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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看我们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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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8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3日,洪雅县公安局在市公安局的指挥下,与丹棱、东坡、彭山区县公安局通力合作,在10小时内成功破获一起绑架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成功解救出受害儿童邓某。

  案发:七龄童上学遭绑架

  3日9时30分,洪雅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突然接到洪雅电力公司职工邓某电话报警称:其女儿邓某(7岁,小学二年级)早上上学途中被人绑架,犯罪嫌疑人要求准备20万元现金到眉山某地交钱赎人,并称下午2点与其联系。

  洪雅县委、县政府以及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洪雅县公安局局长赵明刚、政委郭益接到报案后,一方面迅速抽调精干警力开展案侦工作,另一方面立即将案情向县委、县政府及市公安局汇报。并抽调刑警大队、洪川派出所等部门20余名警力成立专案组。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马宏闻讯后,迅速指派副局长王志刚、刑警支队长王穰赓即带领刑警支队参与一线督导,指挥案侦工作,并由王志刚任总指挥,王穰具体指挥协调。

  专案民警在深入案发现场走访调查的同时,一边对受害人邓某被绑架过程及其家庭、社会交往情况进行深入摸排,一边调取犯罪嫌疑人绑架邓某有可能经的路段的有关数据信息资料进行筛选。

  排查:黑色捷达车被锁定

  专案组在省道106线狮子坎收费站2000余辆过往车辆中,排查出川Z508XX黑色捷达轿车有作案嫌疑。经查证,该车牌系2007年3月在东坡城区被盗车牌。办案民警开展了更加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最终确定该车为嫌疑车辆。

  很快,专案组又发现该县某单位司机曾建波(男,42岁)有重大作案嫌疑,此人长期参与赌博,欠下高利贷20余万元,且在案发前一天在被人逼债时承诺过5天内还款。

  更为巧合的是,曾建波平时驾驶的正是一辆黑色捷达轿车,由于当天该车“送厂维修”,曾没有被派车出工。而狮子坎收费站的影像资料中,川Z508XX黑色捷达轿车驾驶员的外貌特征与曾建波十分相似。

  叫嚣:赶快准备20万现金

  下午2点,正当警方紧锣密鼓地展开摸排查证工作的同时,邓某接到绑匪从彭山打来的电话,叫其准备下午4点交钱。专案组立即派人赶赴彭山调查走访。3点,绑匪又从东坡区打来电话,要求邓妻准备20万元现金,于下午6点30分在东坡区三苏雕像广场交易,以手拿鲜花为记。专案组当即组织力量在雕像附近周密布控。

  但此后一个多小时过去,绑匪却再也没有与邓联系,一时间像在人间突然蒸发了,空气一度紧张起来,是不是绑匪嗅到了什么危险的气息?

  会不会由此产生更加恶劣的后果,给被绑架的小女孩带来生命危险?专案组当机立断,决定提前行动,对犯罪嫌疑人曾某采取强制措施。

  下午5时40分,留在洪雅开展工作的专案民警在县城一汽车修理厂外发现了曾建波的踪迹,立即对其实施秘捕。

  归案:10小时解救人质

  经突审,曾建波供称:他苦于债台高筑,决心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实施犯罪行为。大约20多天以前,他邀约社会闲散人员李安全(男,53岁,家住丹棱县丹棱镇东升居委会4组,因盗窃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罚)、陈天鹿(男,40岁,家住洪雅县洪川镇西横街,1990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一起商议,决定以绑架的方式“找钱”。

  4月3日7时许,他们在洪雅县洪川镇城隍商业步行街将上学途中的被害人邓某骗至停放在路边的黑色捷达轿车上,将她劫持到丹棱县仁美镇场镇一民房内,由李安全、陈天鹿负责控制看管。在向受害人打听到其家长电话号码后,曾建波先后到东坡区、彭山县等地利用IC卡公用电话多次与受害人家属电话联系……

  虽然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落网,但时间就是生命,负责看管的犯罪嫌疑人与主犯联系中断,更令受害人陷于更大的危机之中。

  19时25分,经过周密策划,专案组在丹棱县仁美镇迅速出击,将受害人成功解救,同时将犯罪嫌疑人李安全、陈天鹿抓获。

  自此,洪雅县公安局在市公安局和丹棱、东坡、彭山公安局的支持协助下,不费一枪一弹、不伤一兵一卒,在接到报警后的10小时内,便将毫发无损的受害人送回其父母怀抱。

  热泪盈眶的邓某家长跪在地上再三说道:“感谢警察!你们就是我们的再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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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8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顶我来顶

发表于 2007-4-10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警察喝彩

[em19][em19][em19][em19][em17][em17][em17]

发表于 2007-4-28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南飞雁在2007-4-10 11:10:00的发言:

为警察喝彩

[em19][em19][em19][em19][em17][em17][em17]

发表于 2007-5-14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时刻还是人民警察了不起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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