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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7611|评论: 17

石油下岗买断的职工你们现在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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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9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好想念你们! 我现在生活的不是很如意,你们有什么工作介绍我去做,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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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9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实行误导宣传,做出错误的决定,违规操作,将几十万石油职工推向社会
(一)在国家未批准改制的情况下,违规实行“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不负责任地将几十万石油职工推向社会。“国务院于2004年3月30日正式批准中石油、中石化集团改制。”当年11月30日,国资委新闻发布会公布:《实施意见》规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公布。实施改制前,原企业应当与投资者就职工安置费用、劳动关系接续等问题明确相关责任,并制订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企业方可实施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必须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公布。改制后要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并按时为职工足额交纳各种社会保险费。可是中石油集团总公司的主要领导当时披着‘改革’的外衣,打着企业“重组改制、减员增效”的旗号,违背“先开渠,后放水”的改革初衷,急功近利,违背改制程序,自1999年7月12日即下发了中油人劳字〔1999〕第337号文件《中国石油天燃气集团公司关于职工与企业自愿解除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2000年在全国石油行业全面实行职工与企业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即社会俗称“买断工龄”,使石油职工成了“非自愿有偿解除劳动合同者”。 并且,各二级单位统一扣押了朱镕基总理关于停止买断工龄的电传。而后,中石油集团公司和四川石油管理局的领导在各种场合一再强调:“2000年石油企业改制,实行有偿解除劳动关系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如中油集团公司办公厅主任施哲彦于2004年12月8日接见川石油、油气田分公司37名上访代表时答复说:“2000年有偿解除劳动合同是党中央决定的,是经劳动部、国务院吴副总理、朱总理批示同意的,下面执行政策有走样、有误导、诱导行为,就应该纠正错误。”但从中油人劳字〔1999〕第337号文可以看出,并未报中央和国家机关备案,未见国家的批准改制文件。显而易见石油企业是在说谎,欺骗石油职工,是在搞违规操作。在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未全面启动和建立的情况下,未开渠就放水,并未按照《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会法》的规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将全国约31万(其中川局3.5万名)名石油职工不负责任的推向社会,将他们为石油企业艰苦奋斗几十年的业绩和福利待遇全部推光,从而留下很多需解决的遗留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07-3-29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石油集团公司:
我们是原川石油、油气田分公司“非自愿有偿解除劳动合同”石油职工,要求解决“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历史遗留问题,现将有关问题报告如下:

 楼主| 发表于 2007-3-29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人支持吗?

发表于 2007-3-29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祝你维权斗争成功!

我原来也是石油工人(东观大学毕业的,在川东钻探干了几多年),只不过我是调回了地方上,现在日子也不怎么好过,还真后悔当时的决定.

发表于 2007-3-30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祝你维权斗争成功!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07-3-31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事情总会妥善解决的!

发表于 2007-3-31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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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3-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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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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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4-2 09:25
一般般,有饭吃.很怀念在川石油的日志,坚决支持你!!1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4-2 19:13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4-2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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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4-2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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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3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东观大学的报过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4-6 07:38

我也是中石油买断的  加我的QQ聊聊好吗?287891275

发表于 2013-3-28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13年前,中石化系统30万名职工与单位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下称“协解”),被一次性买断工龄后推向社会,自己负担社保费用。而一次性补偿金在“8万-11万之间”,这些钱令他们现在“真的活不下去了”。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石化董事长、党组书记傅成玉呼吁国家给予政策支持,解决中石化协解人员的养老问题。

  而据时代周报调查,8万-11万元的补偿金,仅是这些活不下去的人的“上限”,河南原县级石油公司协解人员的补偿金大部分不超过2万元。

  “真的活不下去了”

  “一些人没有工作,住在棚户区,连基本生活都保障不了。”今年全国两会政协小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发言说。他建议解决国有企业的社保欠账。

  13年前,2001年前后,中石化进行减员增效、改制分流,有30万名职工与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按傅成玉的说法,当时实行的是买断工龄:根据工龄、级别,中石化给了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一次性补偿,费用在8万-11万之间。

  《中国青年报》于今年3月10日报道了傅成玉的讲话,“按一个月3000元,(补偿费)3年就可以花完”。这批当年的下岗职工还得自己承担缴纳社保的费用,全国各地,最低的一年要1.3万元,最高的省份可以达到2.6万元。

  傅成玉说,经过人社部、财政部和国资委的许可,中石化现在能够替一部分人解决临时性工作,做清洁工,做门卫。但是按照当地政府的标准,一个月只能拿800-900元钱。有的买完保险只能剩下147元钱。

  调任中石化之前,傅成玉从来没有听说企业还会有“维稳办”,一年里能收到一两封告状信就不错了。但来到中石化后,他却经常遇到下岗老职工上访、堵路甚至堵公司的情况,总公司下面的一个机关单位就被“围了三次”。

  傅成玉组织座谈会,见了一些老职工代表。他发现职工们“真的活不下去了”。

  历史欠账,事出有因。

发表于 2013-3-28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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