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有一天,家庭支出也能成为退税项目;或许有一天,人人都会拥有一个税号——— 第一次个税主动申报于4月2日结束了,我省年收入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总人数为28815人。这个数字与我省个人所得税收入情况吻合。省地税局据此判断,我省个人所得税第一次申报基本达到预期目的。 所谓“预期目的”是什么?税务机关没有言明。但是如果个税申报的基本要求是应申报者都申报,现状肯定还有差距。因为税务机关“基本达到预期目的”的结论,只能是在其可掌控的范围内得出的。
门开了,没有回头路
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说:“税务机关对已掌握的应申报未申报纳税人,会采取各种措施要求其申报。”他同时坦言,肯定存在税务机关没有掌握的潜在应申报纳税人,而这部分人到底有多少,“目前无法知晓”。
这对已主动申报的纳税人来说不是一个好消息。在外资企业工作的彭小云日前主动申报了个税,她同时抱怨说:“如果一部分人依法纳税,另一部分人却可‘逍遥法外’,这就让人担心这项制度的公平性。”
对此,税务部门感到很大压力:这不是税务部门一家所能解决的问题。“例如监控个人收入信息,需要银行向税务局提供个人收入资料,但是法律规定银行对存款人信息保密,对税务局也不例外。”
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当事人往往“逆向选择”,这是经济学所说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个税申报制度就面临这样的危险———如果该报而未报的人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主动申报的人会感到吃亏,进而刺激纳税人不主动申报。
要避免危险,必须加快建立金融实名制,完善信息共享、个人隐私保障等一系列制度。可以说,个税申报打开了一扇门,面对纳税人的公平诉求,更大范围内的改革已经没有回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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