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乐至风光,不免想起乐至社会的总总不是,怎么说呢?怎个乐至(陈毅元帅故乡)社会风气是好的,但也一群…害人之马。现就说二个例子:一个是乐至县原工商局副局长(胡)之子于2006年酒后驾驶北斗星在县城东门撞死一人逃逸,后找人顶替赔点钱在交警大队(曾大队)干预下不了了之。2007年3月23日中午乐至交警大队这个副大队长(曾大队)在县城东郊酒后驾驶警车撞死乐至中学一准备高考学生.(2006年高考上线因专业不对口未走,2007年想考个好的学校<成绩较好>)现又不知又怎么不知了了之?住:此人在90年代中后期至今利用在交警大队这个职务(权)之便广揽建筑装饰装修业务,后又和教育建司合伙收购乐至东郊原翻胎厂厂房之后建民房谋利(爱人糸国土局工作人员)。此哥(曾林)在90年代后期在乐至回澜区管辖内(乌梢坎)无证驾驶无行驶证货车撞死一人、撞重伤一人、轻伤一人。也在此人干预下法院轻判不了了之。现又看乐至县怎样来处理这个吃国家、穿国家、驾驶国家警车、利用职务之便搞个体经营的腐败分子? 住:此人在90年代中后期至今利用在交警大队这个职务(权)之便广揽建筑装饰装修业务,后又和教育建司合伙收购乐至东郊原翻胎厂厂房之后建民房谋利(爱人糸国土局工作人员)。此哥(曾林)在90年代后期在乐至回澜区管辖内(乌梢坎)无证驾驶无行驶证货车撞死一人、撞重伤一人、轻伤一人。也在此人干预下法院轻判不了了之。现又看乐至县怎样来处理这个吃国家、穿国家、驾驶国家警车、利用职务之便搞个体经营的腐败分子? 现又看乐至县怎样来处理这个吃国家、穿国家、驾驶国家警车、利用职务之便搞个体经营的腐败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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