面垂直布置时的间距为:
  (一)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建筑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建筑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区不小于6米;新城区不得小于9米。
  (二)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不大于45米(含45米)建筑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建筑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区不小于9米;新城区不得小于13米。
根据国家《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十四条        住宅朝向,每户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受不同方向日照的居室。
第十五条     住宅建筑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
(一) 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3小时的标准,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墙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求助建设局的各位领导及主管部门帮助我们,监督南江县雄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南江县南河郦景1#楼项目重新设计合理施工
南江县南河郦景业主
                                            2012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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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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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8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求助建设局


以前看帖常常忘了回帖,感动于作者的悲情史,每每回首未尝不感慨涕淋,痛哭流涕,于是哀余生之短暂,诲曾经之过失,然时不可逆,天不可违,隧抒以感慨以兹慰藉,以求无愧于心。

发表于 2012-9-8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众呼声求助建设局
表示涨见识了! 帮顶

发表于 2012-9-10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传图片。两楼间隔怎么会只有0.00米?

 楼主| 发表于 2012-9-11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言无不尽963 发表于 2012-9-10 15: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楼主传图片。两楼间隔怎么会只有0.00米?

因为最近点是两栋楼靠在一起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9-11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各主管部门现场查看。南河郦景1#楼和2#楼的距离   谢谢
发表于 2012-9-11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cshangxinyu 发表于 2012-9-11 14: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各主管部门现场查看。南河郦景1#楼和2#楼的距离   谢谢

楼主传图看看

 楼主| 发表于 2012-9-15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言无不尽963 发表于 2012-9-11 15: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传图看看

我莫得照相机。请关注和帮助我们的现场查看。。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9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真的莫人管哦

发表于 2013-1-12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是莫人管。

发表于 2013-1-12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高度是自测还是设计的?

发表于 2013-1-13 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还有人管没有

 楼主| 发表于 2013-1-17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汉语评议 发表于 2013-1-13 00: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现在还有人管没有

没人管哦。大树下的开发商:@

 楼主| 发表于 2013-1-17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my64v 发表于 2013-1-12 23: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高度是自测还是设计的?

设计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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