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规建局与东坡区三建司权钱交易擅改规划、乱颁权证
我是眉山市东坡区庄店社区的郑仲。1995年10月5日,因修成乐大件路占用我家土地和房屋,政府划拨1.6亩地作为我的补偿。2008年12月10日我取得了这宗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09年6月取得了《眉山中心城区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绿地率和建筑密度均为35%,容积率为1.8。
2009年10月10日,我与眉山市东坡区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协议:由我出土地,对方出资修建并代办报建手续,特别说明施工图应双方签字认可。代表三建司签合同的是周玉良。10月21日我出具了一份为期60天的授权委托书给三建司,委托公司代办报批和报建手续。
后来发生的事让我这个建筑业的外行看到了官商勾结,钱权交易,沆瀣一气的丑恶行为。
一、未批先建,眉山规建局视而不见。
土建工程从2010年1月18日正式开工,眉山市规建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2010年3月18日才下发。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工地距规划局办公楼仅一公里,2个月内没有人监管。这些官老爷!
二、超期办理报建手续,规建局也视而不见。
我给东坡区三建司出具的报批报建委托只有60天,在2009年12月21日就结束。公司报建登记表填报时间为2010年3月1日(如图所示)。眉山规建局都同样认可,根本没有尽到审查注意义务。
三、东坡三建司所有手续均假冒伪造我的签字和手印,眉山规建局都一一首肯。
A、2010年1月10日,眉山市东坡区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假冒我的签名与手印和自己签订施工合同。
B、眉山市东坡区第三建筑公司假冒伪造我的签名和手印请地矿眉山工程勘察院勘查工程。
C、眉山市东坡区第三建筑公司假冒伪造我的签名和手印请四川忆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图纸。
D、眉山市东坡区第三建筑公司假冒伪造我的签名和手印请眉山市同济建筑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作工程监理。
四、擅自更改工程规划
眉山市规建局在2009年规划的容积率为1.8。三建司在2010年1月办理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上同样的地块,眉山市规建局擅自将容积率增加到2.66,将纯多层的容积率改成高层电梯公寓的容积率,而实际修建的又是多层,这样一来,什么绿化、车位都没有了。2010年4月份,我就这一问题向眉山市规建局反映无果,又向眉山市政府反映,遭到三建司的打击报复,不准我这个真正的业主进入施工工地一步。
五、自己修建自己验收居然获批
2010年8月28日完工,我因三建司违反协议,施工质量等问题拒绝验收,三建司周玉良就自居业主在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单位一栏填上自己的大名,完全把我排挤在外,这些明显的错误居然通过了验收?
六、门外汉挂靠建筑公司成项目经理
现在我才知道一直以东坡区三建司经理名义与我打交道的周玉良居然是个装修游击队的头,根本没有从事过房屋修建工作,他是交了一点管理费给三建司挂靠三建司资质,这一切都是周玉良伙同眉山市规建局建管科长魏毅捣的鬼,两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损害我的权益。尽管出现了如此众多的错误,周玉良还要我给他办房屋产权!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现在:我强烈要求眉山市规建局纠正错误,拆除违规多修的房屋,按原规划1.8容积率标准保留建筑,因为增加的0.8容积率产生的效益达300万,完全由周玉良个人独占了,其中一部分金钱用于增加容积率而搞了行贿。请眉山市纪委调查建管科长魏毅在项目上多次违规颁证的问题,给我一个交待,还眉山建筑市场清白。
眉山市东坡区庄店社区三组郑仲(实名举报)
201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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