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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黑律师李庄以“法制”名义祸乱中国! 作者:时代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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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报载,11月15日,李庄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告,要求追究重庆公安局“李庄、龚刚模案专案组”警员涉嫌的徇私枉法罪。李庄称,重庆法院为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对其宣判有罪。当年因检举李庄而“立功”免死的“黑老大”龚刚模承认,“所谓李庄做伪证,都是专案组逼我举报……按照他们编好的文字稿背下来,陷害李庄的。”

其实,大家都明白,由于力主打黑的薄熙来、王立军已身陷囹圄,因此,纵使民意如潮,某些人也可能以“司法独立”为借口罔顾民意,这意味着李庄很可能胜诉,以前的打黑英雄会像王立军那样被捕坐牢、身败名裂,李庄此举也算是为龚刚模等“黑老大”及其背后高官出了口恶气!

中国律师为啥总为坏人说话?因为无论薄熙来、王立军结局如何,重庆打黑的正面意义不容否定,尤其是龚刚模团伙,拥有15支枪,子弹500余发,手榴弹1枚;通过发放高利贷非法集聚巨额财富;其成员大多劣迹斑斑,涉嫌4条命案,社会危害性极强。摧毁这样的团伙,能有效震慑黑恶势力,净化社会风气。没想到,李庄等人偏要以“程序正义”等借口为龚刚模辩护,难道只有为“黑老大”说话,才算是伸张正义?

“彭宇案”让老人跌倒无人敢扶,“吴英案”让非法集资成为常态,一个案件败坏一次风气,毁掉一批人心!如此黑白颠倒,岂不要天下大乱?看来,许多开口“法制”、闭口“正义”的律师,早已沦为社会公害!以前听说许多律师是美国线人,觉得荒唐至极,很不以为然,可现在我信了!( 201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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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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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2-11-19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颠倒黑白。

发表于 2012-11-19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听别人说,谁知道是真是假。过好自己的生活就好了。
发表于 2012-11-22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得对
都是道听途说而已,是非曲直,我等P民谁人能知?
只不过有一点,即使是黑社会,即使是罪大恶极,即使是无恶不作,在面对法律时也是平等的,也有辩护的权利,也有请别人为之辩护的权利
事实上,往往是打着自以为的道德旗帜,破坏法治的人对社会的祸害最深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2-11-22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薄西来在重庆的法西斯统治
薄熙来的真实面目.jpg

柳传志 薄西来令人发指.jpg

发表于 2012-11-22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就是打着正义旗号要搞非法复辟?

发表于 2012-11-22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功过自有后人评!就像当年的刘少奇,彭德怀等等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2-11-24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无公权,是用大脑分析和辩论来影响判决的。
    如果证据不足的案子,或是陷害的冤案,那律师的作用非常大。法律设计的就是如此。让律师来制衡公权。
    如果证据确凿,律师的辩护和放屁差不多效果。对判决无影响。
    无公权的律师再黑也黑不到哪里去。因为他无公权。
    如果律师真黑了,那一定同时会有比他还黑10倍的另一方。
    所以,这个时候,还轮不到律师上台面。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2-11-24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庄案如果重庆方面败诉,那么,公安、检察院的有关办案人员将会因伪证罪被判刑,法院乱判造成冤案也将承担枉法裁判的责任。而重庆当初办案的司法人员不会那么轻易就让自己被追究法律责任,他们会想尽各种法办逃避法律责任。这就是为什么重庆方面目前一直拖延或者变相阻挠平反冤案,导致众多冤案平反缓慢的原因所在,很多当初参与制造冤案的人还在司法岗位上,有的甚至被提拔了。虽然他们知道当初自己胡作非为是违法乱纪,是丧尽天良,但他们会束手就擒吗,会主动认错吗?很难。
     但李庄如果不能胜诉本案,那么他就不能实现平反,可重庆黑打是大家都知道的事。那么多冤案,特别是具有代表性的李庄案不平反又难平民愤。所以,最终重庆当初办案的司法人员无疑将会承担法律责任。
      故意制造众多冤案来为薄西来荒唐的唱红打黑人为添“政绩”终于破产,但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重庆方面的司法人员又不得不通过制造更多的造假来掩盖当初的错误,而造假越多,掩盖起来就越困难,最终承担的法律责任无疑就越重,这就是胡作非为,违法乱纪者的最终下场。
     早知如今,何必当初。看来不管是司法人员也好,平民百姓也好,特别是司法人员,一定要坚守法律底线,不助纣为虐,不为权贵谋私,要一直养成奉公守法的习惯,做到秉公办案,任何时候都不做违法的事,不做违背良心和道德的事。因为权贵往往是暂时的,他们胡作非为后,常常屁股一拍就走人,而具体参与干坏事者最后却要自己来承担作恶的后果。
      常言道:生平未做亏心事,不怕夜半鬼敲门。有些人,既要丧尽天良,不停地干坏事,又想不被追究法律责任,怎么可能呢?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2-11-25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薄王领导下的重庆黑打,司法人员不仅对当事人刑讯逼供,而且还故意参与制造伪证,栽脏陷害当事人,为了避免司法人员刑讯逼供的违法行为被揭露,他们又接着栽脏陷害依法前来进行法律代理的律师,并把当事人能够出庭作证的所有家庭成员没有任何理由全部关押和恐吓,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他们写保证书,或者作伪证。
      重庆司法人员一环接一环的作恶没有任何制约,是薄王对手下司法人员的集体放纵犯罪,是中国继文革之后一个广大区域内大规模破坏法治和人为放纵道德败坏的的又一次民族灾难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6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你好 发表于 2012-11-25 21: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薄王领导下的重庆黑打,司法人员不仅对当事人刑讯逼供,而且还故意参与制造伪证,栽脏陷害当事人,为 ...

记得八年以前,沈阳黑社会头子刘涌被判死刑,也是一群著名法学家如陈光中、陈兴良等人出来,打着程序正义的旗帜,为刘涌辩护。八年以后,又是江平、张思之、贺卫方等著名法学家出来,打着程序正义的旗帜,为李庄辩护,为重庆的黑社会辩护。法学界如此傍大款、傍大佬,唯一可能的结果只能是,这些迷信程序正义的法学家,连同程序正义原则本身,将被日益强大的民意扫进历史垃圾堆。

发表于 2012-11-29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薄王领导下的重庆“打黑”,实为践踏民主与法治的黑打,是对公民权力的践踏。那些怀恋文革、为文革歌功颂德的人,多半是造反派的残渣余孽或孝子贤孙,但说不定那一天还是会被薄王送到“基地”去享受一下“黑打”的滋味,那就活该了,李庄可不会来依法“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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