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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种植专业户的紧急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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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敦促收取江源镇玉成花木种植场土地租金函 (崇玉函第002号 )

崇州市江源镇红土村二组居民委员会:   

   江源镇玉成花木种植场因业务需要和崇州市江源镇政府之邀,于2007年10月26日和江源镇红土村合作,依法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签订协议,合法取得了红土村2组集体所有的30余亩耕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经营时间为20年——即从2007年10月26号到2027年10月26号,土地面积26.47亩,每亩800斤大米,以当年中等大米的一般行情折算,土地性质为耕地,我们作为土地受让方,也依法履行了义务,准时足额的给出让方支付约定的租金。

     2007年签约后,我们便依约在该耕地上种植了大量的珍贵树木及各种名贵花草,并已经形成规模化经营,在政府的支持和鼓励下,利用现有园林,发展生态养殖,喂养了大量的鸡鸭鱼兔,发展农家美农家乐,玉成苑休闲庄开张营业,主要经营餐饮,娱乐,棋牌,会议等,深受当地领导和村民欢迎,丰富了当地的文化生活,同时也获得了不少的经营效益,促进了当地的观光农业发展,并依法办理了相关的花木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卫生许可证。

    2009年4月,因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入住崇州,一纸《崇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打破了玉成花木种植场的正常经营活动!。刚萌芽的产业,只能让其基本处于停业状态,苗木栽也不敢栽,卖也不敢卖,《玉成苑餐饮》生意完全停业,造成直接和间接的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地影响了我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012年4月21号-5月15号,玉成花木种植场因安装羊马新城污水主管网工程被该项目施工单位四川鸿福建设有限公司故意毁坏,并抢走部分名贵苗木。申请人已经报警。
   “玉成园艺”自成立以来,一直合法经营,奉公守法,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按时足额交付土地流转费,更不敢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使其荒芜。虽惨淡至今无从经营,但目前仍处租赁合同有效期内,2010年10月26日,申请人曾经以现金的方式上缴地租,无人负责收取。2011年10月15日,申请人曾经以邮政信函的形式分别给崇州市江源镇政府雷文全,崇州市江源镇红土村村委会胡志强,江源镇红土村二组队长孙红旗寄去书面材料,要求按约收取地租,该三人收到申请人的信件均没有任何答复;2012年10月26日,申请人再次以现金的方式交到红土村村委会胡志强书记,胡书记拒绝收取,并称该块土地已于2009年卖给另外四川水利职业学校,红土村二组已经解散,故该块土地不属于集体所有制。

    现来函反映如下问题,希望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
    1、到目前为止,该块土地到底是集体所有制还是国有?谁履行承受原与我们签约的甲方权利义务?现租金该支付给谁,由谁来负责收取?
    2、我们按约应该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享受我们正常的生产经营权,经营管理权,产品处理权和收益权。现状却处未知前景而无法正常,继续“拖”下去,如何得了?希望地方政府给出明确指示。
    3、重要声明:因原合同乙方于2010年 5 月20日已经合法注册了《江源镇玉成花木园艺场》。其经营者为陈敏。今后,凡与该组织机构有关的一切亊宜,在无该单位法人陈敏亲自签字授权的前提下,任何人均无权代表原合同乙方行使其权力,否则均视无效行为。特予书面告之,以示慎重!

  
              此呈

             崇州市江源镇红土村二组居民委员会

                                   




                                             崇州市江源镇玉成花木种植场:陈敏
                                  2012年10月26日





备注:已通过多种方式递交上级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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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此贴,深有感触,你怎么把自己说的还还有理似的。纵观事情真相,你陈敏是红土村本地人吗?你凭什么在红土村2组的地盘上撒野,颠倒黑白,你这样做的目的又何在?因为你的存在,你一个外地人的不搬迁,你牵连到了多少人?看你门前泥泞的小路,你再回头看看2组的其他受害的30多户村民,他们失落、沧桑的面孔,你良心何在?造成这一切的全是你,2009年因为水校和奥普集团的入住,整个红土村2组效应政府的号召,大搬迁,都住进了改建房。可就是只剩下一个林子的30多户,因为你的不搬离,他们眼睁睁着看着别人搬走,住新房。4年后的现在,泥泞的路,还有那么烂,已经放不下脚,坑坑洼洼,早不见了孩子们放学后的嬉笑,剩下的只有村民的怨气和一脸的惆怅。你有温暖的家,你感受不到村民们的心情。而那个园林只是你投资赚钱的工具,你就不能去其他地方投资赚钱吗?   
     哦,你心机太重啦,早闻在05、06年,奥普集团将准备入住羊马,建立羊马新城,这必然也将涉及到红土村这一块风水宝地,这么大的一项工程,没有10、20年是完不成的。所以你就在别人没有发现商机的情况下,就以租赁的形式,以一个外地人的身份入住红土村2组,名义上你搞园林,搞餐饮,其实你是想在搬迁的事情得到奥普大额的赔偿。你说,你良心何在?这样的钱,你也敢赚吗?
     你口口声声说,签20年的合同?现在又园林惨淡经营?可你明明知道水校也入住了,红土村2组村民搬迁已成了事实?那你为什么不主动提成解除合同呢?在2009年—到2012年,这四年期间,你怎么不主动搬走呢?一个荒芜的、受村民唾骂的园林,你为什么还要苦苦地在哪里守呢?说明白了,你就是为了钱?  
     敢问,你想要多少的赔偿?09—2012年,你苦苦守的四年,你失去了多少?失去了村民对你的尊敬,你得到的是村民对你的唾骂。
     10月26日,你还敢去交租金,你这不是火上添油吗?因为你的不搬迁,造成了村民多大的损失,精神上有多大的损伤。这些能用钱来衡量吗?村民的忍耐是有限的,当他们站出来维权时,就被你说成了恶意损坏。
     你良心,好点吧!早点搬走吧,红土村2组剩余的村民,全都看着你呢!
(我素质高,我不想骂人,我只是讲出实话,对得起良心的话)     

 楼主| 发表于 2012-12-5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紧     急     通     报

公安部

四川省公安厅

成都市公安局

崇州市公安局

江源镇派出所

我是崇州市玉成苗木种植场负责人陈敏。2012年12月5日,接群众提供的信息,2012年12月6日将有一批歹徒将到玉成苗木种植场实施故意毁坏犯罪,我单位将依法组织广大的人民群众对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实施正当防卫,并尽最大可能将不法侵害人员扭送公安机关。

鉴于此前多次有不法人员对玉成苗木种植场实施故意毁坏,江源镇派出所警察出警不力,保护公民和单位财产不力,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况,故先行通报各部门。

我单位也将通报相关媒体,对即将发生的流血冲突进行全面追踪报道,对警察是否积极履行职责进行深度调查,也将及时通报网络围观,让全社会关注四川省成都市崇州江源镇的治安环境。

我不是唐福珍,面对不法侵害,不会自焚;我不是钱明奇,面对不法侵害,不会坐以待毙。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陈敏,要坚决的应用法律武器,对一切敢于侵犯我的合法权益的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无限度的正当防卫。

对于因警察怠于履行法定职责,造成的一切严重后果和流血冲突,已经不利的社会影响,都将由渎职的警察和部门承担。

特此通报。

紧急通报人:陈敏

2012年12月5日

 楼主| 发表于 2012-12-5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紧     急     通     报

公安部

四川省公安厅

成都市公安局

崇州市公安局

江源镇派出所

我是崇州市玉成苗木种植场负责人陈敏。2012年12月5日,接群众提供的信息,2012年12月6日将有一批歹徒将到玉成苗木种植场实施故意毁坏犯罪,我单位将依法组织广大的人民群众对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实施正当防卫,并尽最大可能将不法侵害人员扭送公安机关。

鉴于此前多次有不法人员对玉成苗木种植场实施故意毁坏,江源镇派出所警察出警不力,保护公民和单位财产不力,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况,故先行通报各部门。

我单位也将通报相关媒体,对即将发生的流血冲突进行全面追踪报道,对警察是否积极履行职责进行深度调查,也将及时通报网络围观,让全社会关注四川省成都市崇州江源镇的治安环境。

我不是唐福珍,面对不法侵害,不会自焚;我不是钱明奇,面对不法侵害,不会坐以待毙。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陈敏,要坚决的应用法律武器,对一切敢于侵犯我的合法权益的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无限度的正当防卫。

对于因警察怠于履行法定职责,造成的一切严重后果和流血冲突,已经不利的社会影响,都将由渎职的警察和部门承担。

特此通报。

紧急通报人:陈敏

2012年12月5日

 楼主| 发表于 2012-12-9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201你为啥选择沉默?此时此刻如此行为应该不是你的性格

发表于 2013-1-6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情况?

 楼主| 发表于 2013-1-6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不应该屏蔽201班的言论。

发表于 2013-1-9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9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是衷心的希望201班的这个当事人能够常来看看网络的民意和未来解决公民冲突的国内政策大趋势。
千万不要一而再的错失文明之路的最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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