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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新闻] 通江龙凤恶霸势力当道,无辜百姓惨烈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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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9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11月7日,通江县龙凤场乡两路口村四社村民黄晓琼与本社村民陈朝菊因发生口角,在此过程中陈朝菊打电话请社会上闲杂人员将黄晓琼婆家父亲(刘可腾)和母亲(郭茂兰)打伤。事发之后黄晓琼父亲被陈朝菊邀请来的当地一伙社会恶霸挟持到龙凤街上,采取恐吓,威胁,挟持等手段,强行要求黄晓琼父亲拿出10000元钱方可私了,黄晓琼父亲要求去龙凤乡政府安办通过正常法律程序进行调解处理,但因陈朝菊一方人多势众,根本不听龙凤乡政府安办工作人员的劝告和安排,再次将黄晓琼父亲挟持到两路口村村主任(鲜学春)处进行私了,因该村主任法律知识欠缺,也未得到乡政府的委托,根本无权处理此事,到了两路口村村主任(鲜学春)处,对方依旧强行要求必须拿10000元钱进行私了,黄晓琼父亲坚持绝不同意这样处理,经过2个小时的僵持,陈朝菊一方恶霸势力多次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最后要求黄晓琼父亲拿8000元钱进行私了,否则,将采取非常手段对进行报复。黄晓琼父亲当时孤单一人,害怕自己身体再次受到摧残,家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无奈之际,黄晓琼父亲便四处向朋友借钱,将8000元钱交给陈朝菊一伙恶势力。自己没精打采的回到了家。陈朝菊拿着黄晓琼父亲给的 8000元钱,自己留下3000元,其他钱全部分给她邀请的社会上闲杂人员作为车马和辛苦费。11月9日黄晓琼将此事上报到龙凤乡安办,乡安办并将此事上报到至诚镇派出所,至诚派出所曾先后来对此事调查过,事隔近2个月至今无果。  
   公理何在?   
   通江龙凤乡,历来被世人称为“小香港”,社会治安十分混乱,社会恶霸十分猖狂!!
   民意何在?  
   龙凤社会治安一日不治理,老百姓将永于安宁日
   陈朝菊一伙社会恶霸依着人多势众,不听乡安办工作人员的劝告和安排,猖狂之极,这种社霸必须制裁,严惩不怠。
   希望,通江公安机关,特别是在本次事件调查取证中应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全面,定性准确,严惩黑恶势力,及早结案,还无辜老百姓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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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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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30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黑恶势力,还无辜老百姓公道。

发表于 2012-12-30 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若属实,该好好整治一下了,希望公安机关能给个回复

发表于 2012-12-30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3_42:}

发表于 2012-12-31 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12-31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12-3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公安局至诚派出所
                                           关于刘可腾被敲诈勒索一案的回复
     2012年11月13日9时许,通江县公安局至诚派出所接龙凤场乡人民政府安全维稳办陈君钊同志来电反映:“通江县龙凤场乡两路口村四社居民刘可腾、黄晓琼两人向他反映,刘可腾被任德强、赵国银、刘显顺等人敲诈了8000元钱,请派出所派人来调查处理。”接警后,通江县公安局于11月13日对该案立案侦查。

经侦查查明:

     刘可腾与赵国银等人的协商是在龙凤场乡两路口村村民委员会主任鲜学春的主持下进行,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且调解协议加盖了龙凤场乡两路口村村民委员会公章。现无证据证实在调解过程中赵国银等人对刘可腾有敲诈勒索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通江县公安局已于2012年12月27日作出了撤销刘可腾被敲诈勒索一案的决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发表于 2012-12-31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诬告、诽谤也是要负责人的,既然村主任主持下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的,那还有啥可告的,搞不好还要因诬告、诽谤而承担法律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3-1-9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只怪兽 发表于 2012-12-31 22: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诬告、诽谤也是要负责人的,既然村主任主持下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的,那还有啥可告的,搞 ...

1、至诚派出所的调查取证是否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全面?片面的调查取证是否能定性准确?
2、村委会主任是否有权处理该案件?是否受了乡政府,乡安办委托处理此事情?况且该村主任法律知识本身就欠缺,这样的处理值得商榷?
3、政府安办都不能处理下来的事情,一个村主任能处理里下来,这说明啥?
4、敲诈勒索为何不构成?事件本身很清楚,经过不需要阐述,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5、赵国银何方神圣,当地老百姓很清楚,通江公安机关更清楚?
6、奉劝,中国是法制社会,党的十八大精神人人皆知。奉劝个别人,不要忘记自己的本质工作。伸手莫拿......
7、受害人一方面应该将此事情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如实公布,让社会来做评判。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来解决。毕竟,通江县政府领导是值得信赖的。
    作为一个旁观者来说,此事件的确不公,据知情人透露,证人证词的确不全面,很多事件本身桥查结果与实际不相符合,应为很多证人不愿意出面作证,害怕自己和家人受到伤害,因为赵国银等人在地方实在可怕,这只有看公安机关如何行事了。其实这个事件可大可小,如果当作一件事情来做,那就大了。现此事件也引起社会和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谁对谁非,大家都在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3-1-9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明白一个道理:村委会主任是个啥?是否有权利处理?难道村委会主任权利还大过乡党委,政府。

发表于 2013-1-9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3-1-9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撤销刘可腾被敲诈勒索一案的决定。只能说明:至诚派出所的调查取证没有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全面?由于片面的调查取证导致县公安局法制科在定性方面出现偏差和不准确。

 楼主| 发表于 2013-1-9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县公安局本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真确的原则,应该成立以至诚派出所所长。龙凤乡党委书记,乡长监督,公安局指派专人重新对该案立案侦查。最好有新闻媒体在场,这样,社会才能严惩黑恶势力,还无辜老百姓公道。维护龙凤“小香港”社会秩序奠定坚实基础。
   为维护家乡和谐社会秩序,共建美好家园。关键时刻,我们可以整合各方有效资源,深挖当地恶霸罪名,收集相关证据,为公安机关做好维护当地社会治安出一份力。严惩一帮恶势力。

发表于 2013-1-10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派出所那几个人就卵的,尽是和稀泥,一个普通人,他帮你才怪。:@

发表于 2013-1-10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村主任也可能有敲诈谦疑。:Q

发表于 2013-1-10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可能是帮凶,或者是被逼无奈。

发表于 2013-1-10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至诚有些人无法无天,就是这样放纵出来的。强势的人想打人就打人,想欺负谁就欺负谁,这样的现象在至诚有点普遍,很不正常。

发表于 2013-1-10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典型的敲诈勒索啊,怎么不报案呢?

发表于 2013-1-10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1-10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问一点: 1 , 一方为什么给另一方钱,数目不大也不小。有没有说明是赠予还是借,如果没有说明,吃多了才给另一方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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