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上个月在仁寿连续发生两起“暴力抗法”事件,真的是因为他们不懂法、素质低而故意抗法,还是有其它原因在里面,政府有没有反思过这些人为什么要“抗法”?我们不得而知。 媒体提供的相关消息如下: 4月22日下午,仁寿县文宫镇的彭某某酒后滋事,文宫派出所副所长徐建勇接到报警后前去处理,手部,胸部,腹部被彭某某不同程度刺伤,后彭某某被捕。 4月30日,富加刑警中队副中队长钟兴伟带领民警范刚、张宏国、廖忠前往富加镇油草村5组,准备传唤涉嫌虐待家庭成员的李某某到富加派出所接受调查,民警出示传唤证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先用铝盆砸钟兴伟头部,民警范刚和张宏国上前制止时,李某某又咬伤了民警范某手腕, 后李某某被依法逮捕。 2006年12月26日下午,仁寿人黄某某驾车与王某所驾车辆在新店乡发生碰撞,双方发生纠纷,禾加派出所值班民警王建伟接警后前去处理,遭到黄某某拳脚相加,致使王建伟的腿、背部多处受伤,后黄某某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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