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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绵阳中学惊现巴中牌照警车接送学生,公车私用,无法无天”一帖的调查处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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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30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通江县公安局
关于“绵阳中学惊现巴中牌照警车接送学生,公车私用,无法无天”一帖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

各位网友:
     感谢大家对通江县公安局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对“5991968”网友于2013年1月30日9时33分,反映的“绵阳中学惊现巴中牌照警车接送学生,公车私用,无法无天”一帖,我局已经查明。现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2013年1月28日,我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晓兵请事假3日,到绵阳中学实验学校参加学生家长会。28日下午13时将该大队号牌为“川Y0533警”的制式警车开走,29日9时许将该车停放在绵阳中学实验学校停车场,开完家长会后,于11时30分接走其子和另外同学2人返回通江。
     李晓兵私自将该大队制式警车开至绵阳参加学生家长会,并接子回家,属于公车私用,违反了《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实施意见》第14条之规定,县公安局党委决定:
     一、免去李晓兵国保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并承担此次出车的一切费用;
     二、县公安局党委向县委、县纪委、市公安局党委写出书面检讨。
     三、责令国保大队党支部向县局党委写出书面检讨,并进行集体诫勉谈话,收回该车管理权。
     四、全县公安机关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强化督察、暗访力度,从严查处一切违规的人和事。
     特此通报。

                                                                                        通江县公安局
                 二○一三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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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30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错就改,还是好样的!
发表于 2013-1-30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公安局办事效率刮高,不管对错都值得继续支持和鼓励。
发表于 2013-1-30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错能改,没让我们失望!

发表于 2013-1-30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好孩纸,有错就改

发表于 2013-1-30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victory::victory:
发表于 2013-1-30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以此为戒。

发表于 2013-1-30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公安局的处理意见很好

发表于 2013-1-30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对现实,不护短。处事客观。我很满意!:P
发表于 2013-1-30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对错,敢于对自己亮剑,还是值得肯定!

发表于 2013-1-30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好可惜啊,公安局力度还是大啊。

发表于 2013-1-30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在中国还真不是新鲜事,不过副大队也不必太在意,这里免了那边上——中国特色!校门口接孩子的公车、池塘边钓鱼的公车……到处都是,哪里免得完哟!

发表于 2013-1-30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敢于正确面对,不护短,赞一个!!!

发表于 2013-1-30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一儆百。那有的JC,也是该收敛了的。给个教训哦。
通江公安局,我支持。:):):)

发表于 2013-1-30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啥时候 李副队长能 复出啊???

发表于 2013-1-30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改革就要这样雷厉风行,巴中其他各部门都应该向通江公安局学习。人民公仆以人民为本才能对得起那四个字。通江公安局的决定好样的。

发表于 2013-1-30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李队长中枪了。只是那里站着一排的人,他先倒下去的。通江办事真是神速,不得不佩服!还有其他的公车,其他的单位,都还没有行动。
这警车也太招眼了。没办法的事。很多老爷都是开的公车,但人家不是制式车,上的民用牌,你认得出来嘛。:lol:lol:lol

发表于 2013-1-30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实际行动支持通江公安局。赞!

发表于 2013-1-30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处罚决定有点严重哦!

发表于 2013-1-30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孩子能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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