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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证被收,询问告知已经遗失,该当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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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3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省简阳市草池镇金鸡村九组,大部分村民家中的林权证在2010年左右被时任村会计郭三英(其父为村长郭天忠)收走,说是换证所用,但是知道现在,村干部已经进行了换届,村民讨要林权证被告知,全部林权证已经遗失了,就一句话打发了村民!另外,在2008年地震补贴中,外出务工的村民均没有领导地震补贴款,前去领取被告知不晓得这回事,推诿搪塞百姓。时任的这一家人自当村官以来,短短几年时间就成了爆发富!请资阳、简阳的领导们着手进行核实,换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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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3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几点质问:
1、林权证何等重要的东西,岂能说丢就丢,会不会去办理了啥见不得人的勾当,比如抵押贷款之类的;
2、村官期间,富了他一家,苦了全村人,这是为啥;
3、该村紧邻简三公路,村上卖了那么多的土地秀芳造屋,卖的钱去了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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