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394|评论: 48

成都市中院遭遇“第一国家赔偿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2-31 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市中院遭遇“第一国家赔偿案”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jj/20040823/zj/200408230018.asp

21世纪经济报道 2004-08-23 

  2300万查封资产的神秘解封 成都市中院遭遇“第一国家赔偿案”

  本报记者  成都报道

  早在联建“松林新楼”之前,松林的资产就已被成都市中院解封了。而解封的理由,似乎就是樊松林拍胸膛的一次保证。

  就赔偿标的而言,四川省高院一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成都市中院这次碰到的,可堪称法院系统遭遇的第一国家赔偿案。”
  “目前还处在违法行为的审查确认阶段。”89,成都市中院研究室何主任在电话里表示,“也就是说,现在提国家赔偿还为时过早。”他拒绝了记者进一步采访的要求。

  一桩一拖9年的执行案
  事情源于9年前的一场官司:原告海南麒兴装饰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麒兴),被告成都松林大酒家(以下简称松林)。
  在对簿公堂之前,麒兴为松林进行装修,还为此垫资了1200万元装修费。3年过去,松林却还不起钱。199510月,麒兴一纸诉状将它告上了成都市中院。
  “从工程款金额来看,我们可以直接向省高院起诉。”律师出身的麒兴副总经理徐建平回忆,“市中院执行庭的一位领导跟我们说,省高院的执行经验不如市中院。”
  就这样,麒兴开始了它的“九年抗战”。
  为了能安全拿回工程款,麒兴申请了财产保全,并交纳了9.48万元财产保全费。成都市中院查封了松林的房屋,包括已办和未办产权的,“此查封房屋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1996810,市中院判令松林返还麒兴本金1200万,并承担利息损失。然而“好消息”转眼成空,3个月的履行期限过后,松林还是没有还钱。
  经营已陷入极端困境的麒兴没有办法,筹集了18.5万元执行费后,于当年1111日向成都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光受理执行申请成都市中院就花了3个月,执行更是遥遥无期。
  19978月底,在麒兴一再请求下,成都市中院终于委托一家会计事务所对松林进行了评估:土地加房屋共计估价2309万元,“房地产单价1.4万元/平方米,包括该房产的配套设施在内。”
  在19997月给四川省高院的《关于我院执行麒兴申请执行松林垫资工程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情况报告》(下简称《执行情况报告》)中,成都市中院表示,“这一估价真实反映了松林地处市一级地价区的真实价格。”
  可是徐建平们跳了起来,“1.4万元/平方米当时成都地区哪里有?”他告诉记者,在对簿公堂前,松林为说明其资产保值增值,曾单方委托评估的房屋单价也不过8000多元/平方米。
  徐建平还不能接受的是,成都市中院提出将松林不经拍卖程序直接抵偿债务的建议,还要求麒兴另补偿500万元给松林。
  在麒兴的极力反对之下,成都市中院并没有放弃努力。《执行情况报告》透露了“不拍卖”的良苦用心,“我院又联系一些单位看能否整体收购或由本院作价变卖松林。但由于近年各单位经济情况都不景气,要一下子拿出一两千万元来确有困难,故变卖效果不佳。”“我院考虑到松林当时系市著名高档涉外酒店”,“如强制拍卖,势必影响该酒家今后的运作。”

  一波三折的拍卖流产
  1999年初,在漫长的等待进入执行程序的日子里,麒兴给最高人民法院写了封信———《关于请求依法强制执行被告松林财产的报告》(下简称《请求执行报告》)。
  《请求执行报告》指出:“成都中院受理执行申请后,未告知我公司而允许对方将已查封的部分资产与第三人合作新建‘松林新楼’。松林该资产既然可以对外投资,也有单位愿意合作,为什么就不能拍卖来抵偿债务呢?”
  时间又扯回到了19978月。原来在成都中院委托会计事务所评估松林资产的同时,松林与成都达义实业集团签订了一个双方联建“松林新楼”的合同书:各自出地作为投资,按竣工面积、约定的分配比例及各楼层单价进行最后结算,并按实际金额相互多退少补。“新楼”与松林相互紧挨。
  “明明所有已办和未办产权的松林资产,都被法院查封了,怎么还能联建呢?”麒兴的代理律师张永华很不明白,但也不敢往更坏的地方想,“市中院的人说,联建是在增值,又不妨碍麒兴利益。”
  19995月,关于麒兴的《请求执行报告》最高院回函至四川省高院,“如属实,应依法纠正,并报结果。”在此背景之下,两个月后就有了前文所述的《执行情况报告》。
  然而《执行情况报告》中“不拍卖”理由显得又是那么的“矛盾”———记者掌握的证据显示,在最高院回函的当月,成都市中院曾经拍卖过松林。
  那次拍卖松林的公告内容是,“位于本市北新街8号的三楼一底建筑一栋,房屋建筑面积1647.9平方米,土地面积979.68平方米,起拍价1800万元。”
  “即使那次拍卖成功”,张永华告诉记者,实际上也无法按拍卖公告上载明的面积交付竞买人,因为“从19978月开始,松林的土地面积就已只剩386.67平方米”。
  20006月,最高院给四川省高院又去了一封函,表示“将对下发的执行督办函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其中就有麒兴与松林的工程款合同纠纷案。
  20013月,四川省高院决定提级执行,委托四川金卓拍卖公司在底价1600万元的基础上拍卖松林。与此同时,有关成都市中院的一个惊人秘密正在被揭开……
  200149,在看到四川省高院的松林拍卖公告后,甘孜农行提出了“异议申请”。原来在20008月,为担保某公司履行其对甘孜农行所负债务,松林作为担保人在其三楼一底建筑上设定了最高额抵押,并向成都市房管局进行了登记。
  “我认为成都中院不可能开玩笑,”一听到有“异议申请”,徐建平懵了,“实在想不通松林被法院查封的资产怎么全部解封了。”
  懵了的还有四川省高院———原以为底价低点就能拍卖出去,没想到金卓拍卖公司飞来急报:松林与他人联建“新楼”,已造成旧楼资产流失,“现土地面积已只剩386.67平方米”。2001413,四川省高院决定暂缓拍卖。

  法院遭遇“第一国家赔偿案”
  问题接踵而至:到底是谁解封了松林资产?什么原因?哪个时候?
  记者掌握的成都市中院一份民事裁定书显示:1997623,由中院查封的松林的已办产权部分和未办产权部分房屋财产,“现因该案的具体情况”,解除查封。
  到底是什么具体情况,裁定书没有说明。而在一知情人士提供的另一份材料———成都市中院某承办人员的“工作笔录”上,记者看到,1997624,“樊松林(松林法定代表人)上午到庭称其正在办理银行贷款手续,待款贷下来后,本案即可望一次性解决,要求本院解除查封。承办人经请示庭长同意,遂解除了查封。”
  根据最高院《执行案件办案规范》第40条规定,“解除查封、扣押应当制作裁定书,同时应当经庭长审核同意后,报分管院长审批。”暂且不论市中院解封程序是否合法,光从上述证据的前后日期来看,明显的先斩后奏。
  徐建平们这才明白过来:早在联建“松林新楼”之前,松林的资产就已被成都市中院解封了。而解封的理由,似乎就是樊松林拍胸膛的一次保证。
  “成都市中院瞒上欺下,可以说,不光一直是在耍我们,”张永华实在是气愤难耐,“而且在《执行情况报告》中它还骗了省高院蒙了最高院。”
  200172,麒兴向成都市中院发出了国家赔偿确认申请书,“申请市中院依法对由此给麒兴造成的2000万直接经济损失及赔偿责任予以确认。”按规定,应在2个月内就是否受理申请作出回答,然而成都市中院迟迟没有答复,徐建平告诉记者。
  事已至此,问题到底该怎么解决呢?“现在本案无财产可供执行,为避免进入司法赔偿程序,本院决定由你院与甘孜农行进行协调,将松林主楼置换出来。”200210月,四川省高院给成都市中院想了个点子。
  “甘孜农行又没犯错,凭什么让你将松林置换出来啊?”四川省社科院一学者分析认为,“关键问题现在是中院个别人的违法行为,已演变成了法院的部门利益。”
  案件久拖不结,徐建平心力交瘁,“可能的转机也只有通过全国人大代表了。”2003715,全国人大常委、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学萍,全国人大代表、前海南省委书记阮崇武,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工委主任陈高卫联名致函最高院,提请指令四川省高院、成都市中院依法受理“松林案”的国家赔偿申请。
  3名全国人大代表认为,8年来,麒兴为打官司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从区法院到市中院、省高院,最后经最高院督办,但至今不但没执行到1分钱,甚至连最初查封的数千万的标的物都人为地灭失了,“成都中院无法定事由违反法定程序解除查封造成本案数千万标的物灭失,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事情开始有了变化,200312月,成都市中院正式受理了麒兴的赔偿诉求。
  “今年101日,最高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即将出台,”四川省社科院该学者认为,“10月前松林案可能会有个了断。”
  据了解,该《规定》草案有这样的内容,中级以上法院确认本院司法行为违法,一般应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此外,对确认申请案件的审理期限、立案标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成都北新街,依旧车水马龙。门牌8号的松林,早已人去楼空,屋内一片破败景象,只有门前挂着的几个灰仆仆的大红灯笼,还能让人想起它过去的辉煌……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jj/20040823/zj/200408230018.asp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06-12-31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群垃圾~~~~

发表于 2007-1-1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国家的钱,却不给国家分忧.这样的法院拿来何用?

发表于 2007-1-1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严 厉 打 击 司 法 领 域 里 的 腐 败 分 子!

发表于 2007-1-1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7-1-1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深感不解和恐怖!

   问题现在到底怎么解决的呢?

发表于 2007-1-2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团结起来争取更大胜利!!!!!!!!!


团结起来争取更大胜利!!!!!!!!!

发表于 2007-1-2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7-1-3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据理力争.打击司法腐败!执法犯法,长此以往,国将不国!

发表于 2007-1-3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腐.败分子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发表于 2007-1-5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em14][em14][em14][em14][em14]

发表于 2007-1-4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07-1-5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市中院瞒上欺下,可以说,不光一直是在耍我们,”张永华实在是气愤难耐,“而且在《执行情况报告》中它还骗了省高院蒙了最高院。”
  

最高法院规定,无金额标的行政案件,每件只交纳30元至100元。

可成都中院却违法乱收费为130元。最近,已有人向省高法院上诉,要求对成都中院违法乱收费合并审判。

发表于 2007-1-5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动手术、下猛药!!!!!!!!!!!!!!!!!!

发表于 2007-1-6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但要赔偿,还应该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发表于 2007-1-7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以为找几个人大代表就提劲嗦????????????

我就看你把法院搬得翻不?你简直不知天高地厚咯,小心弄你哦

 楼主| 发表于 2007-1-10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我来说一说在2007-1-1 10:48:00的发言:

 拿国家的钱,却不给国家分忧.这样的法院拿来何用?

应大力整顿这种违法乱纪的法院

发表于 2007-1-12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邪不压正,正义必胜!

[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7-1-13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八荣八耻在2007-1-13 22:20:00的发言:

来源: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和谐,成为肖扬院长整个考察过程中的一个关键词,人民法院既是和谐社会的建设力量,又是和谐社会的保障力量。考察讲话中,肖扬院长把和谐的理念贯穿于法院的各项工作中。

  肖扬语重心长地说:“我当院长,最让我牵肠挂肚、提心吊胆、寝食不安的有两件事,一是不要办错案杀错人,二就是队伍不要出问题。”

  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新年伊始,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山东济南召开。利用开会间隙,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于1月6日和8日,分别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法官学院和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考察。

  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高丽,山东省委副书记、济南市委书记姜大明,山东省委副书记高新亭,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尹忠显等分别陪同了考察。

  最冷的一天 最温暖的一天

  1月6日,大风降温,是山东入冬以来最冷的一天。

  泰安中院院长朱晓峰感动地说:“今天是泰安入冬以来最冷的一天,也是我们泰安中院全体法官最温暖的一天。”

  上午9时10分,肖扬来到泰安中院,面对热烈欢迎的法官们,肖扬不时地挥手致意,中院大楼外电子屏幕上显示出的“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八个大字鲜艳夺目。

  立案大厅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一个窗口。肖扬首先来到立案大厅。在一台电子触摸屏前,肖扬停住了脚步,并在触摸屏前操作了起来,看到使用很方便,肖扬满意地点点头。在大厅收费、审查等窗口,肖扬一一同工作人员握手问候,并认真询问诉讼费的收取情况。

  肖扬还仔细地询问立案大厅有没有诉讼引导员,他说,有了引导员可以告诉群众怎么打官司,程序怎样,有什么风险,这样能方便群众诉讼。

  紧挨着立案大厅的是院长接待室,朱晓峰介绍说,每周二上午固定时间院领导在这里接待群众。朱晓峰指着接待桌对肖扬说,这里的接待桌比一般的办公桌要矮半尺左右,这是为了方便群众与院领导之间的交流。

  肖扬问:“找院长反映的问题主要有哪些?”朱晓峰回答:“主要是民事方面的案件,有的是对判决理由不明白,有的是对判决结果不服。经过院领导解释,绝大多数当事人都能息诉罢访。”听到这里,肖扬高兴地说:“这样很好,以案说法,判后答疑,能有效化解矛盾,真正得到案结事了。”

  泰安市委书记耿文清介绍了市委把法院工作摆上重要地位,支持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法院在审判管理、执行工作、班子建设、“两庭”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成绩的情况,肖扬听后非常高兴。对泰安法院秉持的“执法责任重于泰山”理念,肖扬深表赞赏。他说,各级干部都把自己的工作当作是一种责任,以这一标准严格要求,工作就一定能取得显著成绩。

  心系法院建设 提出“三抓三不忘”

  1月8日,在山东法官学院,肖扬听取了山东高院关于新建审判综合楼准备情况的汇报,肖扬认真查看设计图纸,仔细进行比较,询问审判区、办公区的设置情况。肖扬指出,法院审判综合楼既不同于一般的酒店、写字楼,也不同于一般的行政办公楼。法院大楼要有法院的特色,要体现庄重、大方的特点,要符合审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要设立公诉人、律师、当事人的专用通道。

  随后,肖扬来到济南中院。在立案大厅,肖扬十分关心群众来打官司是否方便。大厅里的电子显示屏显示着案件开庭信息,肖扬在显示屏前认真查看。看到大厅里摆放有诉讼指南小册子,有法律图书资料供当事人查阅,肖扬很欣慰。他问济南中院院长李静:“当事人在这里复印材料方便吗?”李静回答:“这里专门设有复印机,很方便。”

  肖扬兴致勃勃地考察了济南中院的院史馆、审判法庭、图书馆、接访室等。院史馆里的展览图文并茂,有很多实物,既有历史档案卷宗,也有第一代法官服。李静介绍说,这里专门有一个法院全体工作人员的介绍栏,姓名、照片、部门等资料一应俱全,李静说:“法院每个人都可以在这里找到自己的位置,有一种归属感。”肖扬连连点头说:“这样很好。”

  在与济南中院法官座谈时,肖扬提出了“三抓三不忘”,一是抓工作,不忘大局。法院就是为解决矛盾纠纷而设立的,因此,法院要紧紧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努力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这就是大局。要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二是抓审判,不忘公正。审判是法院一切工作的中心,审判必须公正。只有公正,才能赢得群众信任、党委满意,才能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三是抓队伍,不忘廉洁。廉洁至关重要。水平再高,不廉洁,还是毁了队伍。因此,队伍既要水平高,又要保持廉洁。

  和谐理念贯穿各项工作

  和谐,成为肖扬院长整个考察过程中的一个关键词,人民法院既是和谐社会的建设力量,又是和谐社会的保障力量。考察讲话中,肖扬院长把和谐的理念贯穿于法院的各项工作中。

  肖扬提出,这次在山东召开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罗干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民事审判制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加强党对民事审判工作的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六大方面的内容都与法院工作有着密切联系。

  在泰安中院和济南中院,肖扬与广大法官面对面地交流、座谈,共话审判工作与和谐。肖扬重点谈了三个方面:

  一是刑事审判方面,提出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就是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对那些危害国家安全、故意杀人、爆炸、抢劫、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严重刑事犯罪,还是要依法严惩,决不手软,不能强调宽严相济,就放松打击力度。只有依法保持了打击的力度、惩罚的力度,才能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肖扬同时强调,要注重维护保障司法领域的人权,坚持慎杀、少杀,坚持保留死刑,但严格控制死刑,慎重适用死刑,最大限度地保障司法领域的人权,最大限度地缩小社会对立面。

  二是民事审判方面,民事是民生之事,牵涉群众根本利益,民事审判一定要树立平等保护观念,不能因人因地而易,不能以牺牲司法公正求得一时利益,要使各方当事人感到法律是公正的、裁判是公正的,要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关键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无论是判,还是调,都要达到案结事了,肖扬提出在中国调解是有传统的,被外国称为“东方经验”,他强调,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和选择,不能强迫调解或以判压调,也不能片面强调调解的比例。

  三是行政审判方面,通过行政审判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和谐,充分发挥行政诉讼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妥善协调好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

  队伍建设让人寝食不安

  队伍建设问题,一直是肖扬十分关注的问题,无论是在泰安,还是在济南,面对各级法院领导和法官,谈到法院队伍建设时,肖扬院长的表情都异常凝重。他语重心长地说:“我当院长,最让我牵肠挂肚、提心吊胆、寝食不安的有两件事,一是不要办错案杀错人,二就是队伍不要出问题。”

  肖扬说,法官出问题比一个普通公务员出问题影响要大,因为法官是惩罚犯罪的,本身出问题,怎么使别人信服!

  2001年以来,山东法院系统违法乱纪、贪赃枉法现象逐年减少,队伍建设取得了突出成就,对此,肖扬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希望山东法院保持这一态势,在队伍建设方面为全国树起一面红旗,而且,红旗不倒。

  考察中,肖扬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对山东省委、人大、政府、政协多年来十分重视、关心、支持法院工作表示真诚的感谢。

  泉城济南,七十二名泉演绎出清新俊逸的空灵交响。但是,尚有更多的泉,默默无闻,汩汩而流。和泉水一样,济南法院中有全国的典型、省市的先进,更有许多普通法官在默默工作。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肖扬院长特地向济南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向全省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提前拜个年,并向大家转达新年的问候。(记者 赵翔)

肖扬院长的“两怕”,实质上是一种高度敬业精神,是法律执行者的职责和良知的体现。现实生活中,一些法官无法无天,贪赃枉法,草菅人命,放纵罪犯,甚至同流合污,严重损害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这些害群之马必须绳之以法。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切实实施错案追究制,不给比如成都法院的枉法裁判者可乘之机。

下一页 »
123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