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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水•大厅] 我,祸少摸,是人不是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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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0 13:39 | |阅读模式
        我,祸少摸,是人,不是鬼。是人就要说人话做人事,不说鬼话做鬼事。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盐亭人,是盐亭人就应该为盐亭乡亲做事情,虽然我只是一个教书的匠人,但我尽心尽力把娃娃些教好。是人,就还是要讲个人性,赵某所写那段文字,我个人虽觉不太妥,但要面对玉龙赵姓老乡落井下石的事情,我祸少摸是绝对做不出来的。对于那种为了显示自己能耐,冷不防就窜出来围着坛友老乡一番扑腾撕咬,冷嘲热讽气不死人不罢休的表演,我更是抱着一种厌恶的态度。至于我的什么面子,从来只对真正的朋友才讲面子,而对其他物种则免谈。
        对于版务操作,如果有人认为有问题,大可以提交给超版自有公断,“喜迎l8摸,和谐一下”借此调侃沉贴,让饱受非议压力的赵某减压一下,于乡情于人性于道义,自认未有出格之处,当然,那些借盐坛老乡的烦恼愤怒来产生快感的变态者,肯定是会感到极不舒服的。
        我还是我。我也讽刺过版主,那是当年米毛子惹出的盐坛与洪雅论坛之战中的洪雅版主,是非公道,论坛老人自知,我不是那种见版主就乱骂的人;我更骂过官,骂的是恶官贪官,但对于为百姓做了实事的官,我也不会毫无道理的去一锅熬;我也曾骂过嫘妈旅游,骂的是当年劳命伤财无益于百姓的捞钱工程,但现在金鸡实实在在的搞搬迁开发,至少目前看不是坏事,我又不是那种不懂道理的人,连天带地一块儿疯骂。正就是正,邪就是邪!再申明一次,我还不至于昏到了头,为了某些人泄私愤在论坛去当枪使,去不管一切地肆意滥骂。该肯定的还是要肯定,绝不附和!该否定的还是要否定,绝不拉稀摆带!
        什么“一起骂架的兄弟”,不好意思,当年洪雅骂架是在2009年末,某鬼是2010年才注册入坛的,实在是高攀不起,我还没有像鬼那样幽灵般的功能,可以先发贴骂架再注册入坛。忘记了告诉某某一声,版主是没人具体的人数限制的,某类,你可以直接用大号光明正大的申请的,而用不着处心积虑的一边打倒某某某某,另一边上小号呼吁某某上位的。凌驾于别人之上,品头论足,还要给坛友版主划个分数出来,我是没有那个水平与能耐的,毕竟我只是个凡人,只是个临时版主。但是,鬼,终究也只是只鬼,也只有躲在黑夜里狂狞嚎叫的份,毕竟不能像人一样大白天出来做人事,更不可能做有益于盐亭人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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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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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0 13:41 |
不要对号入坐呀;P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0 13:42 |
馍馍舍不得写,我来一个:(

发表于 2012-10-20 16:02 |
至于我的什么面子,从来只对真正的朋友才讲面子,而对其他物种则免谈。
除了真正朋友,其他在你眼里都是什么物种呢:o:o:o

发表于 2012-10-20 16:42 |
人家发贴,观者说句舔沟子。这就是落井下石?帽子大了哈。老朋友说,心态,心态。个人认为还是有点道理的。

发表于 2012-10-20 18: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发表于 2012-10-20 18:14 |
缓冲中.................

发表于 2012-10-20 18:19 |
祸 少 摸  :$

发表于 2012-10-20 20:24 |
还过不去吗:o:o

发表于 2012-10-20 21:07 |
鬼,终究也只是只鬼,也只有躲在黑夜里狂狞嚎叫的份,毕竟不能像人一样大白天出来做人事,更不可能做有益于盐亭人民的事。



1、烧馍的唾沫文章,如果不说粗话脏语。立马就少了九点九分气势。那些学生怎么办啊。
2、开始假装反对污染企业,骗取坛友信任。自荐当上版主之后,又说“不怎么反对建丰,新环通”。上进好青年啊。
3、自认为这是“做了有益于盐亭人民的事”。认为反污坛友是盐亭“适度污染发展论的”绊脚石,是有害盐亭人民的。其实,这事,现在下结论还过早。

发表于 2012-10-20 21:48 |
忘记了告诉某某一声,版主是没人具体的人数限制的,某类,你可以直接用大号光明正大的申请的,而用不着处心积虑的一边打倒某某某某,另一边上小号呼吁某某上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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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版主有人数限制。而且版主还不能用马甲。看来你对怎么当版主确实一知半解。回头我辛苦一下,贴给你看看。

2、呵呵,眼光也被火熏过了。我只能说:那个推荐“我是我上帝”与“蓝光闪烁”出来当版主的楼主,不是我ID。没你想象中那么“处心积虑 ”

3、认为我想当版主?跟你抢岗位。呵呵,我再想当。也没到要只能自已推荐自己的地步啊。

4、发个“坦白”贴,想告诉全坛,你不是好惹滴。惹毛了你可以去用石头砸别个的门:lol。这么小儿科也拿来显摆。建议你直接咂仇家吧。

发表于 2012-10-20 21:58 |
好耍吗?

发表于 2012-10-20 22:01 |
麻辣社区版主管理条例(新)

五、处理版块内纠纷的一般原则和办法

版内发生纠纷,版主应主动负起协调的责任。公正、有理有节地平息争议或纠纷,维持版块秩序。版主不得带有个人好恶色彩的争论或矛盾进行评判。如果争论所涉问题具有一定政治敏感、或涉及四川新闻网利益,或难以解决,则须第一时间向社区管理员等站方负责人汇报。
1、网友间发生纠纷,版主必须保持中立,不能带有感情因素对任何一方做出偏袒、维护行为;如版主无法处理,须及时通知社区管理员,并报告情况;
2、版主之间,版主和超级版主之间发生意见分歧、纠纷、质疑时,本着“内部纠纷内部处理”的原则,在相互通过站内短信等方式沟通不成的情况下,可通过站内短信、电话等途径向社区管理员报告;严禁发帖直接攻击。
3、若管理员未及时处理,可在“版主专区”提交意见建议及投诉申请,但不得因此出现过激和无端猜疑性文字,不得出现谩骂、攻击等不当行为;不得以版主身份或马甲在外随意评论投诉或被投诉的一方,而导致事态扩大;
4、严禁以版主身份或马甲在社区上质疑、争论乃至相互攻击,严禁互相警告、禁IP或ID,破坏所管理版块及社区管理队伍的团结;
5、管理员在受理投诉期间,版主应冷静对待,若就处理结果有相左意见和建议,可以站内短信等方式和社区管理员沟通,也可在版主专区提出个人建议;如果沟通无效,可打投诉电话028-85173871请社区管理员的上级领导进行协调解决;
6、版主与网友或其他版主的个人恩怨或与麻辣社区无关的事件,请到麻辣社区站外私下解决,社区超版和管理员将不对此进行沟通协调;
7、版主不得为了澄清事实而以任何理由公开网友个人资料,包括IP地址、注册邮箱等。


  

发表于 2012-10-20 22:04 |
第三章   麻辣社区版主设置


辣社区的每个版块,均设置版主1-4名,重点版块1-6名。为保证版主工作的有效进行,原则上版主只能就任一个版块


有人数限制。呵呵。你认为我想当版主,怪你占我了艳羡的位置吗?:loveliness:
ytr

发表于 2012-10-20 22:34 |
你是学法律的?
记得曾经跟你争执过。
你的法律学得不咋的(个人认为,无贬低你的意思)。

发表于 2012-10-20 22:56 |
空降的,自见的,都不是我们要的版主,吃熊掌的鱼和火烧馍不下课,天理难容!至少必须得下一个。

发表于 2012-10-20 23:05 |
ytr 发表于 2012-10-20 22: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是学法律的?
记得曾经跟你争执过。
你的法律学得不咋的(个人认为,无贬低你的意思)。

关键是。你们争论的是不是法学知识。:lol

发表于 2012-10-20 23:12 |
吃饱了撑的?都到北岸喝一台,就规矩了。

发表于 2012-10-20 23:12 |
鬼,终究也只是只鬼,也只有躲在黑夜里狂狞嚎叫的份,

              人鬼论之我的观点。

1、听说人鬼是互相转世的。就算我是鬼。干的是人事。就算你是人,干的是鬼事。坏人不如好鬼。
2、一个人是否阳光。不是看他是否敢于在网上公开姓名与真实身份,而是看他的所作所为所行所言。(不然网名就变得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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