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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英杰杀城管判死缓不是人民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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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6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6年8月11日下午4时50分,随着无照商贩崔英杰那把带着烤肠热度的尖刀刺入北京点击查看北京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市海淀区城管副队长李志强的脖颈,一起早已司空见惯的城管与商贩的查抄与反查抄的闹剧,酿成了北京市城管部门成立八年来第一起因公殉职案,李志强也因此成为北京市城管部门成立八年来因公牺牲的第一人。

2007年4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崔英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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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英杰杀城管判死缓不是人民的胜利!是对法律的轻视,

根据现场情况,他的犯罪情节明显是属于故意杀人,请注意,故意杀人不是激情杀人,按罪是该判死刑的.为什么没有判了,这其中所谓的"民意"可能起了很大作用.但是,如果一个国家,人们不是考虑如果用合法的手段来改变不合理的制度,而是用偶尔的暴力和认同这样的暴力抗法来发泄不满,是悲哀的,而更悲哀的是神圣的法律也认同这样的行为!

我不知道那些所谓的同情者,在他们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是求助于法律,还是自己拿起刀枪去解决,如果他们选择的是前者,(我相信绝大多数人可能都选择前者)那么他们对崔英杰的津津乐道就透出他们的伪善,至于选择后者的人可能只能遗憾一生了.

不知道那些恨城管入骨的人如果有人在它家门口摆摊,堵塞他的交通,夜夜干扰他的睡眠,那个时候他是否会想有人来管一管呢?

一个制度的出现有他的根本原因,如果之间出现了种种不合理,也要用制度来解决,崔英杰杀城管一案的判决,于人道无关,于社会正义背道而驰,这样的枉法后果不可能产生合谐!

至少,它给我传递的一个信号是--------只要不和警察及国家暴力机关的作对,其他的无所谓!

而我们国家大量的管理工作正是由这些非暴力机关的人在做的!环保、工商、卫生、城管、劳动监察。。。。哪一个与我们的生活不是息息相关?我们不可能每天被抢劫,但是我们每天要吃干净的食物,购买安全的产品,不被楼下的卡拉OK骚扰,拿不到工资需要维权。。。。。

大家平时可以从各种新闻上看见,那些违反国家行政法规的人大都行为猖獗,而没有强制权利的管理者又能怎么样呢?谁又愿意当第2个李志强呢?那么就只有形式管理,放任管理,最后受损的是谁呢?

此案的影响及后果大家自己去想.结果我们改变不了,但是我们应该明白和谐的基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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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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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7 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执法粗暴,与被执法者产生了对抗情绪。

我几年前多次看见“土匪”一样的执法人员。

我今年遇到了文明的“强盗”,办“健康证”必须缴空气监测费和餐具检测费一千多元。

发表于 2007-6-7 05:59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

不尊重民意不法律算什么法律。

[em02]

发表于 2007-6-7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07-6-6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没有理由,用你的逻辑城管也可以杀人了!!!!

发表于 2007-6-6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崔英杰好样的,真正人民军队培养的好战士,真正军事过硬。

如果崔英杰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他会站在马路上在烈日下做小买卖吗?如果证件好办,崔英杰愿意无证经营吗?

什么是“牺牲”,所谓“牺牲”,是指为正义事业而献身,城管李志强的死是为正义事业吗?

城管的是也叫“牺牲”?城管的死也能评“烈士”?

记住城管面对的是人民,而不是敌人。如果城管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那城管就成了人民的敌人!

发表于 2007-6-6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现在的人做点小买卖也挺不容易的,当地可以规划出来一块地让那些小商贩可以谋生.毕竟别人也是为了生存,还有就是,现在很多城管执法是都很蛮横,要是他文明执法也就不会那么容易若货上身了.

发表于 2007-6-6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当你唯一的生产工具被人抢走,面临失业饿肚,而又无法靠法律追回,你怎么办?

发表于 2007-6-7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执法人员为什么就不应该考虑被执法人员的利益,如果不生活所迫,他们会站道经营吗?如果证好办,他们会当无证摊贩吗?如果执法人员能文明执法(他们不是犯罪分子),会产生冲突吗?

发表于 2007-6-7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娃娃绝对是个“执法”人员。

发表于 2007-6-7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em04][em03][em02][em01]

发表于 2007-6-7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的确不对,也触犯了法律,但是城管的暴力执法让他自己惹上了杀人之祸。所以大家都能“文明”点的话,因改就没有此事了!

[em03][em03][em03]

发表于 2007-6-7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楼上的你带把刀去银行说"我很穷,娃儿要读书,拿钱来!"等警察来文明执法.

   以表示对崔的支持!!!

发表于 2007-6-8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红旗下的猪在2007-6-7 22:57:00的发言:

    这样,楼上的你带把刀去银行说"我很穷,娃儿要读书,拿钱来!"等警察来文明执法.

   以表示对崔的支持!!!

    是的,这些杂皮也就只敢对这些小城管发威,遇到真正横的"国家机器",个个躲多远,虾爬些!!

发表于 2007-6-9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是有钱人的玩具.....[em04][em04][em04][em04][em04][em04]

发表于 2007-6-9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存事大、法律为小,民生事大、政绩为小

发表于 2007-6-9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em03][em03][em03][em03][em03]

发表于 2007-6-9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可以去监狱考察一下"执法态度",然后为他们呼吁........

   或者对街上横冲直撞的军车进行教育,让他们改正对人民的"态度"..........

    或者到街上请每个无证摊贩到自己家来做客,动员自己朋友亲戚今后只买无证摊贩的东西.......

   不去?就撕掉你自己伪善的面具吧!

发表于 2007-6-9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要吃饭的麻,城管也太!!!

唉!!!

都不知道怎么说,想起前你年我们暴打城管的时候真TND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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